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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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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3版)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0-025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以部分生产设备作为融资售后回租的标的物,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融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租赁期限1年。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生产经营需要,为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租赁”)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以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作为融资标的物,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浙银租赁融资15,000万元,租赁期限1年,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公司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23层(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周向军

注册资本:叁拾亿元整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三、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承租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浙银租赁,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约定向浙银租赁支付租金。

4、租赁标的物:部分生产设备

5、融资金额:15,000万元

6、租赁期限:1年

拟进行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浙银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为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长期资金保障。本次实施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及公司的生产经营,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0-026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换热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兰州兰石换热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换热公司”)

●投资金额: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换热公司注册资本金1,800万元,其中拟将公司对换热公司债权中的1,000万元转作为对换热公司的股权投资,按同等金额(1元债权/1元注册资本)增加其注册资本,同时换热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其注册资本8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换热公司注册资本由8,2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换热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解决其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增强其抗风险能力,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对换热公司增加其注册资本金1,800万元。本次增资实施后,换热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2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换热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增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兰州兰石换热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企业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0号

4、法定代表人:苏斯君

5、注册资本:8,2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前)

6、成立日期:2002年4月12日

7、经营范围:各种换热设备系列的设计、制造、安装、咨询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换热设备的成套及环保设备设计、生产、安装;第Ⅲ类低、中压容器的设计、制造;土建施工;钢结构制造与安装;管道安装建筑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平台服务;云软件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公司持股100%。本次增资前换热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换热公司总资产75,229.25万元,净资产15,583.33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0,067.95万元,净利润:233.40万元(上述2019年财务数据业经审计)。

三、本次增加注册资本方案

公司拟增加换热公司注册资本金共1,800万元。其中,拟将公司对换热公司债权中的1,000万元转作为对换热公司的股权投资,按同等金额(1元债权/1元注册资本)增加其注册资本,同时换热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其注册资本8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换热公司注册资本由8,2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换热公司增资前后如下: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换热公司的增资有利于降低换热公司资产负债率,保证其市场竞争力,增强其抗风险能力,有助于其更好的发展,同时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换热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五、备查文件

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0-027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1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1日

至2020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0年5月20日17: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一5月20日9:00-11:30、14:00-17:00(非工作日不予登记)

4、登记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730314

电话:0931-2905396

传真:0931-2905333

联系人:胡军旺 周怀莲

2、会议说明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四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814版)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惠程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惠程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惠程科技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惠程科技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惠程科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惠程科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惠程科技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程科技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惠程科技2019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惠程科技2019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对《惠程科技2019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程科技2019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管理团队、核心人员放弃超额业绩奖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团队、核心人员放弃超额业绩奖励是对公司长远发展的支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本议案涉及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766,2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47,613,580.50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同时考虑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未来投资和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所以公司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程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惠程科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997,926.8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568,912.7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56,891.27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25,415,052.34元,资本公积为368,318,682.72元。

鉴于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766,2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47,613,580.50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同时考虑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未来投资和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所以公司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中的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惠程科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最终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关于控股子公司管理团队、

核心人员放弃超额业绩奖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由于控股子公司管理团队、核心人员放弃超额业绩奖励事项涉及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程科技”、“公司”、“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超额业绩奖励事项基本情况

(一)背景介绍

2017年,公司与寇汉、林嘉喜、宁夏和中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和中”)、完美世界(北京)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软件科技”)、深圳国金凯撒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金凯撒”)、深圳市岚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岚悦”)签订了关于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向寇汉、林嘉喜、国金凯撒、宁夏和中、深圳岚悦、完美软件科技购买哆可梦77.57%股权,上述股权已于2017年12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各方同意,如哆可梦在盈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总和大于盈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的,上市公司将该等超过部分净利润的20%作为奖励对价对哆可梦的管理团队、核心人员进行激励,于哆可梦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哆可梦的管理团队、核心人员支付。

无论如何,上述现金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上市公司就购买标的资产需向寇汉、林嘉喜、国金凯撒、宁夏和中、深圳岚悦、完美软件科技支付的交易总对价的20%,即27,669.2190万元。

哆可梦管理团队、核心人员关于上述现金奖励的分享比例由寇汉自行确定。寇汉应于上市公司进行上述支付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上市公司哆可梦管理团队、核心人员关于上述现金奖励的分享比例。”

(二)业绩完成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编制的关于哆可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8)第2496号、上会师报字(2019)第3155号、上会师报字(2020) 第3196号关于哆可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

根据公司编制的关于哆可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哆可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与净利润承诺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哆可梦2017年度至2019年度累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总和72,509.68万元,大于2017年度至2019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57,800万元,根据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承诺,公司应将该等超过部分净利润的20%即2,941.936万元作为哆可梦管理团队、核心人员的业绩奖励,于哆可梦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

二、本次放弃超额业绩奖励的说明

鉴于惠程科技将在互联网游戏领域持续进行战略布局,寇汉先生作为上市公司高管以及哆可梦的董事长、总经理,持续看好上市公司及哆可梦未来的发展前景。为支持惠程科技的长远发展,分享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红利,经与上市公司及哆可梦其他核心人员沟通,寇汉先生代表哆可梦管理团队、核心人员表示自愿放弃执行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无须再根据2017年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其本人及哆可梦其他核心人员支付超额业绩奖励。

三、相关审批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管理团队、核心人员放弃超额业绩奖励的议案》。

由于该事项涉及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哆可梦管理团队、核心人员放弃超额业绩奖励是对公司长远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提升经营业绩,更好的回报公司股东。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哆可梦管理团队、核心人员放弃超额业绩奖励是对公司长远发展的支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控股子公司管理团队、核心人员放弃超额业绩奖励是对公司长远发展的支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不影响公司披露的2017年至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放弃超额业绩奖励的声明》;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惠程科技 编号:2020-025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

并选举产生新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温秋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温秋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规定,公司近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各部门派出职工代表参加会议,经认真讨论和投票表决,与会职工代表选举钟燕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因此,温秋萍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3人,其辞职报告在新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产生之日起生效。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对温秋萍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钟燕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籍,中央民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中级会计师。2016年6月起任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2018年3月起任财务部资金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钟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温秋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温秋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温秋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所负责工作已顺利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温秋萍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温秋萍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上接815版)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其他使用系累计支付的银行手续费人民币6,525.0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2015年12月30日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2016年5月23日,本公司及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关于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履行。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监管专户销户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幅度和成本,公司拟注销恒丰银行募集资金监管专户。2017年5月12日,公司已办理完毕恒丰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上海巨人和上海巨加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开户银行、海通证券分别与上海巨人和上海巨加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专户仅用于“上海巨加收购深圳旺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履行。

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市南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时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海通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月,本公司及财务顾问海通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关于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9年9月30日,公司与开源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聘请开源证券担任公司前次重组的后续持续督导机构,代替海通证券完成后续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自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因此,以上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由开源证券继续执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216370100100063902),关联的七天通知存款子账号(账号为:216370100200068732)的余额为人民币68,163,471.49元,关联的七天通知存款子账号(账号为:216370100200071716)的余额为人民币63,213,632.09元,关联的七天通知存款子账号(账号为:

216370100200079862)的余额为人民币145,434,531.92。

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巨人网络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216370100100076313)已收到从上海巨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216370100100076437)转入的全部金额。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016年9月13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的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98,392,233.65元。本公司已于2016年11月7日对于该自筹资金进行了全额置换。2019年全年不存在置换情况。

4. 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撤销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068)。

2016年12月7日,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需要,为了保障募投项目后续资金需求,公司拟撤销并终止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099)。

截至补充流动资金终止日,公司未使用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亦未将闲置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全年不存在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6.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开户银行的专户及其下设账号中。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减少募投项目“在线娱乐与电子竞技社区”投资总额,并与“大数据中心与研发平台的建设”合并为“电子竞技与大数据中心的建设”(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08,052.2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77,867.81万元(包含前期已投入原募投项目“大数据中心与研发平台的建设”与“在线娱乐与电子竞技社区”的募集资金32,977.29万元);结余的81,894.71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深圳旺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金金融”)股权并对其增资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51)。

本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会议同意:(1)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互联网渠道平台的建设”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转入募投项目“网络游戏的研发、代理与运营发行”;(2)暂停原募投项目“网络游戏的海外运营发行平台建设”,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转入募投项目“网络游戏的研发、代理与运营发行”;(3)调整募投项目“网络游戏的研发、代理与运营发行”的实施内容,并将实施日期延长两年至2020年12月31日并相应调整实施计划;(4)将募投项目“电子竞技与大数据中心的建设”的实施日期延长三年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 030)。此事项已通过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38)。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报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0-临017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0,039,386.82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7,583,060.64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6,468,969,237.40元。报告期内,公司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17,816,324.05元、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

本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为2,024,379,932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3,118,838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2,024,379,932股扣减已回购股份103,118,838股后的股本,即1,921,261,094股作为基数,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暂为人民币249,763,942.22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上述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19年度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4,992,778股,回购总金额为1,536,688,008.85元(不含交易费用),经与上述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19年度分配现金红利合计1,786,451,951.07元,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7.85%。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意见:董事会制订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目前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能够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0-临018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9日,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满足审计机构独立性、专业性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所。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承办。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1998年7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安永华明上海分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000人。

3.业务信息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67,638.8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609.88万元。2018年度审计客户逾10,420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主要涉及制造业、食品加工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任项目合伙人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韩睿先生,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刘国华先生,拟签字会计师为陶奕女士,前述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合伙人韩睿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互联网等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有逾17年的丰富经验。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国华先生,香港执业会计师。自199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互联网等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有27年的丰富经验。

拟签字会计师陶奕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互联网等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有逾17年的丰富经验。

5.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睿先生、陶奕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6.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39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同意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的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安永华明是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认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