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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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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00版)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等。

(三)决议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四)具体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运作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等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若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目,认真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并实施会计监督。

(三)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参与投资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参与人员不得以信息优势进行内幕交易。

(六)遵守不相容职务(岗位)分离原则,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运作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拟开展的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运作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本次拟开展的现金管理建立了风险控制措施,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能够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同意此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ABS)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子公司滇中保理拟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ABS)业务,设立“工银瑞投-滇中保理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 “工银瑞投-滇中保理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保理”)拟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本次储架发行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计划总规模预计不超过20亿元,期限预计不超过2年。详细情况如下:

一、 本次资产证券化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滇中保理拟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即通过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瑞信”)设立“工银瑞投-滇中保理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具体名称最终以专项计划说明书确定为准),将滇中保理为提供购房尾款商业保理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的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进行融资。“工银瑞投-滇中保理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储架总规模预计不超过20亿元,单期发行预计10亿元,单期期限预计为 2 年。(总规模、优先级及次级的募集规模具体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二、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

滇中保理通过与核心企业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签订保理合同,取得应收账款债权。本次“工银瑞投-滇中保理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于其设立日、循环购买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基础资产包括初始基础资产和新增基础资产,权属清晰,债权明确,能够产生可预测的现金流。

(二)交易结构

1、工银瑞信作为计划管理人,通过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专项计划,向滇中保理购买基础资产;工银瑞信将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回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向“工银瑞投-滇中保理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兑付本金和预期收益。

2、滇中保理为“工银瑞投-滇中保理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唯一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基础资产管理服务,负责基础资产筛选、基础资产池监控、基础资产债权清收、基础资产回收资金归集等后续管理工作。

3、核心企业对“工银瑞投-滇中保理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以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工银瑞投-滇中保理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可安排循环购买基础资产,由计划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评级机构根据基础资产回款情况、新增基础资产审查情况及基础资产入池的合格标准,共同协商确认后进行循环购买。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三)拟挂牌上市地点

“工银瑞投-滇中保理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四)其他

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为准。

三、主要参与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

企业名称: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511734D

注册资本: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常椿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经营范围:从事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金融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流程外包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审批的,需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股权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计划管理人

企业名称: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76401648

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成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奎照路443号底层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利用保理应收款进行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达到盘活存量资产的目的;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产结构,一定程度提升了公司的营收能力和盈利能力。

五、风险提示

专项计划的交易结构和发行规模等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专项计划存在利率波动的风险;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专项计划尚需取得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其设立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九天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10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3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和报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10:00-13:30)。

(四)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九天大厦10楼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 688 号九天大厦 10 楼

联系部门: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739748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