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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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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0月30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12月27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发布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自公司2020年3月5日发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委托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380,000股,发行价格为10.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73,33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33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1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56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4月28日

(2)产品起息日:2020年4月30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10月30日

(4)认购金额:5,0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6%-6.4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11.11%,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12月27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2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0月30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12月27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发布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自公司2020年1月2日发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部分委托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4月28日

(2)产品起息日:2020年4月30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10月30日

(4)认购金额:20,0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6%-6.4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44.4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12月27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上接510版)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已登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进度符合客观事实,将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的建设进度。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建设进度的公告》,已登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登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九、审议通过《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4300万支注射剂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4300万支注射剂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7,215.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登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十、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全体监事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已于2020年4月30日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十二、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一季报正文同时登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2020-47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椒江区外沙路4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7、8、9、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邮编:318000)

联 系 人:张敏、李媛婷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传 真:0576-88827887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0-48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9日收到公司高级副总裁王海彬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海彬女士申请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海彬女士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海彬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王海彬女士在任职高级副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上接511版)

(五) 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信函等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0168 电话:024一一23784835

联系人:胡波、李雨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0-021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估计变更概述

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根据历史数据和运营经验,对管网类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变更,将更加真实、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估计变更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根据公司的统计,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经提足折旧且仍在使用的管网中,约55%的管网实际运营使用时间已经超过15年,约45%的管网运营使用时间在10-15年之间,上述已经提足折旧的管网目前运行状态依旧保持良好。公司管理层评估后认为,随着时代的进步,无缝钢管的生产工艺、保温材料的防腐能力、管道施工焊接技术和检测水平不断提高,公司在热力运营方面积累的经验也随之越来越丰富,对管网实际使用年限的认识和判断已经发生改变。将公司管网的折旧年限调整为15年符合行业平均标准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将更加真实、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实施日为2020年1月1日。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变化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管网折旧年限10年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管网折旧年限15年

4、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实施日为2020年1月1日,对公司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为增加税前利润约1,300万元,预计对公司2020年全年财务影响为增加税前利润约5,200万元。

三、本次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根据公司对现有业务的综合评估,除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分类列示有所变化外,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实施日为2020年1月1日,对公司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为增加税前利润约1,300万元,预计对公司2020年全年财务影响为增加税前利润约5,200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更加真实、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行业平均标准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更加真实、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行业平均标准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更加真实、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行业平均标准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更加真实、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