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27版)
6.资金活动
公司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活动的筹资、投资及资金运营等业务操作,优化资金筹措,控制资金风险。公司通过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的监管和过程控制,确保投资项目有效运营;公司应严格规范资金计划管理、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报销、借款及票据管理,对包括募集资金在内的公司资金需按相关规定加强监管,规范使用,准确记录,及时正确披露,防控资金风险,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7.采购业务
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原材料、一般材料物资以及劳务、服务的采购活动等业务操作,加强对请购、合格供方筛选、采购招标、询价采购及采购合同订立等环节的风险控制,合理控制成本,确保物资采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8.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从存货和固定资产两方面对公司资产管理活动进行管理控制。公司建立了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存货的仓储保管、领用发出、清查盘点、报废物资处置等业务操作,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日常维护、固定资产清查、固定资产处置、计提折旧等业务操作,保证存货保管科学严谨、固定资产正确规范使用,保障资产安全和准确核算;对公司包括长期投资各项资产需加强管理,适时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特别是应收账款和商誉提足减值准备,降低潜在的风险,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公司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财务状况。
9.销售业务
公司建立了包括市场信息管理制度、公司营销规划、投标流程管理标准、地区事业部营销细则、客户关系管理制度、客户满意度评价办法、客户回访制度等营销业务管理制度,规范计划管理、定价、订立合同、客户服务等销售业务环节,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公司需加强应收账款及坏账管理,指定专人与客户核对和跟催,对有风险的应收款提足准备。
10.工程项目
公司建立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设计、工程招标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验收及零星工程管理等业务操作,保证工程项目立项决策的科学合理,项目设计合理正确,合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11.施工管理
公司建立了施工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投标管理、项目部建立管理、工程分包管理、工程分包招标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预结算管理、资金收付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物资及设备管理、施工与工期管理、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安全管理,确保公司的施工管理政策和程序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成本,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有效地管控。
12.担保业务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担保业务的受理申请、审批、分析与监督等业务操作,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担保对象的审查程序、对外担保的审批、管理程序、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担保事项,合理、客观地评估担保业务风险。
公司以前年度发生对外担保业务且本年仍在担保期限内:
(1)控股子公司HTWM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CAMBODIA)CO.,LTD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金边分行以内保外贷方式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授信,实际贷款金额7,000万元,截至期限为2019年12月。
(2)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以部分固定资产与天府金融租赁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租赁期限为57个月,截止期限为2023年9月。
公司本年度发生担保、反担保业务有:
(1) 深圳洪涛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并购贷款3亿元,实际贷款2亿元,贷款期限5年,截止期限为2024年2月,公司为该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提供反担保。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截止期限为2022年4月,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13.生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生产管理流程,规范生产计划编制、原材料领用、生产执行、生产设备维护维修及成本管理等业务操作,确保生产计划按规定程序编制,并得到适当的授权审批,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能力和发展需求,减少物资浪费、降低生产成本,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稳定,生产成本核算及时、准确、完整。
14.财务报告
公司建立了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账务处理与结账、关联交易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以及财务报告的分析利用等业务操作,持续完善公司会计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财务信息能够被真实、准确、完整的处理,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可靠,符合披露程序和要求,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5.全面预算
公司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预算考核等业务操作,确保预算编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的要求,提高全面预算管理的质量和经营效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能通过预算管理有效实施。
16.合同管理
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授权管理、印章管理等业务操作,提高合同管理质量,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确保授权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规范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程序,为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运行服务。
17.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建立了内部信息传递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信息传递、公文信息传递、财务信息传递、会议信息传递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业务操作,确保内部报告系统的合规、完整、健全、科学,保证严密的内部报告流程,强化内部报告信息集成和共享,确保内部信息传递及时、渠道通畅。
18.信息系统
公司建立了个人计算机使用和维护规定、系统访问管理规定、信息系统备份管理规定、防病毒管理规定等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了信息系统的相关业务操作,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理性以及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为建立有效的信息与沟通机制提供支持保障,提高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减少人为失误因素。
19.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定期(临时)报告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业务操作,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系列制度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体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保障广大股东享有平等的知情权。
本年度公司在年报披露前一天才发布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业绩由盈转亏,发生重大修正,被相关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和通报批评,公司需加强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完善信息披露管理流程,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0.内部控制监督
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规划、内部控制评价实施以及评价完成等业务操作,促进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控测试与评价工作的程序合规、方法合理、评价结果客观、整改建议可行,确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准确。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的错报认定为重大错报,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错报认定为重要错报,其余为一般错报。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涉及金额大小为标准,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1%的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0.5%的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合规性目标、战略目标及经营目标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企业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罚;
(2)对战略目标产生严重影响,全面危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3)导致公司停产或危及公司持续经营。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1)企业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和不利影响,遭受行政监管处罚;
(2)对战略目标产生一定影响,影响部分目标实现;
(3)导致公司一项或多项业务经营活动受到一定影响,但不会危及公司持续经营。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结论: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除发生上述信息披露缺陷外,未发现公司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汇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历史沿革: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经过近30年的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际服务网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审计及咨询、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尤其在IPO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2003年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的国际会计网络,在全球拥有125个国家网络服务资源,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向国际。
3、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4、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
5、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6、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7、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为1,389人,合伙人60人,注册会计师577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首席合伙人为余强先生。
(三)业务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60,5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1,9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431万元,为6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项目合伙人:王甫荣
执业资质: 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1994年9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20多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麦格米特(002851)、今世缘(603369)、久吾高科(300631)、信隆健康(002105)、劲嘉股份(002191)、粤水电(002060)、高乐股份(002348)、鸿利智汇(300219)、华锦股份(000059)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年限: 25 年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黄继佳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 2004 年 6 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 16 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永冠新材(603681)、台华新材(603055)、荣泰健康(603579)、麦迪科技(603990)、英飞特(300582)、航锦科技(000818)、浙江李子园(首发在审)、三友科技(834475)、贯石发展(836650)、力源环保(831353)、上海众幸(835849)等。
兼职情况:担任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从事证券业务年限: 16年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昝丽涛
执业资质: 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2002年1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0多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信隆健康(002105)、银之杰(300085)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年限:18 年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2017-2019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无刑事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王甫荣及拟签字会计师昝丽涛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记录。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对收入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新收入准则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 2020年1月1日起,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项目情况
1、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水司楼大酒店项目:合同暂定金额4.5亿元。因后续建设资金未到位,且项目投资规模过大与实际需求不符,独山县影山镇人民政府将该项目列入转建项目,目前公司与独山县影山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决算中。
2、三亚夏日体验广场项目:公司已与发包方签订了项目总承包合同。该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合同暂定总价6亿元整,合同暂定工期为24个月。前期因三亚市政府规划调整,项目延期。目前已经恢复施工并按照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中,现处于土建基础阶段。
3、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公司与永旺(柬埔寨)有限公司和伟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合同协议书》,合同价1.27亿美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公告的《关于签订境外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号:2017-093)。项目于2019年1月封顶,目前正在进行室内施工并已启动前期销售工作。
4、中国-东盟(崇左)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装饰总承包工程:工程签约合同价5亿元,其中崇左东盟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工期为175天,崇左东盟国际五星级酒店工程工期为300天。目前工程第一阶段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已进场施工。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签订综合授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5亿元,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署30,000万元融资额度协议,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止2019年12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1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600万股的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859,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296,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45,904,000.00元,并于2014年9月1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9月19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4]48020010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
(二) 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99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200万张面值为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740,062.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84,259,937.32元,并于2016年8月4日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一) 募集资金专户签署情况
1.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2014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以及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其中,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01872710506)因资金使用完毕,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办理了销户手续。
2.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2016年8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共计152,709,494.06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2,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09,494.06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2.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金余额共计1,145,169,586.88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45,169,586.88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1.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附件2:
2016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上接726版)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的9:00~17:00;
(六)、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华元柳、钟艳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18110
七、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0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及其下属单位、怀化市智慧中方建设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中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27,300万元。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深投控及其下属单位、智慧中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215.85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戈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深投控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英飞拓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
深投控目前持有公司26.35%的股份,深投控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深投控成立于2004年10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勇健,注册资本276.49亿元,主营业务为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该公司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18楼。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深投控总资产为6,997亿元,净资产为3,062亿元;2019年度,深投控实现营业收入1,968.2亿元,净利润246.9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深投控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英飞拓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深投控控制的其他企业”)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项、第10.1.3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怀化市智慧中方建设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务祥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生态城银松路21号人大楼一楼
经营范围:智慧城市项目开发、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月31日,智慧中方总资产为15,439.33万元,净资产为7,161.83万元;2019年度,智慧中方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41.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二章第四条,公司认定智慧中方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销售材料、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系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交易合同,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22号”文核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2,743,628股新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110,914,454股,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51,999,998.1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8,915,978.5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3,084,019.60元,2016年8月1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721号”《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合计使用 707,917,725.40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5,820,557.1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95,288,853.83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56,808,314.47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的金额为267,738.44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金额为82,240,012.5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107,674,045.23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及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的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包括向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且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现金管理期限
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五)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核查意见。
五、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要求及《英飞拓:公司章程》、《英飞拓: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投资。
六、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现金管理操作。
2、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
3、公司将选择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匹配的短期投资产品进行投资,并购买一定规模的可随时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8、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闲置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
八、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投资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投资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
英飞拓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对英飞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0-03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0年4月30日正式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联席总经理刘肇怀先生,董事、总经理刘新宇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德富先生,独立董事张力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华元柳先生和保荐代表人李锐先生。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英飞拓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特此通知。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