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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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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4版)

3.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4.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要求,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财会[2019]16号、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主要变动如下: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行项目下增加了“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二)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51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超纯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因第七届监事会主席李智先生已向监事会提出有,因其工作变动将于第七届监事会届满后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第八届监事会生效后,将出现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李智先生将依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职至新任监事会主席产生之日。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且职工 代表监事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将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陈超纯,女,199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2015年7月起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

陈超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证陈超纯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54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所持股4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宜华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与宜华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截至目前,上述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督促宜华集团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47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 宜健 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购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关于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浦东新区康桥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桥资产”)、周星增、奚志勇、TBP Nursing Home Holdings(H.K.)Limited(以下简称“TBP”)、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置业”)、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签订了《关于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书》(以 下简称“收购协议”或“本协议”)。根据收购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桥资产、周星增、TBP合计持有的亲和源股份116,660,000股,占亲和源 58.33%的股权。各方同意本次58.33%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协商确定为40,831万元。

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收购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剩余41.67%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与奚志勇、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 协议书》(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根据收购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奚志勇、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41.67%股权。各方同意本次41.67%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协商确定为29,169万元。

二、业绩承诺情况及补偿措施

奚志勇承诺亲和源未来盈亏情况如下:2016年亏损不超过3,000万元、2017年亏损不超过2,000万元、2018年亏损不超过1,000万元、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 2,000 万元、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净利润指亲和源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所有股东的税后净利润。

当年的补偿金额按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业绩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业绩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业绩数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其中,业绩数为净利润亏损数与净利润正数之和,承诺亏损数与实际亏损数以负数计算,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实现净利润以正数计算。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京永专字(2020)第310188号】,亲和源2019年实现盈利数为-9,619.95万元,完成率为-145.49 %。2016年-2019年,亲和源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根据收购协议的约定,奚志勇将按照收购协议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款8,169万元。

四、亲和源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亲和源2019年未完成业绩承诺主要原因如下:

1、受国内外经济因素的影响, 2019年销售不及预期,导致收入减少。

2、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亲和源陆续有养老社区竣工验收开始摊销成本费用,导致养老业务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督促相关补偿义务人按照收购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并及时披露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后续进展。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41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所”)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聘请永拓会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永拓会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永拓会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5458861W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江

主要经营产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类型:普通特殊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永拓会所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永拓会所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会所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永拓会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40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2019年,永拓会所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

资质情况:永拓会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永拓会所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06年加入尼克夏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投资者保护能力:永拓会所职业风险累计计提681.6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本次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承办,其分支机构主要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P1225R

成立日期:2019年4月4日

营业场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63号2701室

经营范围:企业财务咨询服务;税务师事务所业务;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代理记账服务;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为2019年刚成立的分支机构,为永拓会所一体化管理的分支机构,2019年未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本次审计的项目团队主要由曾经在中职信(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分所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工作过的执业注册会计师组成。

2、人员信息

永拓会所包括首席合伙人吕江共有合伙人8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88人,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132人,从业人员1100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具体情况如下:

(1)李俊杰,2008年至2019年11月在中职信(广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业务,2019年12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2)梁静,2014年至2017年3月在中职信(广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业务,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从事审计业务,2019年12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从2004年10月开始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3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担任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IPO企业首发上市独立复核,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

3、业务信息

永拓会所2019年业务总收入为283,869,118.10元,净资产金额为30,074,204.50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46,489,889.52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219,449.54元。

2019年,永拓会所拥有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IPO事务所户数)为20户,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永拓会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会计师李俊杰,未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但具有多年年度审计鉴证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会计师梁静,具有多年审计鉴证工作经验,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史春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永拓会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但受到行政监管措施6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28]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本所内部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和独立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和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个别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执业问题提出警示;

(2)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29]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荆秀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山东分所合伙人荆秀梅作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矿机)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16年4月12日买入山东矿机股票800股,2017年6月6日卖出山东矿机股票800股的行为提出警示;

(3)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30]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荆秀梅、李景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矿机)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对山东矿机持有的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减值事项审计时存在的问题提出警示;

(4)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31]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万从新、张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等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提出警示;

(5)2019年12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2019[23]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马重飞、蓝元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对关联交易审计不到位、未对部分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等问题提出警示;

(6)2019年12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2019[218]号向本所下发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黄经纬、王波、刘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执行的深圳海斯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和2016年年报审计执业中存在货币资金审计程序不到位、未关注或有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其在年报中的披露情况等问题提出警示。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永拓会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永拓会所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是公司2019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聘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具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续聘永拓会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38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宜华健康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次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次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7,222.87万元,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128,338.45万元,报告期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0,052.95万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3,538.08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能实现盈利,同时,公司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能实现盈利,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 2019 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次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次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19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次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19年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次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8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再满足成为公司本次激励对象的条件。鉴于此,公司将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7.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的200.7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次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拟提名陈超纯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次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发挥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监事会同意以下监事薪酬政策:

(1)监事会主席薪酬为10万元/年(税前)。

(2)对于除监事会主席外的其他监事,若其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则按照该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 不再从公司领取监事薪酬;若其未在公司担任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则不再从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3)监事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上接795版)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卢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树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树坚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