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7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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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取传真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帐户卡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传真或邮寄,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0-35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 22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4点在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尔滨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公司经营状况。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状况。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的配套指引》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基本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对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
(3)2019年,公司未发生违反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有关内部控制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0-2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话及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董事长李久旭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热公司2020年度贷款和开展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总额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办理效率,公司拟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期间内,向银行借款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届时放款利率情况,按照“及时满足需求和降低融资成本”的原则,在上述贷款额度内,选择银行、确定借款时间、信贷方式、信贷金额及签署信贷合同。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金融工具会计政策的具体执行方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智慧产业园和惠天房地产分别签署〈债务偿还补充协议〉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担保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相关“独立意见”和“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2、3、4、5、7、8、9、10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0-3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
(1)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惠天热电六楼第一会议室。
(2)会议时间: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B、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9:15-15:00。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
6、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热公司2020年度贷款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确定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总额的议案》;
特别提示: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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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传真、信函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20年5月26-27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3、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加盖公司公章的证券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
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27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斌 姜典均
联系电话:024-22928062
传 真:024-22939480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3、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2
2、投票简称:惠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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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普通股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附件3:
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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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取传真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帐户卡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传真或邮寄,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0-35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 22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4点在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尔滨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公司经营状况。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状况。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的配套指引》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基本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对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
(3)2019年,公司未发生违反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有关内部控制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0-2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二热公司2020年度贷款和开展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期间内的贷款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6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二热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分批分次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占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07.15%、占总资产42.95%。
(二)审批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20年4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热公司2020年度贷款和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对子公司担保的规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事宜详见公司于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简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5月16日
注册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法定代表人:刘诚
注册资本:52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营供暖、供汽;兼营热力供暖工程、电气安装、管道保温;水暖材料零售;供暖设施租凭。
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已经审计):2019年末,资产总额:231,472.60万元;负债总额:195,385.00万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净资产:36,087.6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95,448.10万元;利润总额:-11,613.31万元;净利润:-8,784.75万元。
(二)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二热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260,000万元(含本文前述担保额度),占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07.15%(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总计为99,954.14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9.64%,其中无逾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其他
为提高办理效率,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担保限定条件内适时选择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及担保金额,办理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出具相关文件等。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0692 股票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0-2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大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规定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二、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将依据文件规定的起始日于 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具体变更内容
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0692 股票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0-29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工具会计政策的具体执行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 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特定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我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对应收款项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算,重新核定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计算了期初预期信用损失金额及期末预期信用损失金额,并将差异调整为当期损益。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变更情况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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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未发生变更。
二、本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相关规定:“在本准则施行日,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施行日的新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该准则重新测算坏账计提比例。调整坏账计提比例后,影响公司2019年度当期损益-1528.15万元,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3920.04万元。
三、审议程序
本次《关于公司金融工具会计政策的具体执行方案》是公司2019年根据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后的具体执行,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上接674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合计为3.5亿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
四、备查文件
1、业务凭证及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6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6,816,034.4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848,257.8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23%;总资产为1,892,715,699.46元,较上年末增长76.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32,119,528.64元,较上年末增长92.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01,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0,32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40,320,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业务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对财务报表格式、金融工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收入准则的修订情况,公司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薪酬及2020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薪酬核发情况,具体如下:
■
备注:以上薪酬为含税金额。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方案为:公司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与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相关的薪酬、绩效奖励及其他激励形式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如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则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廖彬斌先生、罗虹先生、奂微微先生、罗传泉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产业投资布局,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和投资管理优势,整合资源,推动公司战略实现,公司拟与深圳市前海汇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汇桥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鉴于深圳市前海汇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张俊杰先生控制的企业,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俊杰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兹定于2020年5月2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4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董事、监事2019年薪酬及2020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议案5、6、7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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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连同上述登记材料在2020年5月19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开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小红、吴敏
联系电话:0716-8800323
联系传真:0716-8800055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
邮政编码:434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多选也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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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须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62
2、投票简称:五方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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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表决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7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建立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有效执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监事2019年薪酬及2020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确认公司监事2019年薪酬核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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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薪酬为含税金额。
公司监事2020年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同时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其与岗位相关的薪酬、绩效奖励及其他激励形式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在公司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则不领取薪酬。
鉴于本议案与全体监事利益相关,全体监事均应回避表决,故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9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1,649,437.7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164,943.77元,加上2019年初未分配利润137,740,338.26元,减去已分配红利30,240,000.00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25,984,832.22元;2019年末,资本公积为1,028,558,020.31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制度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01,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0,32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40,320,000股。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谨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0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期限已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业务合同。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是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业务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2、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分支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前身是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3月4日,2009年9月与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2011年11月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业务资质: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30000014701)
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行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职业保险。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号同心大厦16层、22层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少先先生。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5,603人,其中合伙人204人,注册会计师1,606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216人。
(三)业务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年业务总收入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0亿元;为约15,000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403家上市公司(含A股、B股)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骥,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业务累计超过10年,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参与过公司及中新赛克(002912.SZ)、博杰股份(002975.SZ)等多家上市公司的IPO审计和年报审计,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覃见忠,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参与过公司及中新赛克(002912.SZ)、瀛通通讯(002861.SZ)等多家上市公司的IPO审计和年报审计,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邓慧,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拟上市公司提供过IPO审计和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服务,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骥先生和覃见忠先生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4、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4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561号)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募集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39元,共计募集资金72,525.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16.9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808.62万元,公司扣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2,385.0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423.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9年9月11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4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794.73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2.2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794.7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2.25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951.0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沙北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营业部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江汉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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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差异170,000,000元,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17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132,495,357.92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3-381号)。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17,00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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