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报告披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出具的专项说明。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19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高端铜基合金材料加工和影视文化双主业公司,其中:铜加工业务包括铜及铜合金板材、带材、辐照交联电缆、特种电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导产品有高精度黄铜、铁铜、青铜和白铜裸带以及其镀锡材、电线电缆等;影视文化板块主要致力于影视投资、制作、发行及衍生产品开发。

(二)经营模式

1、铜加工

公司铜基带材、电线电缆等产品主要采用“以销定购,以销定产”的运营模式。公司产品定价主要采取“原材料成本+约定加工费”方法,原材料价格结合期、现货市场行情确定,加工费主要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客户需求差异、加工难易程度、工艺复杂性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

公司目标利润来源于加工费收入,经营过程中利用期货杠杆对销售及采购金属量进行平衡,以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但为保障生产运行连续性,缩短交货周期,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在制品,该部分存货价格波动风险无法通过套期保值方式严格对锁,因此,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国内及国外铜材消费客户销售,其中大部分产品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部分产品通过经销商渠道销售。海外销售部分主要出口东南亚和欧美等国家或地区,主要客户为消费电子、汽车连接器制造商。

2、影视文化

公司影视文化业务集中于控股子公司梦幻工厂,报告期内以项目跟投为主,按照投资比例享有影视作品的版权和相应的收益权,或将该投资份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第三方,获取溢价转让收益。

(三)行业情况

1、铜加工

1)行业总体情况

铜加工行业属于铜产业链的中间环节,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球铜加工行业竞争局面发生了明显变化,中国铜加工企业迅速崛起,中国制造的铜材产品在部分高端应用领域,已逐步替代了欧美及日本产品。中国铜加工行业产业升级步伐不断加快,行业呈现两极分化,部分技术、装备水平领先企业竞争优势进一步叠加,行业影响力日趋增强,盈利能力上升;部分低端产品制造企业受去产能、盈利能力及资金等方面因素影响,纷纷关、停、并、转,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但中国铜加工行业整体产能过剩状况短时间仍难以得到根本改善。

随着中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高端产品及新产品需求保持持续增长态势,为中国铜加工制造业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同时也促进中国铜加工行业产品创新步伐不断加快。

2)行业竞争格局

随着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的推进,国内铜加工行业不断整合,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大型企业向规模化、国际化趋势发展,中小型企业向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国内优秀的铜加工企业不断进步,与世界一流企业差异逐步缩小,国内企业产品价格、服务等方面优势逐步显现,竞争力稳步上升。

2、影视文化

2018-2019年影视行业持续深度调整,行业面临严峻的挑战,市场处于变化之中。影视剧作为一种文化产品,观众主要根据自己的主观偏好和生活经验来决定是否观看。同时,随着观众主流观影方式的变迁,电视台、网络平台、电影院等不同观影途径的观众对影视剧题材的偏好亦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对观众观影偏好的把握,影视剧作品的题材定位是否被市场接受和认可,直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公司地位

公司在铜加工领域具备较强的产品制造及研发能力,其中高端铜板带材加工能力及销售规模在国内位居前列;公司与国内及海外多家知名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高端产品在国内及海外市场销售份额正不断扩大;公司商标“鑫科牌”为中国驰名商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4,477.1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9.38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251.7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54%。截至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291,321.50万元,同比减少34.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02,735.99万元,同比减少53.44%。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梦舟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0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减少6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临2020-034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一)计提坏账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应收款项信用风险、交易对象关系以及款项性质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期计提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准备共计24,143.66万元,其中:

2018年西安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梦舟)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梦舟)将其全资子公司嘉兴南北湖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梦舟)100%股权转让给上海大昀影视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大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昀),此次股权转让前西安梦舟将其部分影视相关资产转让给嘉兴梦舟。2019年4月18日上海大昀和嘉兴梦舟向公司出具了《还款承诺书》,约定了还款时间、分期偿还金额以及还款来源。2019年嘉兴梦舟和上海大昀并未按照《还款承诺书》所述按时还款,截止2019年12月31日,霍尔果斯梦舟应收上海大昀股权转让款3,835.09万元、应收嘉兴梦舟股利分红款3,417.48万元及西安梦舟应收嘉兴梦舟资产转让款18,870.52万元。2019年12月13日,西安梦舟及其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梦舟向芜湖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已于2020年3月27日收到芜仲字288号、289号、290号仲裁书,并根据仲裁结果提请法院强制执行,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询说明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显示,张健、上海大昀及嘉兴梦舟无资产可供执行。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认为该笔债权可收回性较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相关规定,本期对该笔债权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测算,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6,123.09万元(其中2018年已计提11,580.03万元)。

(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收购梦幻工厂形成的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根据管理层批准的上述资产组三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三年以后的永续期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预计为0 %,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计算现值的折现率为 14.60%,为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预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基于对商誉减值测试目的,公司聘请了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相关资产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林评字【2020】77号《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西安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梦幻工厂文化传媒(天津)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含商誉相关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中的相关信息,收购梦幻工厂确认的商誉2019年度需计提减值准备55,219.50万元。

(三)其他概述

公司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17.93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57.35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2019年度利润总额减少83,338.44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临2020-032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日本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

(1)法定住所:日本国东京都千代田区丸之内2丁目2番3号;

(2)法定代表人:小林敬一;

(3)注册资本:6,939,509.3713万日元;

(4)经营范围:

●以下各制品的制造以及销售

①金属的精錬、合金、加工与化学工业;

②电线、电缆、橡胶·合成树脂制品以及电器机械器具和产业机械;

③光纤以及光纤电缆;

④送配电用机器、情报通信用机器以及情报处理用机器;

⑤医疗用具、医疗用机械用具、测定机器等精密机械器具;

⑥半导体·化合物半导体用结晶材料及其他电子工业材料;

⑦上记各制品的复合品及部品、附属品及原材料。

●前项中的制品所构成的体系和其设备·装置的设计·制作·施工及销售;

●电气、电气通信、建筑、土木以及其他各种工事的设计、监理及承包;

●软件的开发、销售以及情报处理·情报提供服务;

●前各项相关技术以及其他情报的销售和提供;

●不动产的买卖、租赁以及其管理;

●对与上述各项相关事业或是经营上认为有必要的事业进行投资;

●前项中的投资公司的制品及其原材料和部品的买卖;

●上述各项附带的一切业务。

(5)关联关系:古河电工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鑫古河40%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古河电工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履约能力分析:日本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6,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中,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依下列顺序确定:

1、国家有统一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

2、国家没有统一定价的,参照安徽省及当地的市场价格;

3、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高于关联方向其他任何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性交易,该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业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公司已就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向独立董事进行汇报,在获得认可后提交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此范围内按公司实际需要签定关联交易协议并执行。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临2020-033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梦幻工厂2019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安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梦舟”)于2017年完成收购梦幻工厂文化传媒(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幻工厂”),该次收购完成后西安梦舟持有梦幻工厂70.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收购梦幻工厂股权时梦幻工厂原股东所作业绩承诺2019年度实际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7年七届六次董事会、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梦舟出资人民币8.75亿元购买关涛、徐亚楠(以下简称“梦幻工厂原股东”)合计持有的梦幻工厂70.00%股权,其中以6.9375亿元受让关涛持有的梦幻工厂55.5%股权,以1.8125亿元受让徐亚楠持有的梦幻工厂14.5%股权。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西安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梦幻工厂文化传媒(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17]10号),以201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梦幻工厂100.00%股权的评估结果为132,020.00万元,参照该评估结果,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对梦幻工厂100%股权作价125,000.00万元,本次收购梦幻工厂70%股权作价87,500.00万元。

西安梦舟已于2017年3月向梦幻工厂原股东支付了全额股权转让款。

梦幻工厂的股权已按照法定方式过户给西安梦舟,并于2017年3月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承诺业绩情况

根据西安梦舟与梦幻工厂原股东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梦幻工厂原股东承诺利润补偿期间(即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梦幻工厂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不低于下表列示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如梦幻工厂在利润补偿期间实际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的,由梦幻工厂原股东以现金方式向西安梦舟补足。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梦幻工厂2019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3,696.24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3,733.71万元,低于2019年度16,900.00万元的承诺业绩,未完成梦幻工厂原股东对2019年度所作的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临2020-038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业绩

网上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平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6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ir@anhuikingswood.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梦舟股份”)已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和《梦舟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情请参阅2020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19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8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梦舟股份2019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19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平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1、公司董事长宋志刚先生;

2、公司董事、总经理陈锡龙先生;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

4、公司财务总监胡基荣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8日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6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ir@anhuikingswood.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晏玲玲

联系电话:0553-5847323

传真:0553-5847323

电子邮件:ir@anhuikingswood.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

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临2020-036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舟股份”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2020年的经营计划,拟向徽商银行芜湖分行、农业银行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等13家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也可向上述银行及上述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申请授信业务。

具体额度以各家银行的批复为准。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已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2020-039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舟股份”或“公司”)股票价格于2020年4月27日、4月28日和4月2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停,公司已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经审计的2018、2019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即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7)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受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影响尚未实施,待窗口期结束后船山文化及关联企业、一致行动人将及时实施增持行为并主动及时披露增持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3)。

3、公司拟实施的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尚需提交拟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

4、公司曾于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23日、2020年4月24日、2020年4月27日连续4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股票面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之(五)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临2020-021)。

5、公司已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9.83万元。

二、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临2020-035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根据上述财政部通知规定和要求,公司2019年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报表已执行上述新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四)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五)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具体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主要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新增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同时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利润表新增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信用减值损失”等项目,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2、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企业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对于施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3、根据财政部发布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4、《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2)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

1、报表格式修订

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根据修订的新会计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对期初数据不产生调整事项。因此本次变更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净资产、总资产等相关指标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应收账款交易对象关系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3、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并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编制2020年1月1日以后的财务报表。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4、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的规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的规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实施,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临2020-031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套期保值资金使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舟股份”或“公司”)是一家以铜板带材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影视传媒为主营业务的双主业公司。近年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影响,铜、锌等原材料相关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减少和降低原材料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品种:国内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铜、锌、锡、镍期货;

2、交易数量: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铜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1万吨,锌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0.2万吨,锡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100吨,镍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100吨;

3、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

4、目的:有效降低铜、锌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二、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主要表现为基差风险和保值率风险。基差风险指期货市场在一段时期内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差值的变动风险,它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保值率风险指公司持有的现货资产往往难以与期货对应标的的现货组合完全吻合而产生的风险。

2、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如对期货市场相关政策法规等进行修订,有可能短期内导致期货价格波动较大或期货交易不活跃,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3、流动性风险

在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因素的限制,可能会使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期货市场。

4、现金流风险

公司代码:600255 公司简称:梦舟股份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宋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基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慧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 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下转576版)

公司代码:600255 公司简称:梦舟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