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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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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上接831版)

2、最近一期(2019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控股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海航投资提供115,000万元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方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董事会相关意见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进行互保的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其实施内部审计,可以防范和控制好风险。

根据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要求,控制担保风险,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求提供反担保,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求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另外,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若出现其他股东不愿提供相应比例担保的,上市公司在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应以市场化利率向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允、合理地收取担保利息,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事项所在时点市场情况确定担保利息收取水平。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互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事项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属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担保事项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互保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0-015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9:15-5月22日15:00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5月22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5日下午3: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3:《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4:《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5: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8: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9: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议案10: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11: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22日9:30一11:30,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海航投资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

联系电话:010-53321083

传真:010- 59782006

邮编:100004

联系人:王艳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6

2、投票简称:海航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议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会议室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 是 □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十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0-011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航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大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海南海航地产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一卡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安途商务旅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海航航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优联美汇门诊部有限公司、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新生飞翔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海韵假期体育健身有限公司、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涉及自关联方接受商品和接受劳务、关联方租赁、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方面,预计2020年度交易总额约4,459.06万元,2019年上述同类交易实际发生2,767.53万元。

一、基本情况

(一)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预计金额,且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与预计的关联人不存在较大差异。

(二)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三)2020年1月1日至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262.03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6%。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王其帅

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2层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及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151,749.18万元、净资产151,749.18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95.56万元。(未经审计)

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2、北京海韵假期体育健身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化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11号1幢

经营范围:筹备、策划、组织运动会;住宿;海水游泳;洗浴;中餐;西餐;销售酒、饮料;图书、报纸、期刊零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145662.26万元、净资产76391.56万元、营业收入0.45万元、净利润-682.86万元。(未经审计)

北京海韵假期体育健身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发生过程中签订有关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预计2020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2020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0-014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收购华安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

《意向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航投资”)正在筹划支付现金协议收购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持有的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7.74%股权。

2、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具体的交易方案及相关交易条款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正式协议尚待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3、由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较小,本次交易标的对应营业收入比例占上市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占比达493.25%,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触发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聘请中介机构编制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后,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材料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4、根据保险公司股权收购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尚待获得银保监会批文,能否顺利获得该批文,获得批文进度如何,均存在不确定性。

5、现阶段,公司计划收购华安保险,主要基于对该标的的看好,未来随着收购进度,该标的所在行业以及标的本身,是否能如预期继续保持良好业绩,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公司持有华安财险7.143%股权,综合多方因素,公司计划继续收购该标的部分股权。公司于与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拟签署《收购意向协议》,以收购海航资本持有的华安财险7.74%股权。

一、交易概况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其持有的华安财险股权7.74%股权,交易价格届时将以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华安财险的财务数据,按收购比例7.74%计算的华安财险截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 2019 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201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述表格测算,由于本次交易标的华安保险7.74%股权对应营业收入比例占上市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占比达493.25%,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由于本次交易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后续待正式交易协议确定后,将进一步履行董事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股东大会、银保监会审批等程序。其中董事会、股东大会,关联董事与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29号

法定代表人:金川

注册资本:3,348,03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航空器材的销售及租赁业务,建筑材料、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

股东及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航资本经审计总资产为39,082,878.6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9,450,890.90万元人民币;2018年经审计营业收入4,440,152.7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56,440.3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航资本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57,924,694,670.53元,净资产为98,142,080,592.48元,2019年未经审计营业收入41,277,567,173.73元,净利润1,201,657,275.77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2层A23楼

(三)法定代表人:李光荣

(四)注册资本:210,000.00万元人民币

(五)经营范围:各类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飞机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财务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其他损失保险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办法定保险;上述 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公司办理检验、理赔、追偿等有关事宜,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 股东及股权结构

1、本次收购前,华安财险股权结构如下:

2、本次收购后华安财险股权情况

2019年11月16日公司非同一实际控制人旗下关联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披露公告,其控股子公司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航空”)拟分别以34,900.00万元人民币、30,991.20万元人民币、55,480.53万元人民币、9,527.7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海航资本、广州市百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百泽”)、北京国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华荣”)、广州市鑫中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鑫中业”)持有的华安财险4.76%、4.23%、7.57%和1.30%股权,交易金额共计130,899.43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北部湾航空将持有华安财险17.86%股权。上述交易方案已于2019年12月14日通过海航控股股东大会。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交易尚未完成。

(1)情况一:假设我司在完成华安保险股权收购并完成工商变更之时,海航控股尚未完成其交易方案中相关股权的收购,该种情况下,华安财险股权结构如下:

(2)情况二:假设我司在完成华安保险股权收购并完成工商变更之时,海航控股已完成其交易方案中相关股权的收购,该种情况下,华安财险股权结构如下:

(七)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安财险经审计总资产为1,643,151.6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498,625.13万元人民币;2018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241,017.4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3,212.34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安财险经审计总资产为1,843,634.7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501,650.03万元人民币;2019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36,0490.6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5,946.04万元人民币。

2、标的权属状况

截止本披露日,本次意向交易标的华安财险权属清晰,暂未发现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事项。上市公司过往不存在为本次意向交易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标的公司理财,以及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尚未发现华安财险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尚未发现华安财险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该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无经营性往来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涉及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3、交易必要性、合理性分析

公司目前已持有华安财险7.14%股权,通过此次交易后,公司将持有14.88%股权,华安保险属优质标的,增持其股权有利于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其风险抵御能力。

鉴于上市公司在2019年年报出具之前,尚未取得成为保险公司战略股东的股东资质,且海航集团持续推进各项资产处置事宜,为有效推进华安财险收购计划,上市公司于2019年8月提前为关联方就本次收购提供了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担保责任尚未完全解除。公司本次将以担保涉及的资金,用于收购华安保险部分股权。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截止目前正在“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全面协助下,积极推进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收购等相关工作,以解除担保风险。

四、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因公司发展需要,乙方拟收购甲方持有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7.74%股权。

2、交易金额参照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公允、合理的交易金额,具体以《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3、自《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后,甲乙双方协商具体交易细节,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协议项下标的股权相关关联担保的解除工作,并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或股权登记。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本协议仅为意向协议,除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有效性”条款之外,并无法律约束力,且在最终《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前,双方之间不会达成也不存在任何有约束力的协议。

五、关联交易部分情况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本公司与海航资本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就本次交易标的定价,交易双方将在对标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数据且综合各方因素考量情形下,协商定价。

七、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若顺利完成,将有效加快公司明确主业的战略目标,改善公司经营现状,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推进公司转型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公告后,双方尚需签署正式协议;本次交易正式协议签署后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涉及银保监会审批事项;本次交易触发重大资产重组,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通过后方可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姜尚君、马刃、杜传利事先审查认可了本次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收购华安财险股权意向,有利于上市公司对外投资资产配置优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结构中涉及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最终交易定价将与关联方依据审计报告,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定价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收购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交易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具体的交易方案及相关交易条款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正式协议尚待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触发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聘请中介机构编制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后,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材料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3、根据保险公司股权收购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尚待获得银保监会批文,能否顺利获得该批文,获得批文进度如何,均存在不确定性。

4、现阶段,公司计划收购华安保险,主要基于对该标的的看好,未来随着收购进度,该标的所在行业以及标的本身,是否能如预期继续保持良好业绩,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上接8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