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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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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98 公司简称:方盛制药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同意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6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具体而言,公司主要从事心脑血管中成药、骨伤科药、儿科药、妇科药、抗感染药等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有血塞通分散片、血塞通片、藤黄健骨片、跌打活血胶囊、赖氨酸维B12颗粒、头孢克肟片、金英胶囊、蒲地蓝消炎片等。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相关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始终以“您的健康,方盛的追求”为企业使命,以“新药研发能力”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整合顶尖新药研发资源优势,构建完善的新药研发体系,组建尖端研发团队,研发成果显著。公司已成功开发“欣雪安”牌心脑血管科、“金蓓贝”牌儿科、“美尔舒”牌妇科、“方盛堂”牌骨伤科等几大品牌系列产品。截至报告期末,拥有药品生产批件160个(含已转让未办理完转让手续生产批件,下同),新药证书18件,发明专利40项,国际专利2项,外观专利4项。丰富的产品储备,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了强大支撑。

管理、研发与营销是公司快速成长的“三驾马车”。一直以来,公司对科研高度重视,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同时,注重提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流程化水平;着力打造覆盖全国、功能强大的营销体系,“三驾马车”共同助推公司管控水平与业绩的全面提升。公司也因此先后获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12年中国医药行业最具竞争力100强企业、2012年中国医药行业AAA诚信企业、中国优秀民营企业、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企业、湖南省示范性医药企业、湖南省小巨人计划企业、湖南省质量信用AAA级企业、湖南省心脑血管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2018年度“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19湖南制造业100强企业、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中成药、化学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生产中心下的物料管理部设采购办与仓储办,由采购办统一负责对外采购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确定最佳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物料的库存量和采购批量,由仓储办根据生产计划及仓库的库存情况编制物料需求计划,并交采购办执行。

2、生产模式公司严格按照国家GMP要求和药品质量标准,以产品工艺规程为生产依据,以GMP生产岗位操作规程为准则依法组织生产,并通过不断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模式主要有四种:合作经销模式、总代理经销模式、KA/OTC经销模式、直供终端控销模式。

合作经销模式即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医药商业批发企业,并协助批发企业合作开发、维护医疗机构等终端客户的模式。公司专门设立区域销售经理,采用“区域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方式,在各自的区域内寻找到合适的合作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公司与区域经销商按照合作、共赢的原则,整合公司和客户的资源,通过学术推广共同开发区域内的医院终端市场。在开发医院终端市场过程中,公司组建了强大的营销网络,负责进行学术推广,负责对经销商的销售人员进行培训,进行市场开发细化、任务分解、长期帮控、深度协销;负责协助经销商对医院及相关科室医生进行公司产品的临床、学术推广,提供咨询、学术服务,搜集产品信息反馈,召开科室推广会,举办各种销售活动,推动销售增长;同时部分委托专业的营销推广服务公司代理进行营销推广,以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对于部分药品采取总代理经销模式,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或市场渠道资源的经销商代理公司产品,公司向经销商销售产品后,由经销商自主决定销售渠道、开拓终端市场。在此模式下,公司作为制药企业,须负责参与销售区域政府的药品集中采购,以确保总代理经销商具备在目标区域销售、配送资格,公司还协助总代理经销商筛选区域性医药商业企业。除此之外,公司出售产品后无提供其他后续的咨询、培训等支持和服务的义务,亦不承担市场风险。总代理经销商通常拥有全国范围内的市场渠道资源,将部分产品的市场全权交由总代理商,能够以最小销售成本迅速开发市场,在保持一定毛利率的情况下扩大市场份额。

KA/OTC经销模式是指:制药企业的药品主要采取通过医药商业连锁企业销售到零售药店,再由零售药店零售给消费者的模式。公司采取KA/OTC经销模式的产品主要为常用药及儿童用药产品,此模式的终端是较为市场化的零售药店(含连锁药店),与公司合作经销、总代理经销两种销售模式相比,KA/OTC经销最终取决于消费者的选择,营销工作量较大、不可控因素较多,所以营销费用相对较高,优势是不受医疗机构招标因素影响,价格相对稳定。公司通过医药商业连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零售药店后,营销中心配备销售经理专门负责为零售药店提供店员培训、药品知识咨询服务,并协助药店开展药品促销活动。公司对于KA/OTC销售的药采用全国统一的价格体系,并制定了严密的价格控制措施及科学合理的销售政策。

直供终端控销模式:制药企业的药品通过医药商业批发企业配送到各药店、诊所等各终端,公司组建一支专业终端销售队伍,通过控制渠道来控制价格,定点销售的一种营销模式。该模式采取全国统一供货价格体系,实行事业部制定全国统一的动销方案,省区经理、地区经理、业务员层层落实终端的具体实施行动。适时指导终端学术培训、产品组合营销、联合用药的专业培训,做好消费者的教育、指导用药。该模式采取全国统一的价格体系,并制定了严密的价格控制措施及科学合理的销售政策。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在医药行业“供给侧改革”开启后,行业开始进入低速运行区,目前已经进入结构优化变革阶段,竞争不断加剧,市场环境也不断变化。公司坚持已确定的“以制药业务为主体,以大健康(健康消费、养老和医疗服务)为两翼”的发展战略,聚焦主航道,促进资源整合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各省市“忠实大客户”体系,打造标杆市场,推行精细化招商,完善激励措施等手段保证了销售收入的实现。与此同时,成本管控初见成效,制造费用成本持续下降;安全环保工作稳步提升,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件,有效促进了企业高质量、稳健发展。

(四)行业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医药行业“供给侧改革”的不断推进,叠加医保支付端变革、“4+7”带量采购、一致性评价等政策的全面铺开,行业迎来了一个结构优化、分化加剧的新时代,2019年也成为加速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另一方面,在人口老龄化、社会医疗卫生支出和研发投入持续增加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依然是全球医药行业最大的新兴市场。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2019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3,908.60亿元,同比增长7.40%,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3.6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3,119.50亿元,同比增长5.90%,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9.2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unctadstat.unctad.org;

公司的产品多为中成药与化学药品制剂。化学药品制剂是所有药品中数量、品种最多的类别,也是居民日常生活中使用最广泛的类别,居我国医药工业的龙头地位。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12年-2018年复合增长率远高于同期GDP增长率。2020年1月,全球爆发“新冠”疫情之后,对医疗的需求持续增加,民众健康意识大幅提高,叠加“健康中国2030”战略的实施、人口老龄化、社会医疗卫生支出和研发投入等因素,预计全球医药市场尤其是我国医药市场将继续保持着稳定增长,市场前景依旧十分广阔,与此同时,行业内的竞争更加激励。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9,375.40万元,同比增长4.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91.07万元,同比上升8.11%。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公司按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未进行自主会计政策变更。因《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有: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3、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以上内容详见本报告附注中“(三十)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湘雅制药、博大药业、方盛博大、方盛育臣、恒兴科技、方盛医疗、永华网络、中润凯租赁、方盛康元、方盛华美、同系方盛长沙、方盛利普、三花制药、暨大基因、佰骏医疗、方盛康华、芙雅生物等31家子(孙)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告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8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医药制造》、《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中,“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湖南恒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医药技术服务收入、湖南方盛医疗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湖南省佰骏高科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院诊疗收入、广东暨大基因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技术服务收入和租办公楼租赁收入。

2、主营业务分类别情况中,“其他”主要是指除心脑血管、抗感染类、儿科、妇科、骨伤科之外的其他各类药品销售收入及子公司非药品销售收入。

3、因疫情影响,公司未能如期全面复工,采购、销售与商品物流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使得一季度各类药品的生产、销售均出现一定程度下降,其中公司主营业务药品的销售收入(剔除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广东暨大基因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湖南省佰骏高科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出现同比下降,目前来讲,对公司整体经营的影响不大。

4、分行业中“其他行业”收入及成本项、分类别中“其他”项本期同比上期出现较大增长,系因合并新增子公司湖南省佰骏高科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院诊疗收入及成本。

5、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中,湖南地区营收收入出现大幅增长,主要是合并新增子公司湖南省佰骏高科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院诊疗收入均来自湖南省内所致。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7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16:30在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传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29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体系运行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未来期间,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关于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确认2019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53.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30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已发生或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31号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与银行存款类业务。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32号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部分首期授予对象与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外,鉴于公司2019年度实际实现的业绩情况未满足《激励计划》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相关业绩考核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33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 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35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中,第一、二、三、四、六、八、十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28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9:00在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庆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刘张林先生、张克坚先生与董事黄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91.07万元,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01.49万元,计提盈余公积910.15万元。至2019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050.31万元,公司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为50,849.36万元。

董事会提议:拟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6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3、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20-029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2019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53.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20-030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20-031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庆华、刘曙萍、张克坚、陈爱春回避了表决。

十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20-032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20-033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陈波先生、陈爱春先生回避了表决。

十四、关于注销清算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20-034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20-035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周三)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20-036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五项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以上议案中,第一、五、六、七、八、十一、十三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项议案需由独立董事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29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91.07万元,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01.49万元,计提盈余公积910.15万元。至2019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050.31万元,公司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为50,849.36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4,456,7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067,40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0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详见2020-025号公告),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收到1份有效意见(建议每10股送/转6股转派现0.5元),公司证券部已将上述意见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2015年进行了较高比例的股份送转,结合实际情况,暂不具备进行高送转的条件,因此2019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0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 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议案,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下转6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