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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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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19 公司简称:金徽酒

公司代码:603969 公司简称:银龙股份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小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樊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末预缴企业所得税及留抵增值税额较期初增加;

(2)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预付设备款较期初减少;

(3)应付账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末应付材料款较期初减少;

(4)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期预收销售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二是2020年农历春节为公历时间2020年1月25日,公司春节订货活动集中于2019年11月、12月,2019年末预收账款金额较大,本期收到销货款相对较少;

(5)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年度员工年终奖;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银行贷款;

(7)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较期初增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期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营业收入减少,成本相应减少;

(3)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营业收入减少,税金及附加相应减少;

(4)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研发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加,研发投入相应增加;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6)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

(7)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8)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9)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处置资产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10)营业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营业收入减少,营业利润相应减少;

(11)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由徽县金徽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废纸板等可再生资源,合并口径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上年同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12)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为支持防控“新冠疫情”捐款300万元;

(13)利润总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营业收入减少,利润总额相应减少;

(14)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营业收入减少,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

(15)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营业收入减少,净利润相应减少。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期预收销售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二是2020年农历春节为公历时间2020年1月25日,公司春节订货活动集中于2019年11月、12月,2019年末预收账款金额较大,本期收到销货款相对较少;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其他业务收入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3)支付的各项税费变动原因说明:一是本期营业收入减少,实现税费相应减少;二是本期根据国家政策依法办理延期纳税,部分税款尚未缴纳;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一致;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未取得银行借款;

(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贷款;

(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志刚

日期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0-015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及召开情况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0-016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及召开情况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文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报备文件

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0-017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第十九条相关规定,现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1、上表中营业收入不含“其他业务收入”,下同。

2、公司根据销售区域白酒市场结构、消费者购买能力情况等,将产品分为低、中、高三档,其中:低档产品指对外售价30元/500ml以下的产品,主要代表有世纪金徽二星、金徽陈酿等;中档产品指对外售价30元至100元/500ml的产品,主要代表有世纪金徽三星、世纪金徽四星等;高档产品指对外售价在100元/500ml以上的产品,主要代表有金徽十八年、世纪金徽五星、柔和金徽系列、金徽正能量系列等。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3、按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甘肃东南部包括陇南市、天水市等;兰州及周边地区包括兰州市及周边市、县;甘肃西部包括河西地区;甘肃中部包括定西市等;其他地区指除上述市场以外的其他销售区域。

二、2020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9证券简称:金徽酒公告编号:临2020-018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周志刚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董事陈颖先生、蓝永强先生,独立董事甘培忠先生、李仲飞先生、王清刚先生、聂尧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石少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补选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第6、7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广哲、李学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谢志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建慧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数量为1,910,000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7,978,399.01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3日、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0日、2020年4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0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即以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0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841,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1,9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345,400元。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止目前,股东大会尚未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志峰

日期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公告编号:2020-023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4月26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志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二)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与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4月26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会议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编制,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核通过。

3.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二);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的,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公告编号:2020-02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对报表数据调整如下:

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的,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