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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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网上直销汇款交易优惠费率的公告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71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2019年度报告)的意见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将郑州轨道交通信息技术研究院纳入到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因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因执行财政部最新规定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决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的决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履行了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年度期限届满资产减值测试的审核确认程序;中介评估机构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工作,本次估值结果和作为交易定价依据时的估值结果可比,估值假设、估值参数、估值依据等不存在重大不一致;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长城超云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意见

2018年5月,公司完成收购北京天地超云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城超云”)管理层股东4%股权并向其增资人民币2亿元,公司持有长城超云股权比例为44%。长城超云原股东承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不低于8,700万元,逐年度分别为2018年度不低于1,000万元、2019年度不低于2,900万元、2020年度不低于4,800万元。如果未达业绩承诺则按协议约定对中国长城予以补偿。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2019年度长城超云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90.12万元,长城超云已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经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在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予以执行和落实,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客观真实,同意公司董事会按此披露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相关评价。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目前不存在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真实完整地披露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2020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2020年一季报)的意见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将郑州轨道交通信息技术研究院纳入到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因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决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提名刘晨晖先生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马跃先生因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其在本公司的其他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鉴于前述事项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马跃先生的职务变动将在公司补选出新的股东代表监事后生效。

经股东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和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刘晨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马跃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马跃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三十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晨晖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系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兼任电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国电科集团13研究所第一研究室副主任、基建处副处长、科研技改引进处副处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系统装备部能力建设处处长、科技质量处处长,兼任中国振华集团董事,中电锦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曾获国防科技进步三等奖、信息产业部建设项目管理先进个人。

刘晨晖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晨晖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3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每股收益0.380元,母公司净利润325,859,582.9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以及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追溯和调整后)1,431,672,602.60元,扣除年内实施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146,808,278.00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1,578,137,949.21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之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2,928,182,0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54,751,838.61元,占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4,993,660.75元的22.85%。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等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36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部分应收款、应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含下属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857.61万元;同时对因客户法人主体注销、商品质量、代持关系解除等原因无法收回且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合计1,340.62万元;对确认无法支付的部分应付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合计1,069.30万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0-033号《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4号《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0,857.61万元,具体如下:

1、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日常运营过程中的客户履约情况,本年共计提坏账准备3,207.15万元,包括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857.01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3.91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76.23万元;其中,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2,791.91万元、按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239.01万元、按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176.23万元。

年末涉及关联方的应收款往来余额较年初增加16,354.35万元,对应关联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592.31万元;按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涉及关联方20.48万元。公司对关联方计提的坏账准备全部为根据相关会计政策,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关注关联方回款情况。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存货成本低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目前市场环境,公司部分存货的市场价值有所下降,本年计提7,617.4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3、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19年12月,公司完成对郑州轨道交通信息技术研究院的收购,根据评估报告对其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32.99万元。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本年利润总额10,824.62万元、未分配利润32.99万元。

二、本次核销情况

1、核销部分应收款情况

公司对因客户法人主体注销、商品质量、代持关系解除等原因形成的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款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合计1,340.62万元。其中核销应收账款540.62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800.00万元。

其中核销其他应收款800.00万元是在重组前由历史原因而产生,涉及关联方,但并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具体说明如下: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账面其他应收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的800万元垫付出资款(对应4.98%股权)是基于历史遗留代持关系而形成,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应的该部分股权当时未纳入重大资产重组范畴及作价。随着2019年4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收回4.98%股权及原代持关系的解除,800万元其他应收款应予以核销。(相关内容详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2019-048号《关于收购下属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4.9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2019年度报告中的相关介绍)

前述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前期均已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不影响本年利润。

2、核销部分应付款情况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款合计1,069.30万元,款项均为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债务账龄较长,部分供应商已注销,其余供应商长期无交易,债权人一直未催讨,并且己过法律诉讼时效,经过公司历年数次清理,基本没有支付可能,因此决定予以核销,其中核销应付账款901.26万元,核销其他应付款168.05万元。

前述核销均不涉及关联方核销;增加本年利润总额1,069.30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应付款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应付款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计提及核销的依据合理,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监事会决议

3、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37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母公司/中国长城”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长城”指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长城信安”指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湖南长城科技”指湖南长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山西长城”指山西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安徽长城”指安徽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长城香港”指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柏怡国际”指柏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控股71%的子公司

“柏怡香港”指柏怡电子有限公司,为柏怡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长城金融”指湖南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为湖南长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海盾光纤”指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电软件园”指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控股70%的子公司

“中原电子”指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湖南长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中元股份”指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信息”指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长光电源”指武汉长光电源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控股63.06%的子公司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0-033号《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和下属公司正常业务及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整体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约合人民币1,522,392万元,其中母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及自有资产担保等方式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10,000万元,下属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及自有资产担保等方式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含应收账款保理额度4,662万港币)约合人民币512,392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情况概述

注:1、柏怡香港向花旗银行申请的4,662万港币授信额度为应收账款保理额度。

二、以资产担保申请授信的情况

1、公司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向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公司以自有房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简称“进出口银行”)申请基建项目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期限五年。对应可用于抵押担保的自有房产范围账面原值为5.56亿元,账面净值为3.79亿元;具体抵押物届时将根据进出口银行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2、长城香港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向华侨永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子公司长城香港以自有房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延续向华侨永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6,000万港币(其中3,000万港币为票据贴现额度,3,000万港币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期限壹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本次抵押的资产为位于香港北角屈臣道2至8号海景大厦C座四楼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1,25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资产情况如下(单位:万港币):

3、柏怡香港以复合担保方式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详见同日公告2020-039号《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下属公司柏怡香港以复合担保方式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1,770万港币,其中将涉及以其自身所持面值400万美元的债券质押担保。

4、中电软件园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控股子公司中电软件园以自有房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五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本次抵押的资产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总部大楼,建筑总面积为56,646.6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资产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但将会增加公司贷款期间的利息支出。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下属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证券资产质押和自有房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要,缓解公司及下属公司资金周转的压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良性发展。

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其他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最终实际融资、贷款及保理金额,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各银行签订授信合同、贷款合同、应收账款保理合同等各类授信业务合同以及相应的担保协议(如涉及),最终实际签订和使用的合同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47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召 集 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公司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的“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并涉及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暨关联交易”、“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发路3号长城大厦16楼

9、公司将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提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7、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

8、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

9、中电软件园为购买其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10、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并涉及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

11、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暨关联交易

12、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与中国电子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与长城银河签署《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3)与长城超云签署《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4)与中电数据签署《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5)与广州鼎甲签署《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3、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

14、选举刘晨晖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二)特别决议提案

15、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

(三)披露情况

第1至11项、14议案已经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同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3号)、《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2020-034号)和相应的专项公告。

第12、13项议案已经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2020年4月28日公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0-030号)、《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31号)。

第15项议案已经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2020年4月18日公告《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公告》(2020-027号)。

(四)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大厦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 话:0755-26634759

(4)传 真:0755-26631106

(5)联 系 人:王习发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6;

2、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鉴于本次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需逐项表决,该逐项表决议案本身(简称“一级提案”)编码为12.00,对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股票交易时间,即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包含APP、微信交易平台、网站)进行部分基金汇款交易业务,将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 参与活动基金

全部基金

三、调整内容

1、活动期间,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办理汇款交易申购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即为该基金原申购费率(以招募说明书登载为准)的0.1折,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网上直销汇款交易业务规则请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请: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ncfund.com.cn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8198866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nc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但不保证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本公司旗下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请在投资前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文中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文中的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本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基金亦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30日

一、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华南”)签署的销售协议,中信华南将自2020年5月6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适用基金:

从2020年5月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信华南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中信华南的相关规定。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中信华南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上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该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中信华南的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3.申请方式

3.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中信华南的规定。

3.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华南的规定。

4、申购日期

4.1、投资者应遵循中信华南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2、中信华南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5、定投业务起点

通过中信华南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100元人民币。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与最高数额限制。

6、交易确认

6.1、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6.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做暂停处理。

7、"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或者终止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华南的有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基金转换费用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截位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1) 非货币基金转换至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 货币基金转换至非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货币市场基金应转出的累计未付收益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基金转换业务交易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基金转换采取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及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的最低余额请参考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方不满足上述状态要求,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受理基金转换交易申请。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最终转换份额的确认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并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基金转换成功后,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转入基金。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受上述收费模式的限制。

9、当投资者将持有本公司旗下的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非货币基金份额时,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全部转出,则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全部累计未付收益一并转出;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未付收益为正收益,则累计未付收益继续保留在投资者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收益为负收益,则根据基金转出份额占投资者所持全部货币基金份额的比例转出相应的累计未付收益。

10、基金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同一投资者在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提出转出基金的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1、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四、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中信华南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等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中信华南的相关业务规定。

2.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