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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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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49 公司简称:ST坊展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49 公司简称:ST坊展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大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艳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艳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

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817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0%,冻

结的股份为5005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6.04%,占公司总股本的13.17%。廊坊控股表示将尽

早解除对持有公司股份的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临2018-017)。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23,120,892.48元,2019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3,815,783.89元。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拟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1)供热业务。为城区、园区及小区居民、商业和工业用户提供供暖及蒸汽等服务,并开展供热系统的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供热主业布局进程,在项目签约方面,2019年实现签约供热面积94万平方米,累计签约面积869万平方米,实际供热面积477.5万平方米;在供热经营权方面,2019年签订供暖框架协议锁定供热面积404万平方米。截止2019年,公司供热经营权覆盖面积超100平方公里,是廊坊市覆盖区域最大的供热企业。

(2)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开展房产租赁业务,实现收入297.90万元。

2、经营模式

公司供热业务有集中供热和分布式供热两大业务模式。集中供热是以电厂余热、工业余热、大型燃煤锅炉/燃气锅炉作为热源形式,通过热力管网将热能输送并销售给用户。分布式供热是在小区、小型园区内建设小型热源站,以天然气、电能或其他清洁能源作为热源,为用户提供微网供热服务。供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用户按照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公司一次性缴纳一个完整供暖期的费用。

公司通过控股公司华逸发展和广炎供热经营上述供热业务。

华逸发展成立于2017年11月9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华逸发展以清洁供能为主业,为城区、园区、小区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供能系统,综合解决各类用户对暖、气、冷、电、热水及蒸汽等多品种的能源需求。截止2019年,华逸发展签约供热面积147万平方米,实际供热面积9.5万平方米,供热经营权覆盖面积超100平方公里,是廊坊市覆盖区域最大的供热企业。华逸发展目前已组建了一支掌握集中供热和分布式供热专业技术的核心团队,包括热力、天然气行业的资深管理专家和技术专家,形成了从技术到市场、从规划设计到建设运营的有机组合。华逸发展将进一步发挥自身团队优势和技术优势,立足廊坊,辐射京津冀,大力推进供热业务的布局进程。

广炎供热成立于2006年10月30日,注册资本1020万元,华逸发展持有其55%股份。广炎供热以集中供热为主业,主要供热范围集中于廊坊市主城区西部及北部。目前有城北站、学院区站、北环站三座供热站,签约供热面积为722万平方米,实际收费面积468万平方米,是廊坊市城区第二大供热企业。近几年,广炎供热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三大热力站主动增设脱硫、脱硝设备及其他相关设施升级改造,排放均达到国家及地方大气污染排放标准。随着廊坊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广炎供热运营面积也将得到进一步扩增,营业收入也将得到充足保证。

3、行业情况

2019年,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廊坊紧邻京津,地处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功能区,城镇化进程也进一步推进,区域供热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随着国家部署实施蓝天保卫战计划,京津冀地区供热企业肩负着保证群众取暖过冬和节能减排的重要使命,供热企业应创新供热业务模式,推进清洁供热技术改革,争取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公司是廊坊市国有控股的唯一一家A股上市公司,所从事供热业务具有公用事业显著特征,供热需求为城镇居民和商户在采暖季的刚性需求,且供热收入具有稳定性;截止2019年,公司签约供热面积达到869万平方米,供热经营权覆盖面积超100平方公里,在廊坊市城市供热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盈利,实现营业收入18,725.52万元,其中:供热业务收入18,427.62万元,租赁业务收入297.9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44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审计报告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 王大为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ST坊展 公告编号:临2020-003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呈报等方式送达。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11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大为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23,120,892.48元,2019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3,815,783.89元。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拟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07)。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ST坊展 公告编号:临2020-004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楼15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2019年度完成35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先生,现有合伙人131人,注册会计师817人,一年内增加注册会计师15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37人。全所从业人员2086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2019年度业务收入109,163万元,净资产30,637万元,完成上市公司年报审计35家,收费总额3,461万元,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工行业、机械行业、汽车行业、医药制造、家电行业、电子信息、通讯行业、软件服务、输配电气、房地产、农牧饲渔、国际贸易、旅游酒店、有色金属、塑胶制品、纺织服装、电信运营、文化传媒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744,387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33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兴华符合财政部的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兴华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2018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9年受到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中兴华于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项目的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许剑辉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自1999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自2004年一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至今,先后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22)、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218)、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149)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另一签字会计师钟李晗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自2017年起一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至今,先后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22)、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149)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香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自200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一直从事IPO和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目前在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和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许剑辉、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李晗、质量控制复核人郭香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均从事过证券业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定价。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65万元(含税),较2019年度无变化。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兴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中兴华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中兴华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兴华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ST坊展 公告编号:临2020-005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等无重大影响。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以下政策:《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根据要求,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自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一)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根据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根据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新债务重组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债务重组定义,强调债务清偿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四)《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在原“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收入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收入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根据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根据通知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于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期间的财务报告中变更相关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 ST坊展 公告编号:临2020-006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注:廊坊市广阳区凯创大厦即廊坊市广阳区廊坊发展大厦

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4月修订)。

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ST坊展 公告编号:2020-007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4点4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22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22层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温晓辉

电话:0316-2766166

传真:0316-2765688

邮编:065000

(二)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ST坊展 公告编号:临2020-008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 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呈报等方式送达。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2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丽霞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也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23,120,892.48元,2019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3,815,783.89元。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拟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也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