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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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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7版)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汕头市大学路29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度及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一)2019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6.01董事长陈汉昭先生薪酬

6.02董事杨应喜先生薪酬

6.03独立董事津贴

(二)2020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6.04董事长陈汉昭先生基本薪酬

6.05董事杨应喜先生基本薪酬

6.06独立董事津贴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重要提示: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9:00-17:00;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9:00-14:00

3.登记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荣政、陈锋

(2)电 话:0754-88211322

(3)传 真:0754-88110058

(4)邮箱:stock@ghtech.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741,投票简称为“光华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光华科技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朝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19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并报出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2019年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本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同意通过并报出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根据深交所对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门一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自查结果显示,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良好,未出现内部控制规则失灵或缺位的情况。

全体监事认为:该自查表内容客观准确,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情况,未出现违规行为。

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19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并表示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该说明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将积极履行监事会职责,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6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31元,募集资金总额369,300,000.00元。截至2015年02月1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69,3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36,300,00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02月12日汇入光华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账号660064917192、金额人民币166,000,000.00元;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账号671764914865、金额人民币140,300,000.00元;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账号693358084、金额人民币30,000,000.00元。 减除前期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52,776.48元,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747,223.5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41号验资报告。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3号)的核准,同意光华科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376,844股新股。本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228,79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57元,共计募集人民币249,999,980.86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汇入光华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 、账号656168917958、金额人民币144,999,980.86元;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账号699999573、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395,907.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604,073.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8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3、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31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4,9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249,3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249,3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6,7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242,600,000.00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汇入光华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账号739370906996、金额人民币242,600,000.00元。减除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744,890.43元,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55,109.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514号《验资报告》。

(二)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注1: 募投项目支出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19,682.85万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137.23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3,184.85万元。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注2: 募投项目支出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14,293.03万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149.29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10,005.09万元。

3、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注3: 募投项目支出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4,055.5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分别与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7月2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变更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各期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含存款利息收入):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元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元

3、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附表2和附表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之一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该中心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之一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是通过建设创新中心,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该项目以前瞻性研发为核心,项目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6,124.06万元(含利息)投资于“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增加投资总额为8,000万元,实施地点为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光华科技厂区,计划于开始建设后12个月完成。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5年2月28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131,372,256.53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59号专项鉴证报告。2015年3月1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372,256.5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同意后予以披露,以上置换自筹资金的履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7年6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81,492,852.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30号专项鉴证报告。2017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492,852.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3、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自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日2017年8月28日至2018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275,989,269.53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529号专项鉴证报告。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555,109.5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未有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有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有发生超募资金相关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本报告期末公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各期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五、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表1: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并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6,124.06万元(含利息)投资于“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附表3: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3,505,413.43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4,653,390.32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8,852,023.1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66,421,115.57元,2018年度实施利润分配31,809,447.8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43,463,690.85元,资本公积金人民币313,161,100.08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9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同时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为了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形势、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情况后,制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提高财务稳健性,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规定,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部分议案及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国内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期货合约以及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期货品种,不从事其他任何场所任何品种的期货交易或相关的衍生品交易。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本业务由董事会授权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已建立的《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交易品种及数量

公司存货中金属镍产品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为规避镍金属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以有效管理因镍金属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镍产品库存情况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公司存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和数量规定如下: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合约。

2、预计全年套保最高持仓量:不超过未来预订采购量或库存量等金属产品总量。

四、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未来12个月镍金属预计库存量的合理预测及公司年度预算的交易量下,并考虑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拟对镍金属未来预订采购量或库存量进行套期保值所需开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所建立的期货套保标的以公司镍金属未来预订采购量或库存量为基础,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套期保值进行会计核算及后续处理,准确反映套保业务的利得和损失,确保套保业务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及准确性。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镍产品在镍金属价格大幅下跌/上涨时,带来的跌价销售毛利损失或上涨采购成本上升等对公司整体毛利润的影响,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不同期货市场价格间或期货与现货价格间存在的基差(价差)风险:A、不同镍期货平台间(如LME镍与上期所镍期间)的价格存在价差风险;B、镍期货与镍现货价格间存在价差风险。以上风险会使采购成本或销售毛利润出现波动。

2、资金风险:由于镍金属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和逐日结算制度,需要缴纳保证金,可能造成投入金额过大,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如果资金周转不及时,可能因为来不及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套期保值策略由此落空,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操作风险:业务人员配置不完善,可能导致操作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套期保值预案从基本面、技术面、信息面等方面分析市场潜在的风险,谨慎选择期货合约、套保量和操作策略。

2、套期保值预案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保证金比例,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账户风险程度,做好追加资金准备。公司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保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建立符合交易要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

4、公司完善交易团队的人员配置,加强业务人员能力的培训及学习。

5、公司已制定了《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也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被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广州市金华大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广东东硕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珠海中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华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共六家子公司,公司将为前述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市金华大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06月02日

法定代表人:郑靭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石岗路90号10楼自编1010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化工产品零售(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28,051万元,负债总额23,119万元,净资产4,932万元,营业收入47,613万元,净利润-1,544万元。

2、广东东硕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8日

法定代表人:余军文

注册资本:53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兴路2号绿地汇创广场1栋26层2621房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无机盐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无机碱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无机酸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信息化学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专项化学用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非危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化学工程研究服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计算机零配件批发;仪器仪表批发;环保设备批发;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检测服务。

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16,264万元,负债总额4,255万元,净资产12,009万元,营业收入15,028万元,净利润197万元。

3、广东光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7日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注册地址:香港葵涌葵昌路18-24号美顺工业大厦11楼D座1105室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

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619万元,负债总额749万元,净资产-130万元,营业收入2,866万元,净利润-8万元。

4、珠海中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郭文辉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2073号新源大厦六楼之一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的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3,042万元,负债总额21万元,净资产3,021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1万元。

5、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郭文辉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富山工业园富山八路3号

经营范围: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锂离子电池的回收、拆解、综合利用与拆解物的处置、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收集、储存、处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拆解、综合利用与销售;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产品的租赁、销售;动力电池包、模组及其塑胶件、五金件、电子元器件、结构部件、正负极粉末、电解液的处置与销售;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限定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经营);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7,957万元,负债总额3,165万元,净资产4,792万元,营业收入297万元,净利润-1,134万元。

6、光华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杨应喜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创启路63号创启7号楼

经营范围: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纳米材料的研发;水处理的技术研究、开发;化工产品检测服务;技术服务(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环保技术转让服务;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项化学用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信息化学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5,976万元,负债总额1,046万元,净资产4,93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1万元。

三、担保方案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子公司2020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较为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为银行授信及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其中对子公司广州市金华大化学试剂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5,000万元,对子公司广东东硕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3,000万元,对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8.79%。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5,808万元,其中对子公司广州市金华大化学试剂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3,323万元,对子公司广东东硕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对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4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64%。

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依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原因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

2、新收入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通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调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专项储备”等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相关要求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二)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相关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部分议案及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