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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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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4版)

附:

黄钧先生简历

黄钧,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高中文化,中共党员。历任达州市矿业公司副科长、科长、副经理,达州市兴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现任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日前,黄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刘江先生简历

刘江,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达州市银亿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达州市大旺成商贸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四川金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十届监事局监事,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日前,刘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袁琳女士简历

袁琳,女,汉族,1989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11年至2013年就职于四川工业科技学院任旅游系空乘专业老师;2013年至2019年3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科员、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现任四川礼义仁智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工会主席。

截止日前,袁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张东先生简历

张东,男,汉族,197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企业理财师,会计师。历任四川德阳东马塑胶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科员,晨光金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四川金路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本公司第十届监事局职工监事、公司财务部部长。

截止日前,张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廖荣先生简历

廖荣,男,汉族,198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经济师。历任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局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第十届监事局职工监事、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局办公室主任。

截止日前,廖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股票简称:新金路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0一21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投保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事宜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回避了对本事项进行表决,本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新金路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0一22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六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三、董事局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其它条款不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新金路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0一23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及提名

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六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修改对照表:

二、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修改对照表: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其它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新金路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0一25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及其关联方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分别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及其关联方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东芮”)、香港嘉泰环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嘉泰”)出具的《承诺函》,相关情况如下:

一、刘江东先生出具的《承诺函》相关情况说明

(一)背景概述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控股股东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与成都市新众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市新众鑫”)、四川兴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四)》,由新疆融创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融创诚”)控股股东成都市新众鑫,收购公司所持新疆融创诚25%股权,并分二期向公司付清股权收购款人民币63,660,578.63元。其中,第一期股权收购款人民币1,200万元,目前已付清,第二期股权收购款人民币51,660,578.63元应不迟于2020年6月30日支付给公司。

(二)承诺函主要内容

为全力维护公司以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刘江东先生承诺:若成都市新众鑫未按上述协议约定足额向公司支付前述第二期股权收购款,则其差额部分由其本人补偿给公司。

二、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香港嘉泰环球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相关情况说明

(一)背景概述

2019年3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金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路租赁”)同重庆星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星瑞”)开展了售后回租业务。在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及《补充协议》项下重庆星瑞已向金路租赁支付租金2,400万元,其余租金人民币1,600万元应于2020年12月29日前支付给金路租赁。

(二)承诺函主要内容

为全力维护金路租赁的权益,四川东芮和香港嘉泰承诺:若重庆星瑞未按前述协议约定足额向金路租赁偿付前述1600万元租金,则其差额部分由四川东芮和香港嘉泰补偿给金路租赁,补偿资金来源为四川东芮和香港嘉泰自有资金或处置所持金路租赁股权所得价款。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及其关联方四川东芮、香港嘉泰作出的上述承诺目的是维护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督促刘江东先生及其关联方四川东芮、香港嘉泰严格履行作出的上述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上接755版)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0-018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融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龙江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等)申请办理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在各行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融资项目主要为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项目借款、委托贷款、银行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及资金业务等银行各类融资业务,担保方式采用公司信用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将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配套资金,包括原材料购买、生产资金、项目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等事项,授信额度内融资有效期根据与银行合同约定有效期而定。

具体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实施,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 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0-019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珍宝”)、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医贸”)、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哈珍宝、黑医贸和交易中心生产经营需求,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0年度为以上三家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处理在核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贷款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拟为3家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银行融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3家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风险可控。该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目标,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2020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6%,是公司为哈珍宝担保1.6亿元,为黑医贸担保3亿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0-02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08,648,864.3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7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9,1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4,267,7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09%。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设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资金需要等因素,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期稳定发展。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0-021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经营业务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原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增加项目,公司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相应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公司的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合剂、糖浆剂(含中药提取)、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穿琥宁、七叶皂苷钠、埃索美拉唑镁、埃索美拉唑钠、盐酸莫西沙星)、无菌原料药、煎膏剂(含中药提取)、浸膏剂、中药提取(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炮灸(炒、灸法(酒灸、醋灸、盐灸、蜜灸、姜灸)、制炭、煅、蒸、煮、炖、煨)、直接口服饮片)生产;中药材收购、批发、零售;农、林、牧产品收购、批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医用口罩、医护人员防护用品、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口服液体制剂生产、销售。

变更后:公司的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合剂、糖浆剂(含中药提取)、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穿琥宁、七叶皂苷钠、埃索美拉唑镁、埃索美拉唑钠、盐酸莫西沙星)、无菌原料药、煎膏剂(含中药提取)、浸膏剂、中药提取(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炮灸(炒、灸法(酒灸、醋灸、盐灸、蜜灸、姜灸)、制炭、煅、蒸、煮、炖、煨)、直接口服饮片)生产;中药材收购、批发、零售;农、林、牧产品收购、批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日用口罩(非医用)、医疗器械、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口服液体制剂生产、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具体内容按工商变更后信息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经营范围变更,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此前未生产、销售过日用口罩(非医用),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该类产品的生产、销售不会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对公司业绩没有明显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0-022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同意选举张钟方(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 4 月 30日

张钟方,女,198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至2012年,先后担任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出纳员、核算员。2012年至今先后担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文字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专员。2019年9月起,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0-023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业绩暨利润

分配网上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全文及摘要)。

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业绩暨利润分配网上投资者说明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远程方式召开,届时,公司管理层将就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利润分配、未来发展等与投资者交流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暨利润分配网上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陈海先生,财务负责人王磊先生,董事会秘书侯旭志先生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7日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6日之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zbddsh@zbdzy.com),或在2020年5月6日16:00之后至本次说明会结束前登陆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提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号码:0451-87105767

邮箱:zbddsh@zbdzy.com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0-024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和调整,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此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1、新收入准则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除上述会计政策主要变更内容外,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仍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准则变更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无需追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公司不追溯2019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2、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修订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相关会计科目的调整。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