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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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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赵晖为公司的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不直接参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无法充分、全面获取相关信息。李明为公司的监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不直接参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无法充分、全面获取相关信息。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清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纪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豫调查字2019043号),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河南证监局的调查工作,调查工作顺利。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70 证券简称:科迪乳业 公告编号:2020-030号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日以书面

传真、邮件方式及专人送达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2020 年 4 月 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由公司董事长张清海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全文的议案》

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1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 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 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1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 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0 票反对, 1 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证券代码:002770 证券简称:科迪乳业 公告编号:2020-031号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4月26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及专人送达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明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证券代码:002770 证券简称:科迪乳业 公告编号:2020-032号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1、2017 年7 月5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 年1 月1 日起施行。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2、2019 年5 月9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根据该准则规定,公司自2019年6 月10 日起执行该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3、2019 年5 月16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根据该准则规定,公司自2019 年6月17 日起执行该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4、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公司于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5、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对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 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会[2019]6 号》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 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 目进行相应调整。

6、金融工具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新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6 号》,并按照财会〔2019〕16 号的格式要求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收入》衔接规定, 公司将自2020 年1 月1 日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因此公司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2020 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不影响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根据公司业务特点,该准则的实施预计将不会对公司收入确认产生重大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公司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公司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2、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明确了货币性资产

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扩大了债务重组定义范围。强调债务重组是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不再将重组债权和债务区别于其他金融工具加以定义。

2、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3、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根据新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规定,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四)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2、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3、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4、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并明确损失以“-”号填列。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5、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6、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本次财会〔2019〕16 号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五)根据《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公司对以下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①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②对利润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六)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准则实施日,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70 证券简称:科迪乳业 公告编号:2020-033号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