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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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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0版)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监事会已于2020年4月18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11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重要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5,221,288.73元,按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7,522,128.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27,476,072.19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利润815,119,674.01元,本报告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0,055,558.04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资本公积为3,412,567,159.23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8,992,052,672.34元。

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不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数,具体利润分配总额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总数,请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本议案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在不影响正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在境外发行境外债券暨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公司及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在境外发行境外债券暨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在境外发行境外债券暨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后,认为:本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核查认为:本次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一一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0年1月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2月15日签发的《关于核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40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7名非公开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8,495,43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75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91,519.3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5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4,019.3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4月4日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8]3105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已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953.49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1,726.0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293.36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收到银行利息、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2,453.19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10,026.49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支付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34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9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17,317.90万元,尚未归还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6月3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8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韵必达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江苏江韵物流有限公司、淮安楚韵快运有限公司、南京苏韵快运有限公司、合肥金韵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济南恒韵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市承韵速递有限公司、长沙市阔韵快递有限公司、郑州韵必达速递有限公司、成都市蓉韵速递有限公司、重庆畅韵装卸搬运有限公司、昆明金韵速递有限公司、上海韵达速递有限公司、西安市溱韵速递有限公司、天津韵必达快递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庄韵速递有限公司、黑龙江金韵速递有限公司、长春市长韵速递有限公司、沈阳韵必达速递有限公司、上海东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义乌义韵快递有限公司、青岛畅达华韵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市温韵速递有限公司、临海市临韵速递有限公司、福州闽韵速递有限公司、厦门市厦韵速递有限公司、江西桐韵速递有限公司、上海金韵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快商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市韵必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莞韵速递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韵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快商物流有限公司、上海韵达速递有限公司、浙江创海机械有限公司、北京腾韵达运输有限公司、抚州市隆钰物流有限公司、长沙锐讯货运有限公司、青岛莱安物流有限公司、自贡丰盛货运有限公司、抚州市润厚物流有限公司、抚州市顺谦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理财收益10,026.49万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理财收益2,453.19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95万元(其中2019年度手续费1.34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等情况,以自筹资金2,317,780,895.54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17,780,895.5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31050020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期限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5,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上接751版)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7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梦网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延长至主合同综合授信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

2.同意授权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局春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信贷及担保事宜,签署有关合同和文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的议案》。

同意补选董事长余文胜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止。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五)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永、吴中华、侯延昭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0,069.66万元,同比增加15.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06.92万元,同比减少453.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82.31万元,同比减少45.28%;净资产收益率-6.78%,比上年度减少8.4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1,482.65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7,867.57万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万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384.92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43,625.5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60,280,750.94元,视同分红60,280,750.94元。

综合公司回购股份的实际情况,同时为满足公司云通信业务诸多新项目及产品的大量人力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19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十二)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杭国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杭国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特此公告。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介

杭国强,男,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南京邮电大学无线电工程系,先后获得复旦大学管理学院MBA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硕士学位;1993年7月至2009年2月从事移动通信市场运营管理工作,先后任职于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深圳分公司市场经营部、集团客户部、服务营销中心等部门,拥有丰富的移动通信市场运营和管理经验;2009年3月至2015年1月担任中国移动互联网基地总经理,负责中国移动相关互联网业务以及能力开放平台的研发运营管理工作;2015年3月至2019年8月任职中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岗位,从事通信及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工作。2019年9月至今任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

杭国强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35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4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5.《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增补杭国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1、3、4、5、6、7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2、3、4、5、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将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 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21日8: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 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0年5月21日17:00 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 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投票注意事项

1.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在深交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 权利的集合类账户,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 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七、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赵迪

联系电话:0755-86010035

联系传真:0755-86015772

电子邮箱:zpb@montnets.com

2.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3

2.投票简称:梦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如果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会议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事项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公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8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永旗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1,482.65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7,867.57万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万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384.92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43,625.5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60,280,750.94元,视同分红60,280,750.94元。

综合公司回购股份的实际情况,同时为满足公司云通信业务诸多新项目及产品的大量人力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19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在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控制度得到完整、合理和有效的执行。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9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延长至主合同综合授信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梦网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9月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二楼202、203、206。

法定代表人:余文胜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许可经营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以下财务数据均为子公司单体口径,未合并其下属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公司为梦网科技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延长至主合同综合授信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

2.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担保事项相关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梦网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可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梦网科技持续、稳健发展,在本次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梦网科技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无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合人民币161,50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8.67%,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