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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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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66版)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0-027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该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所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收取服务费用,主要基于其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并综合考虑其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收费合理。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勇平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李晶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郭宪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以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根据执行审计业务相关准则及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出具的相关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在该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所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够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材料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0-028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5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议案名称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5、议案6和议案8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地点: 2020年5月20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6:30;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3楼303A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7

会务联系人姓名:马韬、季仕才

电话号码:0571-87381223

传真号码:0571-87381200

电子邮箱:mt@cxylgf.com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3

2、投票简称:创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同一议案进行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注2:如股东(即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即受托人)即视为有权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新医疗”)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我们注意到创新医疗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1、2019年4月,创新医疗原副总裁兼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原董事长梁喜才涉嫌职务侵占被立案侦查。创新医疗的内部控制未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纠正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情况,构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创新医疗子公司建华医院及其子公司齐齐哈尔明珠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珠医院”)本期向新增药品贸易公司直接采购药品金额为4,438.78万元,建华医院及其子公司明珠医院更换药品采购供应商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也未执行采购比价程序,与供应商管理和采购交易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3、创新医疗子公司建华医院2019年度员工平均年薪为9.8万元,超过当地同类型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8%,薪酬分配方案的重大变更未执行相关的决策程序,与薪酬管理和薪酬成本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创新医疗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创新医疗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对我们在2020年4月28日对创新医疗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会计师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并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尽快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改。

三、消除否定意见事项及其影响的整改措施

1、现阶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等部门发现的疑似犯罪线索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拟变更建华医院董事、监事、法人的工商登记信息,免去梁喜才公司及子公司的一切职务,涉及到的建华医院其他人员按照公司管理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同时,公司从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入手,加强总部的监督管理职能,完善子公司业务活动的审批和管理权限,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管理水平。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进行检查,确保内部控制机制的安全有效运行。

2、全面梳理采购业务流程,完善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明确采购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完善供应商准入制度,完善采购询比价程序,重新对重要供应商进行评审,对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终止商业关系。

3、进一步明确子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研究制定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薪酬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完善员工薪酬的分配决策程序,加强考核、发放管理,确保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4、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特别是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强化相关人员在专业知识、内部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提高公司全员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的意识,努力防范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风险。

特此说明。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新医疗”)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是客观存在的,公司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关注公司存在的内控缺陷。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会同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持续关注公司完善并加强内部控制的落实情况,防范经营风险,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认真核查了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现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且公司已在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做出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在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严格按照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相关程序并根据评估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判断予以落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特此说明。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新医疗”)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审计报告涉及强调事项及保留事项的具体情况

(一)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1、未决诉讼描述了创新医疗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对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计提预计负债70,100,087.50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保留意见的具体内容

我们审计了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医疗)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创新医疗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所述,创新医疗于2019年4月收到浙江省诸暨市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创新医疗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原董事长梁喜才涉嫌职务侵占已被立案侦查,目前尚未收到最终侦查结果,无法判断上述案件可能产生的影响,我们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创新医疗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创新医疗,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强调事项及保留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所在法院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尚未判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亦尚未判决,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70,100,087.50元,将减少2019年度利润70,100,087.50元。

鉴于建华医院原董事长梁喜才涉嫌职务侵占案件尚在相关公安机关侦办当中,公司暂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强调事项段以及保留事项中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是客观存在的,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相关事项进展,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持续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强调事项和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截至目前,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尚未判决,公司将持续与相关委托律师保持沟通,并配合律师积极应诉。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建华医院原董事长梁喜才涉嫌职务侵占案件尚在相关公安机关侦办当中,公司将在该案件有结果后依据企业会计师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不断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内控执行及监督检查力度,降低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说明。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上接767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的从业经历:李志光,从1996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以来,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报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的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5. 诚信记录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无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审核,中勤万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中勤万信2019年度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我们认为中勤万信具备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能力。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中勤万信在进行公司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相关费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勤万信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20-019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9日,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浩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引用“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主要内容如下:

(一)导致保留意见事项

1、关于新疆证监局对新疆浩源立案调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年4月13日印发的调查通知书(新证调查字2020001号),新疆浩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控股股东借款本息的可收回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六)其他应收款及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所述,2019年新疆浩源公司向控股股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阿克苏盛威公司)提供借款53,710.00万元,当期阿克苏盛威公司归还570.00万元。截至2020年4月29日阿克苏盛威公司欠付新疆浩源公司借款本金53,140.00万元及相关利息,阿克苏盛威公司以其名下的股权和土地使用权对上述欠付本金及相关利息作了还款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本金及相关利息的可收回性。

(二)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3所述,2019年3月28日新疆浩源公司为关联方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友邦公司)的采购交易出具了《履约担保函》,因新疆友邦公司2019年5月27日未能兑付其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新疆浩源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被法院扣划银行存款6,007.5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资金占用形成其他应收款余额6,043.08万元(其中应收利息余额35.57万元)。2020年3月5日,新疆友邦公司归还上述资金6,007.51万元,并支付了资金占用期间的相关利息79.85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1. 关联方占用资金详情,请查阅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 上述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机制部分失效,公司存在内部控制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相关当事人将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罚和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的行政处罚。

3. 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将积极督促关联方切实履行还款承诺,尽早收回欠款,降低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4. 独立董事对资金占用情况及解决方案的独立意见

会计师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控股股东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按照有关监管规则,认真履行还款承诺,在既定的时限内还清所占用的资金及利息,消除资金占用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20-020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浩源”或“公司”)于 2020 年4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修改日期:

(1)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本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财会 [2019]9 号),本准则自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 修改原因:为规范非货币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批露,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 修改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修改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财会 [2019]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规定,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 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 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 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二)债务重组

1. 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 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 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 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新收入准则

1.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 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 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修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20-022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解除董事长职务及改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5日,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 1号─8号),详见公告2020-008。由于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担保和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事项等原因,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新疆证监局认定周举东先生为不适当人选,自决定书作出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担任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同意解除周举东先生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推举冷新卫先生临时履行董事长职务。

解除周举东先生董事长职务后,为保证董事会成员人数不低于《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他任然履行董事职务,直至改选出新的继任董事为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改选张鹏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候选人张鹏华女士的提名。(张鹏华女士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并改选。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张鹏华女士简历

张鹏华女士,汉族,出生于1965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8月至2000年5月乌鲁木齐市邮政局储汇科会计、科长,2000年5月至2002年12月乌鲁木齐市邮政局计财科长,2002年12月至2007年4月新疆邮政公司计划财务处副处长,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新疆邮政公司计划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8年4月至2017年1月新疆邮政公司计划财务处处长,2017年1月至2018年11月中邮证券新疆分公司负责人(主持工作),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中邮证券新疆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2020年3月中邮证券新疆分公司高级业务经理,2020年3月至今退休。

张鹏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张鹏华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20-023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5日,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 1号─8号),详见公告2020-008。由于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担保和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事项等原因,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新疆证监局认定韩小锋为不适当人选,自决定书作出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担任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同意解聘韩小锋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安全总监的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副总经理禹晓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选聘新的董事会秘书。

禹晓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997-2285368

传真电话:0997-2530396

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电子邮箱:348157644@qq.com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20-024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浩源”或“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会议的召开,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会议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公司关于改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吉富星先生、李堃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以上股东大会审议的1一8项为普通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刊登于2020 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敬请全体股东查阅。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参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证明材料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并在2020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14:00前传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指定电子邮箱(hy002700@163.com)。来信请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43000(信封请注明“新疆浩源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 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 6 月 22日(星期一)10:00-14:00。

3. 现场登记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禹晓伟、翟新超 联系电话:0997-2530396

传 真:0997-2530396 电子邮箱:hy002700@163.com

出席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00”,投票简称为“浩源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并了解本次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会议投票行使的原则、目的以及会议审议等事项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自然人委托人(签字):

法人委托人(签字并盖公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