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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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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39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重庆至元成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求新村4号附1号3-1号

成立时间:2016年8月22日

法定代表人:罗红军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公司子公司重庆天同睿成实业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重庆睿丰致元实业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至元成方未经审计总资产426,665.47万元,净资产16,171.26万元,营业收入120,369.53万元,净利润17,235.82万元。

2、西安世元申川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沣东自贸产业园4号楼2层4-2-4164

成立时间:2018年4月28日

法定代表人:蒋杰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东原荣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控股之联营企业。

截止2019年12月30日,世元申川未经审计总资产191,185.58万元,净资产-284.82万元,净利润-3,569.74万元。

3、南京骏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街道平港路1号办公楼699室

成立时间:2018年08月15日

注册资本:199,920万元

法定代表人:祝强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销售。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泰裕置业有限公司之合营企业。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南京骏原未经审计总资产302,444.91万元,净资产198,401.29万元,净利润-1,448.68万元。

4、重庆盛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00.95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滨路2号一幢

成立时间:2017年5月24日

法定代表人:蒋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化危品)、装饰材料(不含化危品)、五金交电、电源、机电设备。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励德之方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1.7%之联营企业。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重庆盛资未经审计总资产585,971.62万元,净资产-2,009.42万元,营业收入69,560.43万元,净利润3,079.53万元。

5、重庆东博智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团结坝432号1幢、附21号至附23号(仅限用于行政办公、通讯联络)

成立时间:2019年1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刘浩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按资质证书核定事项从事经营);房地产中介;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租赁服务。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东博智合未经审计总资产124,048.16万元,净资产2,361.39万元,净利润-2,638.61万元。

6、重庆迪星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17号1单元18-7号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1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琦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网络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平台开发、维护、推广;通讯产品研发销售(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股东情况: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联营企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重庆迪星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1,442.58万元,所有者权益718.34万元,营业收入2,085.96万元,净利润17.45万元。

7、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80号附18号3-3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24日

法定代表人:罗永

注册资本:64,000万元

主要经营:商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信息咨询;园林绿化管理咨询;停车场租赁;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饰品、皮具、五金交电、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和发射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系东银控股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12,943.67万元,所有者权益39,458.53万元,营业收入1,028.53万元,净利润-190.75万元。

8、重庆宝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二巷2号附30号

成立时间: 2010年11月1日

法定代表人:罗永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主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园林绿化养护;停车场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图文设计;销售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美术品、皮具、五金交电、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和发射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重庆宝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50,534.29万元,所有者权益40,483.38万元,营业收入1,311.19万元,净利润299.24万元。

9、重庆盛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金桥路8号(金桥大楼5楼)

成立时间:2017年03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良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执业);房地产中介(不含房地产评估);企业管理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股东情况:重庆盛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重庆盛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元澄实业有限公司出资50%之联营企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重庆盛尊未经审计总资产25,052.75万元,所有者权益14,520.67万元,营业收入96,076.45万元,净利润15,251.17万元。

10、成都致方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中路63-113号商业A区一层

成立时间:2013年8月1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史立同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郑州致方置业有限公司和东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郑州致方持股比例为80%;东原地产持股比例为2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成都致方未经审计总资产107,445.93万元,所有者权益-21,326.12万元,营业收入2,510.56万元,净利润-3,895.87万元。

11、成都东原致方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跃路83号二层5号

成立时间:2013年8月2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史立同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郑州致方置业有限公司和东原地产共同出资设立,其中郑州致方持股比例为80%;东原地产持股比例为2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成都东原致方未经审计总资产68,539.00万元,所有者权益-18,097.56万元,营业收入913.68万元,净利润-3,397.37万元。

12、上海励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岚丰路1150号1幢1329室

成立时间:2016年 02 月 14 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斌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之方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0%之联营企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励治总资产123,862.02万元,所有者权益70,051.51万元,营业收入493,478.77万元,净利润74,721.33万元。

13、重庆市南岸区碧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同景路5号S1-2幢27-12

成立时间:2017年07月27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雷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须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屋销售及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原睿合置业有限公司持股31.35%之联营企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岸区碧和原未经审计总资产89,109.83万元,所有者权益27,456.42万元,营业收入203,088.03万元,净利润28,871.97万元。

14、重庆旭原天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渝大道87号-1层至-1夹层商业

成立时间:2016年03月31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景志山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凭资质执业);家政服务;园林绿化维护;停车场管理;房屋租赁;房屋中介;防盗智能系统设计、安装及调试服务;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股东情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原澄方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9%之联营企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旭原天澄总资产3,105.46万元,所有者权1,571.57万元,营业收入3,452.63万元,营业收入3,453.63万元,净利润1,145.41万元。

15、苏州长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仓市沙溪镇白云南路

成立时间:2017年04月10日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既君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上海行栋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上海行栋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苏州萃超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7.91%之联营企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苏州长天未经审计总资产50,143.30万元,所有者权益20,468.46万元,营业收入30,104.71万元,净利润3,426.37万元。

16、苏州盛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仓市沙溪镇白云南路

成立时间:2017年04月18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杰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重庆业翰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重庆业翰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苏州萃超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7.91%之联营企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苏州盛乾总资产43,256.16万元,所有者权益16,202.60万元,营业收入31,638.61万元,净利润5,027.48万元。

17、苏州睿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仓市沙溪镇白云南路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02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耿旻黎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及相关配套交通设施的建设、管理。

股东情况:公司子公司上海锦璃实业有限公司对其持股16.7%。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苏州睿致未经审计总资产53,347.35万元,所有者权益13876.62万元,营业收入64.22万元,净利润-519.95万元。

18、苏州致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仓双凤镇凤北路88号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09日

注册资本:9,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既君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及相关配套交通设施的建设、管理。

股东情况:公司子公司上海啸矗实业有限公司对其持股16.7%。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苏州致方未经审计总资产19,919.94万元,所有者权益10,027.13万元,营业收入15,522.99万元净利润-1,653.26万元。

19、成都市美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崇庆北路247号

成立时间:2018年1月5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立国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成都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7.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成都美崇未经审计总资产139,634.17万元,所有者权益7,000.78万元,营业收入83.92万元,净利润-1,689.02万元。

20、杭州临盛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畔村379号-1

成立时间:2017年7月7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贲宇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拓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州临盛未经审计总资产307,086.70万元,所有者权益121,974,3万元,营业收入70,069.55万元,净利润12,907.00万元。

21、句容宝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句容市宝华镇宝华花园3栋1单元401

成立时间:2016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森峰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子公司南京东原睿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句容宝碧未经审计总资产137,811.69万元,所有者权益-1,628.04万元,净利润-2,012.22万元。

20、许昌金耀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与永兴东路交叉口东北芙蓉商务中心3幢8层3-2号

成立时间:2018年04月13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孟祥东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房地产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股东情况:公司子公司郑州澄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持股33.3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许昌金耀总资产38,634.20万元,所有者权益6,026.74万元,营业收入24.36万元,净利润-1342.60万元。

21、四川双马绵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万元

注册地址: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北段8号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28日

法定代表人:陈思渝

主要经营范围:新材料研发及技术推广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销售;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物业管理。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荣府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四川双马未经审计总资产87,548.12万元,净资产-12,504.92万元,净利润-4,228.06万元。

22、重庆盛东骏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劳动一村59号附8号至附22号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锐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租赁服务。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0%之合营企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盛东骏和未经审计总资产124,933.09万元,所有者权益1,897.02万元,营业收入27.16万元,净利润-3102.93万元。

23、崇州市中业瑞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32.653万元

注册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紫金路471号

成立时间:2019年5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张爱明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铺租赁;物业管理;房屋中介;建筑装饰服务。

股东情况:中业瑞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利瑞升置业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业瑞兴未经审计总资产45,075.31万元,净资产1,561.44万元,营业收入40.95万元,净利润-71.21万元。

24、绵阳鸿远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灯塔北街2幢1层

成立时间:2019年6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张建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

股东情况:公司控资子公司成都盛天成置业有限公司持股50%之合营企业绵阳泛太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鸿远领悦未经审计总资产127,468.09万元,净资产-548.29万元,净利润-548.29万元。

25、重庆融创东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月台路18号【口岸贸易服务大厦】B1单元5楼503-1152室

成立时间:2019年4月1日

法定代表人:李景申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按专项许可审批从事经营);房地产中介;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管理。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德励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融创东励未经审计总资产130, 619.63万元,净资产3,698.35万元,净利润-1,301.65万元。

融创东励负责重庆市沙坪坝西永组团Ah标准分区Ah31-01-1/03、Ah31-01-2/03、Ah32-01/0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开发,该地块占地面积90,887平方米,容积率约1.74。

26、重庆励东融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团结坝432号1幢、附1号-附19号(仅限用于行政办公、通讯联络)

成立时间:2019年1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刘浩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按资质证书核定事项从事经营);房地产中介;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租赁服务。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励东融合未经审计总资产55,359.44万元,净资产4,233.04万元,净利润-766.96万元。

27、新津帛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兴园3路5号3栋9层17号

成立时间:2019年4月2日

法定代表人:魏冬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睿至天同置业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新津帛锦未经审计总资产132,739.82万元,净资产8,180.45万元,净利润-1,819.55万元。

28、成都望浦励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33万元

注册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紫金路471号

成立时间:2019年5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朱国刚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放经营;商铺租赁;物业管理;房屋中介;建筑装饰服务。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励德天同实业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成都鸿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9、关联自然人

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中规定的关联自然人范畴。

(二)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及联营企业销售产品、商品;公司及子公司向联营企业购买原材料;公司及子公司为关联方及联营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及空置房服务、绿化装饰装修服务、咨询服务、总包服务等;接受联营企业物业服务。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7-8项系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点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1-6项、9-28项为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七款规定联营、合营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29项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良好,不会对本公司形成坏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仅为预计金额,待实际交易发生时,在审批通过的预计金额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服务内容、体量签署协议,如有新增的除外。期限为该议案通过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后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相关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上市公司不存在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交易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方法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需上报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四)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9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

●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

●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会计准则。

2、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一收入》。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在编制2020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同时,公司将在定期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与原规定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财务报告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金额为0元,少数股东权益调整金额为0元。

(二)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在本报告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且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在本报告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且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有利于保证公司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成果理解的一致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满足行权/解锁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715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3,360万股

● 本次行权和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年2月23日,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迪马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1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3月1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临2019-029号)。

4、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临2019-032号)。

5、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3月29日为授予日,授予123名激励对象共计3,88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29名激励对象共计6,92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19年4月23日,本次股权激励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成,登记股票期权3,880万份、登记限制性股票6,92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7、2019年6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权益分配的实施,同意实施完毕后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4元/股调整至2.86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57元/股调整至1.29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已办理离职,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0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1.29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将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23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目前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已全部回购注销及注销完成。

9、2020年2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已办理离职,同意将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11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目前该部分股票期权已完成注销。

10、2020年4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已办理离职,同意将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11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目前该部分股票期权已完成注销。

11、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满足行权/解锁条件的议案》,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进行行权/解除限售。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1、公司符合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2、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3、等待期/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9年3月29日,授予登记日为2019年4月23日,该批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等待期/限售期已届满。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19年3月29日。

(二)行权及解除限售数量:1,715万份股票期权,3,36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行权及解除限售人数:本次激励对象共计138人,其中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共计110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28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四)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86元/股。

(五)股票期权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七)股票期权行权安排:本次是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解除限售情况:

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安排

(一)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满足行权/解锁条件的议案》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19年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二)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及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锁条件是否达成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符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解除限售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满足行权/解锁条件,我们审阅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以及公司2019年业绩情况、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符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锁条件。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符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解除限售的资格,其作为本次可行权/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满足行权/解锁条件事项。

七、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本次可行权及解锁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明确的可行权和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及解锁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第一期可行权及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3、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及解锁条件已经达成。

八、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股票期权费用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计量和确认》的规定,由于公司实施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没有现行市价,也没有相同交易条件的期权市场价格,所以本公司采用国际通行的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估计公司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

限制性股票费用情况: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对于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非董高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每股摊销成本=授予日股价-授予价格。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需要承担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但不能转让的限制,因此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限制单位成本,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限制成本由Black-Scholes模型测算得出。公司采用授予日市价减去认沽期权价值的方法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认沽期权价值。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本年净利润影响程度不大。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迪马股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与解锁的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1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3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3日

至2020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7、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赵洁红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外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传真为准。

(二) 登记时间:2020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6: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36楼 邮编:400021

联系电话:023-81155758、81155759

传 真:023-81155761

联 系 人:王骏、杨丽华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参会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36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韶颖女士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表决,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可、王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