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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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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新金路 公告编号:定2020-1号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为氯碱化工企业,有近50年的氯碱化工发展历史,为四川地区最早上市企业之一,公司以氯碱化工为基础,配套仓储、物流等业务。报告期,公司主要从事氯碱化工、电石、PVC软制品的生产经营及仓储、物流、成品油经营等业务,公司主要业务在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导产品为聚氯乙烯树脂(PVC)和烧碱。PVC树脂是五大通用树脂之一,是我国第一、世界第二大通用型合成树脂材料,由于其具有阻燃性、耐磨性、抗化学腐蚀性、综合机械性能、制品透明性、电绝缘性及易加工性等特点,目前PVC树脂已成为应用领域最为广泛的塑料品种之一,主要应用于包装材料、人造革、塑料制品等软制品和异型材、管材、板材、农业节水器材等硬制品,是国家重点推荐使用的化学建材;烧碱产品广泛应用于轻工、纺织、农业、建材、电力、电子、食品加工等方面,是国家最重要也是用途最广泛的基础化工原料之一。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作为基础化工原料的PVC树脂和烧碱仍具有稳定的消费市场空间,我国是PVC树脂和烧碱的生产和消费大国。近年来,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政策的实施,特别是安全、环保整治力度的加大,氯碱行业资源配置得到了有效优化,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在资源富集的西北等区域,产业呈现越来越明显的规模化、大型化、长链化等特点;在东部、中部和西南地区,产业多元化、延伸性和协同性发展更为明显。

当前,在经济调整与转型升级大背景下,传统的氯碱行业发展已进入了调整、转型期,氯碱行业逐步摆脱单纯以追求规模扩张为目的的增长方式,进入以“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行业增长质量”为核心的发展阶段,相关上下游企业间的资源重组、高附加值新产品制造技术研发推广、环境友好型生产工艺的广泛应用成为氯碱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报告期,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坚持低碳、循环、绿色、经济发展理念,科学统筹生产经营计划,全面提升运营管理水平、装置协同能力,升级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为公司经营业绩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也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寻求差异化、绿色化、精细化发展模式,坚持技术领先、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强化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力度,推动产业与资本良性互动,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际贸易环境震荡变化,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公司所在的氯碱行业,受中美贸易战、外部宏观环境及上下游行业冲击等多重因素影响,呈现出烧碱市场价格大幅下滑、“以碱补氯”阶段性弱化等特点,盈利能力大幅减弱。同时,整个氯碱行业面临着产品结构性过剩、资源能源约束日益加强、安全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等问题。

面对内外交困的严峻形势,公司按照“深化改革上台阶、研发创新谋升级、就地改造夯主业、激发活力创佳绩”的年度工作方针,对标行业标杆,坚持目标管理为总领,效益、结果为导向,通过“强管理、调结构、抓质量、抓市场”等工作措施,克服了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暴雨灾害、道路阻断等多方面的影响,公司保持了安全稳定运营态势。

(一)管理方面:公司持续深化管理改革,推动运营管控模式落地,建立精简高效、责任明确的运行机制,推行重大工作督导机制,落实专人督导,跟踪问效;优化经济运营分析,通过建立数据分析模型,为公司生产组织、运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生产经营方面:一是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并配以激励机制,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通过技术改造、创新,保持低能耗高效率的持续生产能力;二是结合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恢复钾碱生产,加大特种树脂开拓力度,直接为公司增利;三是积极跟踪市场,通过对销售区域合理布局,深入市场,定位客户,充分利用时机,合理调整产品销价,增厚销售利润;四是通过公开招投标,强化大宗原材料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以成本管理和全面预算为重点,控制成本费用。

(三)安全环保方面: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均实现安全生产“六个零”的目标。一是公司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将考核落到实处,加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二是通过加强安全预防过程管控,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环保方面,公司坚持低碳、循环、绿色经济发展理念,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公司主体企业树脂公司和岷江电化公司的环保改善项目按实施方案逐步落实。

通过全员共同努力,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906.5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01.33万元,实现PVC树脂产量22.46万吨,钠碱13.78万吨,钾碱1.37万吨,电石21.76万吨;其中,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07%,PVC树脂产量同比增长6.55%,双双创近年来历史新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年数较上年下降38.05%, 主要是受外部市场环境因素影响,公司碱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报表影响

母公司报表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与上海御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金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成都金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述2家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年四川金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罗江海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注销,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股票简称:新金路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0一10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十六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六次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公司中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8名,实到6名,公司董事李刚剑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公司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杜晓堂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张奉军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013,347.09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年度公司无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9,820,435.37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1,833,782.46元。

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及主体企业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就地改造,所需资金量较大,为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2019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局予以认可并对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董事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有效内部控制,公司内控措施运行控制的部分环节存在缺陷。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为更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19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33,216.52元。考虑少数股东损益1,114,486.47元的影响后,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8,730.05元,故相应减少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18,730.05元。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增长和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间申请授信担保累计不超过85,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各被担保方在办理金融机构授信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在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前提下可进行调剂使用。该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董事局授权董事长或总裁)在上述担保事项及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法律文本,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来规避和减少PVC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稳健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在2020年度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的最高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年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事项有序进行,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70万元。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股东推荐的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江东、彭朗、刘祥彬、董剑锋、成景豪、张宏武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了解候选人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提名张宗俊、张奉军、叶玉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十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作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照本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后),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发生的费用(含差旅费)据实报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其中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事宜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二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

以上第一、三、四、五、十、十一、十三、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新金路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0一24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十届第十六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大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2020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5.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9.01审议《关于选举刘江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2审议《关于选举彭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3审议《关于选举刘祥彬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4审议《关于选举董剑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5审议《关于选举成景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6审议《关于选举张宏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10.01审议《关于选举张宗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2审议《关于选举张奉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3审议《关于选举叶玉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局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监事局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11.01审议《关于选举黄钧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局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1.02审议《关于选举刘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局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1.03审议《关于选举袁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局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注:上述第7项、第15项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第12项、第14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载公司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19日(上午9∶30一一11∶30,下午2∶30一一5∶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廖荣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第十六次董事局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0

2.投票简称:金路投票

3.提案表决:上述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 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2:授权委托书1(社会公众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下转754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局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江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振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东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及说明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及说明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11月,公司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进行就地改造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将进行就地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16137万元,报告期,完成了项目主体设备采购,土建等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2.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COAMC2018HA01资产包的处置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3.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罗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先后签署《关于〈债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同意《债权转让协议》解除。该终止事项分别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及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截止目前,上海罗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向金路资管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资金利息合计45,766,910.66元。

4.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同重庆星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星瑞”)签署《补充协议》,重庆星瑞已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2,400万元,其余租金人民币1,600万元应于2020年12月29日前支付。为全力维护融资租赁公司的权益,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和香港嘉泰环球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若重庆星瑞未按前述协议约定足额向融资租赁公司偿付前述1600万元租金,则其差额部分由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和香港嘉泰环球投资有限公司补偿给融资租赁公司,补偿资金来源为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和香港嘉泰环球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或处置所持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所得价款。

5.报告期,公司控股公司广汉金路亨源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汉亨源”)向与川亨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亨源”)签署《抵账合同》,四川亨源以油品抵付广汉亨源商业承兑汇票款1,893万元,剩余13,616,604.60元四川亨源承诺于2020年5月27日前兑付,如到期未兑付,广汉亨源有权通知查封其相应抵押物。目前,广汉亨源已收到四川亨源抵付油品价值1,893万元。

6.2020年4月,公司与成都市新众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市新众鑫”)、四川兴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兴能”)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四),按照协议约定,新疆融创诚控股股东成都市新众鑫收购公司所持有的新疆融创诚25%股权,股权收购款分两期支付,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公司已收到第一期股权转收购款,待转让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疆融创诚股权。为全力维护公司以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出具的《承诺函》,刘江东先生承诺:若成都市新众鑫未按协议约定足额支付上述第二期股权收购款,则其差额部分由其本人补偿给本公司。新疆融创诚以软包电池模组和铝壳钛酸锂电芯为成都市新众鑫应付公司的前述第二期股权收购款提供担保。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新金路 公告编号:定2020-2号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