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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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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01版)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和期初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本公司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2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14时在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6598弄25号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现任独立董事章武生、俞乐平、沈红波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37,732,135.74 元,按 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3,773,213.57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787,566,847.23 元,再扣除分配上年的利润765,401,083.00元,再减去执行新金融准则而对之前年度计提的减值的影响调整到其他综合收益的-133,333,333.00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59,458,019.40 元。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公司2019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530,802,1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153,080,216.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九、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所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拟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陈向阳、陈泉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申屠军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负责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5月21日(周四)下午14时30分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申屠军升先生简历

申屠军升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10月至2017年8月在温州申峰快件服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职务;2017年8月至今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日,申屠军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21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6598弄25号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2019年,公司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全面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37,732,135.74 元,按 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3,773,213.57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787,566,847.23 元,再扣除分配上年的利润765,401,083.00元,再减去执行新金融准则而对之前年度计提的减值的影响调整到其他综合收益的-133,333,333.00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59,458,019.40 元。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公司2019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530,802,1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153,080,216.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本议案还需提交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所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23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61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2,148,5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799,999,937.15元,扣除承销费、验资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32,869,902.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67,130,034.5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12月16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31-00009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通快递)已使用募集资金4,687,006,198.22元,其中向重大资重组交易对方陈德军、陈小英支付申通有限100%股权的现金对价2,000,000,000.00元,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687,006,198.22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5,719,417.0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6,713,156.00元。

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12月28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松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凤起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营业部于2016年12月26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4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2017年7月30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独立财务顾问海际证券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独立财务顾问海际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独立财务顾问海际证券分别与湖北申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申通瑞丰快递有限公司、浙江正邦物流有限公司、杭州申瑞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长春灵通物流有限公司、陕西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辽宁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漯河瑞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9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格式无重大差异。自协议签署日至本年末,各协议签署方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操作情形。

公司于 2018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新设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专户账号为31050110564400000033,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技改与设备更新项目”“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和“运输车辆购置项目”的专项账户本息余额分别转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注销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设立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账号为31050110564400000033的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公司及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后,公司及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鉴于“运输车辆购置”项目投资总额已达到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公司注销以下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项目节余资金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

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各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对部分募投项目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至此公司及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河北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时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新增上海申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信息一体化平台”的实施主体,至此“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后续将由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和上海申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实施。至此公司及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上海申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时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基于部分募投项目在实际执行中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障项目质量,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决定将中转仓配一体化及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同时,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结合目前各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募投项目之一的中转仓配一体化部分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基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上海、广州、沈阳三个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预计无法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上海、广州、沈阳三个子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为此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之一的中转仓配一体化部分项目之间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

截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期末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153,089.38元,其中799.38元系账户开户时的存款金额;其中152,290.00系本年度企业将两笔非募投户的钱款退回至了募投户,相关款项已在2020年2月打回原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有关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9年1月11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 1:中转仓配化一体化建成后将提高申通快递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服务网络,提升运营效率,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 2:运输车辆购置项目的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提升干线运输能力,提升专业化运营水平,提高运输效率,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 3:技改及设备购置项目是为了缓解中转处理压力,保障快递业务时效性的要求,、降低人工成本,提高自动化、现代化水平的必经之路,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技改及设备购置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34,290.12万元,超出投资总额 750.12 万元,超出部分系使用该项目银行利息所致。

注 4: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是为了以信息化为驱动,全方位提升信息利用能力,打造信息生态链,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24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一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 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德军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向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泉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陈海建先生,独立董事沈红波先生,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王墨思女士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2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信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来确定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 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29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大信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 H 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

4、执业信息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信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6-2019 年度,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6、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 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通过对《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公司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2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周四)下午14时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周四)下午14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6598弄25号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3、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周二)9:00一一11:00、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598弄25号11楼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采用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在2020年5月20日17:00 前将邮件发送至:ir@sto.cn,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人:余志强、郭林

联系电话:021-60376669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本登记表扫描件、复印件均有效。

2、法人股东请在落款处盖章,自然人股东请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8

投票简称:申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27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小英女士的通知,陈小英女士将其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小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殷控股”)、上海德殷德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殷德润”)、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恭之润”)、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紫金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国通信托·紫金10号”)、陈德军先生(以下合称“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小英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由10,557,733 股降为0股;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上接802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利用现有的资源,降低营业成本,节约经营费用。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关联方公司经营稳健,发展前景良好,履约能力不存在障碍,不存在坏账风险。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商业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书面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公告编号:2020-025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经营业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分经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公告编号:2020-026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茂业中心23楼商业城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在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必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凭上述资料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须在指定的登记时间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4:30。

4、参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其他事项

公司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2号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4-24865832 传真:024-24865832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公告编号:2020-027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4月30日停牌一天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5月6日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商城,股票代码仍为600306,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5%。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A股

2、股票简称由“商业城”变更为“*ST商城”

3、证券代码仍为“600306”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5月6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3.2.4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4月30日停牌一天,5月6日起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2020年,公司在主业经营上将继续深挖商业零售本质,在经营管理上动思路、动节奏、动结构,因店制宜提供更适销商品和更优质服务来提升获客能力,通过加强与供应商携手合作,共克时艰、共渡困局。同时,将通过积极寻找改善公司资产质量的机会,提升公司的信誉和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股票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85号茂业中心写字间23层

邮政编码:110016

联系人:张智

联系电话:024-24865832

联系传真:024-24865832

邮箱:sycgf3801@sina.com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