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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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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公告编号:2020-08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图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态环保工程、城市防洪工程、河道工程、水库工程、城市防洪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其中海堤工程施工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依靠自身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科研、设备、管理、咨询等一体化服务,已发展成为全国水利系统在海岸堤坝、海口城防、近岸海域工程建设规模最大的专业公司之一。

公司的综合实力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核心竞争优势突出。公司所承建的工程曾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新中国成立60周年100项经典暨精品工程奖”、“全国十大科技建设成就奖”、“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等国家和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公司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水利企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文明单位等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全球经济形势逆转,主要经济体转向积极的财政政策或宽松的货币政策;以“中美贸易战”为典型的“反全球化”逐渐抬头,给全球经济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2019年建筑行业整体发展面临较为严峻的挑战,固定资产投资下降,建筑行业总产值增速回落,基建增速不及预期。虽然2019年内外经济受到较为严峻挑战,但2020年,受疫情影响,国内经济风向逐渐转变,专项债总量扩张、结构优化,以及信用疏导、资本金比例下调等因素促进下,新一轮大基建蓄势待发。

公司坚持“精诚、超越、务实”的企业精神,以“共创、共赢、共长”为价值观,以“拓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空间”为使命,以“蓝色经济,百年围海”为愿景,以质求胜,以诚取信,科技创新,打造以水土治理为核心的生态治理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将在顺应时代号召,把握住基建行业的东风,聚焦主业,实现公司在各类业务承接和施工方面新的突破;在各级政府的关怀下,各个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班子的领导下,公司员工、公司内外合作伙伴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以“保上市,稳债务,引战投,强管理”为核心工作任务,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保证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报告期内,在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基建行业整体局势不理想、公司面临“ST”等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公司上下勠力同心,共克时艰,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38亿。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共承接建筑建工类和PPP业务35.02亿元。公司在立足江浙沪市场的基础上,不断加大人力、物力开拓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山西、河南等中部省份业务,在新市场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公司作为安徽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江淮沟通段J007-2工程的施工方,围海集团助力引江济淮工程,该工程作为建国70周年献礼,在中央电视台进行了特别报道。

2019年公司中标的主要工程项目如下: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前一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由于本年度计提大额商誉减值损失、违规担保等原因计提了大额信用减值损失或预计损失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母公司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下转854版)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

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由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且违规占用资金公司还在自查,因此监事王志强无法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付显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显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寿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披露了《关于新增被冻结银行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大额存单到期未能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于2020年1月3日、2020年2月10日、2020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2020-035、2020-04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4、公司于2020年1月4日披露了《收到关于上海千年投资《仲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5、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新增被冻结银行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6、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并新增部分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7、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