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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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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9版)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安科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8)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中安科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0-022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监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次续聘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0-023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4]13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994,459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22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52,999,993.98元,扣除发行费用19,059,999.88元,募集资金净额933,939,994.10元。

截止2015年1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4]4834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02,655,542.5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2,155,073.66元;于2015年1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0,500,468.9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 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7,883.7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4年6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公司之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安科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度没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3,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度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0-024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4)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梁春

(2)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3)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4)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1)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3)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3)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伟,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在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金,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处分,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本期审计费用26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上期审计费用26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该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表示满意。同意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收到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涉及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经审阅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次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审会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0-025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和万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安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卫安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授权融资、担保金额为25.2亿元人民币、21.6亿元港币,包含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在2020年度预计融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合理安排、调剂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额度。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因包括公司债券在内的部分债务逾期,公司存在逾期担保情形(含16中安消债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优化融资结构,简化审议程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具体如下: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

2、本次授权融资、担保总额为25.2亿元人民币、21.6亿元港币,包含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1)境内子公司预计融资担保情况

(2)境外子公司预计融资担保情况

3、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在上述预计融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合理安排、调剂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额度。

4、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融资、担保计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13497

法定代表人:吴博文

注册资本:128302.0992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5、6号一楼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关财务及更多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安科2019年年度报告》、《中安科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名称: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30134965

法定代表人:葛琳

注册资本:99398.99940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8号院3号楼12层1201内1208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施工总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安消技术资产总额365,376.58万元,负债总额323,352.4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7,339.0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23,352.42万元,资产净额42,024.1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5,593.29万元,净利润-2,671.2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49.61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中安消技术资产总额365,340.51万元,负债总额325,676.6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7,177.4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25,676.63万元,资产净额39,663.88万元;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345.93万元,净利润-2,360.2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16.37万元。

3、名称: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188849

法定代表人:刘红星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商报东路11号英龙商务大厦14层1401

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净化系统工程、设计、咨询、施工、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证书),特种医疗实验室建筑的设计、施工、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修(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压力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和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洁净空调、空气净化系统的销售及安装;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技术、通讯技术的开发、应用及相关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技术服务及业务咨询;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医疗器械销售及上门维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特种生物医疗实验室系统设备及家具的销售和上门安装;医院供应室设备的销售及上门安装。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深圳威大资产总额11,166.03万元,负债总额5,613.5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613.53万元,资产净额5,552.5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43.22万元,净利润-879.6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58.00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深圳威大资产总额11,340.88万元,负债总额5,795.2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795.27万元,资产净额5,545.61万元;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11.14万元,净利润-6.8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10万元。

4、名称: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3433152XK

法定代表人:杜凡丁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55号迅图国际研发中心6栋13层

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的设计、安装、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及维修;灯具的销售及安装;防雷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工程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技术服务;建筑智能化信息系统维护;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定违禁管制品除外)(不得在经开区内从事本区产业政策中限制类与禁止类行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飞利泰资产总额7,731.06万元,负债总额3,521.0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521.07万元,资产净额4,209.9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582.05万元,净利润-216.1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1.16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昆明飞利泰资产总额7,516.12万元,负债总额3,438.2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438.26万元,资产净额4,077.86万元;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3.95万元,净利润-132.1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7.12万元。

5、名称: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828200968

法定代表人:张佳捷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504室

经营范围:楼宇智能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技术服务,公共安全防范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工程,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维修,道路交通设施施工,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金属材料、建材、机电产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擎天电子科技资产总额19,402.93万元,负债总额9,962.0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962.02万元,资产净额9,440.9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1,484.50万元,净利润-354.0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4.69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上海擎天电子科技资产总额17,195.95万元,负债总额8,066.7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066.76万元,资产净额9,129.19万元;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990.66万元,净利润-311.7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2.97万元。

6、名称: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18580307L

法定代表人:丁善幼

注册资本:10088万人民币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新路99号

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智能交通、机电设备安装、安防系统、会议舞台灯光系统、室内装饰装修、户外景观及灯光、智能家居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和维护服务;建筑劳务分包;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器产品的销售、安装、维护;计算机软硬件设计的开发、销售、安装、维护;企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科智能资产总额44,850.12万元,负债总额18,545.9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302.0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545.95万元,资产净额26,304.17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7,088.00万元,净利润3,860.1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06.94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中科智能资产总额41,775.47万元,负债总额15,361.5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002.9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361.55万元,资产净额26,413.92万元;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2,144.80万元,净利润109.7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8.35万元。

7、名称:浙江华和万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144320855T

法定代表人:胡刚

注册资本:501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贸城西路158弄66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通讯电子产品、电脑配件及耗材、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除轿车)、办公设备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子产品开发及维修、咨询服务;网络设备租赁;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电子工程、电信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工程的施工;消防安装工程、弱电工程、防雷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和万润资产总额30,909.24万元,负债总额15,098.5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714.7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098.53万元,资产净额15,810.7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5,149.84万元,净利润3,079.8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03.84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华和万润资产总额31,207.88万元,负债总额15,346.3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795.3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346.37万元,资产净额15,861.61万元;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561.39万元,净利润50.8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02万元。

8、名称: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X23939838T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IBC2幢2单元20708室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综合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通讯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专业音视频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智能楼宇集成系统、节能控制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筑装修装饰、城市及道路照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维护维修、专业承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专控及许可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安消旭龙资产总额33,541.64万元,负债总额31,477.3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477.34万元,资产净额2,064.3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5,518.53万元,净利润-491.1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6.80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中安消旭龙资产总额32,438.11万元,负债总额30,645.5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0,645.54万元,资产净额1,792.57万元;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249.72万元,净利润-271.7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1.72万元。

9、名称:中安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1/F, Xiu Ping Commercial Building, 104 Jervois Street, Sheung Wan, Hong Kong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安消国际控股资产总额165,048.00万元,负债总额52,892.4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5,477.1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415.29万元,资产净额112,155.6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6,738.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38.10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中安消国际控股资产总额164,985.06万元,负债总额51,925.6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4,691.8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233.86万元,资产净额113,059.37万元;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94.27万元,净利润-1,320.3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0.34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为公司或下属全资子公司,其中公司直接持有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间接持有其它被担保子公司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融资、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年度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融资、担保事项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具体融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及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及办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所有相关协议(含担保协议),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需求调整上述融资及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在授权融资、担保额度及公司资产范围内调整融资主体、抵押物、担保物、担保方式等。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年度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能够有效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并简化审议程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029,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8.39%。因包括公司债券在内的部分债务逾期,公司存在逾期担保情形(含16中安消债券)。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0-026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计划额度:不超过两亿元人民币,在计划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期限短、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或其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计划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现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现金管理计划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银行账户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进行授权。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可利用不超过两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可购买期限短、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或其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进行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使用银行账户上暂时闲置的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5、现金管理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现金管理的实施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实际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决定、调整具体购买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现金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订现金管理合同。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授权,系针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出现短期闲置情形时,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取得一定理财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获取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严格评估、筛选现金管理项目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可购买期限短、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或其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实施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度拟利用不超过两亿元的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计划授权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1,649.44万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无形资产、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减值准备,2019年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5,433.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减值的数额和原因说明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政策,对期末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19年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1,566.35万元。澳洲安保收购时点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产生的客户关系、商标权共计31,121.25万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1,566.35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澳洲安保客户关系、商标权共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8,537.11万元。

2、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经营市场变化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2019年度公司确认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921.13万元,详情如下:

3、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损失

2017年7月,公司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以下简称华夏东单支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约定中安消技术在2017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17日之间,可向华夏东单支行申请使用最高融资额度为人民币4亿元整的借款,上述债务到期后,中安消技术未能按期归还上述债务。2018年4月,华夏东单支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安消技术偿还到期债务。2018年6月,中安消技术与华夏银行东单支行达成和解协议,中安消技术于2019年1月22日前,向华夏银行东单支行支付偿还贷款本金三亿四千六百万元及相应利息,其中,于2018年6月22日前偿还贷款本金六百万元,于2019年1月22日前偿还剩余贷款本金三亿四千万元及相应利息。由于中安消技术未能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偿还借款,因此华夏银行东单支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查封的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390号工业房地产。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3日至1月14日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由于无人竞拍,第一次拍卖流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28日至2月29日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根据《网络成交竞价确认书》,2020年2月29日,上海隽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26,280.00万元竞拍取得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390号工业房地产,根据竞买公告,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公司将该项资产划分至持有待售资产列报,并按照竞拍价格调整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748.28万元。

三、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针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5,433.03万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35,433.03万元。

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会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A栋2楼10B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所做的相关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5月18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证券管理中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证券管理中心。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383317

传真:021-52383305

邮编:200050

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出口;公交01、62、562、923、44、20、825、138、71、925路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800弄D栋9楼

邮编:200062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1-61070029

传真:021-61070017

电子邮箱:zqtzb@600654.com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0-029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900万元,中安消旭龙已实际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9,006.98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因包括公司债券在内的部分债务逾期,公司存在逾期担保情形(含16中安消债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运营资金的需求,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神农架林区阳日镇长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矿业”)签订20,000万元融资担保合同,由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旭龙”)承担共同连带偿还责任,并以中安消旭龙在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约9,000万元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近日公司与长青矿业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对其中涉及的1,900万元借款展期至2021年3月20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13497

法定代表人:吴博文

注册资本:128302.0992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5、6号一楼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关财务及更多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安科2019年年度报告》、《中安科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担保人中安消旭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安消旭龙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原合同项下涉及的1,900万元借款将延期至2021年3月20日,担保形式不变,仍由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旭龙承担共同连带偿还责任,并以中安消旭龙在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约9,000万元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涉及金额在公司年度融资担保授权范围内,因此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2019-029)。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029,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8.39%。因包括公司债券在内的部分债务逾期,公司存在逾期担保情形(含16中安消债券)。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0-030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债权转让暨远期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涉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中安消旭龙以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为公司本次签署《债权转让暨远期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提供质押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因包括公司债券在内的部分债务逾期,公司存在逾期担保情形(含16中安消债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保证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神农架林区阳日镇长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矿业”)签订《债权让暨远期回购合同》等文件,涉及转让金额两亿元。根据上述合同文件,长青矿业受让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到期后公司将向长青矿业回购前述转让的应收账款,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旭龙”)以其部分应收账款为本次交易提供质押担保,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90)。近日公司与长青矿业就该项合同的展期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回购日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13497

法定代表人:吴博文

注册资本:128302.0992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5、6号一楼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关财务及更多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安科2019年年度报告》、《中安科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担保各方关系

担保人中安消旭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安消旭龙的100%股权。

三、本次展期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签订的《债权转让暨远期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主要对回购日进行了修改,即将回购日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其他事项不变。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中安消旭龙为公司签署《债券转让暨远期回购合同》到期后回购提供质押担保事项涉及金额在公司年度融资担保授权范围内,因此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2019-029)。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029,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8.39%。因包括公司债券在内的部分债务逾期,公司存在逾期担保情形(含16中安消债券)。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