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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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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没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三、本季度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

四、公司本季度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徐志斌先生,财务总监阳昌云先生,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张艳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公司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2.上表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种类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9年11月29日,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徐志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年1月20日,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变更后法定代表人:徐志斌先生。(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2020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于2019年11月29日、2020年1月2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至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目前,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证券业务。由于证券业务受市场影响较大,因此无法对公司2020年1至6月经营业绩进行准确预测。公司将在2020年半年度结束后,依规进行业绩披露。

五、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一)衍生品投资情况

(二)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储晓明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0-31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2020年4月14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由储晓明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其中王洪刚董事、王凤朝董事、黄丹涵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宜阳、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修订条款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同意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修订条款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同意提名张宜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张宜刚,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 张宜刚同志于1983年8月至1998年5月先后任职于四川省盐亭县政府多种经营办公室、四川省盐亭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办公室、四川省绵阳市委办公室;1998年5月至2007年12月任四川省委办公厅办公室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其间:2001年12月至2007年1月挂任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09年3月任四川省国资委办公室调研员(2007年1月至2009年3月挂任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2009年3月至2019年7月历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至2019年8月任四川发展国瑞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2月至今任四川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7月至今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张宜刚同志于1983年8月毕业于西南农学院(2005年更名为西南大学)农学专业,取得农学学士学位,于2005年6月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张宜刚同志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通过《关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调整优化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