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23 公司简称:ST柳化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经营净利润为亏损18.06亿元,期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2.30亿元。
鉴于公司2019年度出现较大亏损,且目前公司经营规模小,盈利能力弱,融资比较困难,为了维持公司持续经营,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9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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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化工及化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化肥和化工产品生产主要是以煤为主要原料,形成“一头多线”的联产产品结构,即首先以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再以合成氨为原料生产硝酸铵、尿素、硝酸等产品,报告期硝酸铵、双氧水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但自3月30日起,公司主要业务陷于停顿,仅鹿寨分公司持续生产,以外购氢气生产双氧水。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公司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负责重整计划的执行,财产支出等实行向管理人备案制度,由管理人负责对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工作。
2019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柳州中院(2018)桂02破2号之八《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了柳化股份的重整程序。
1、采购模式:公司物资采购采用集团化模式,按物资属性划分,主要分为三个模块:一是大宗原材料,如煤炭等;二是能源(电)的采购;三是机器设备及备品备件等物资采购。
大宗原材料煤炭采购的数量及煤种,按每月采购计划进行采购,采购对象以签订长协或年度合同的国有大型煤企为主,其他符合生产适用的煤种以网上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价格随行就市。
电力由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供应,目录电价格由自治区物价局确定,直供电价格由市场决定。2019年,公司所购电力当中,全部属于直供电,通过广西电力交易系统采购。
机器设备及备品备件等物资根据需求单位报计划,制定公司采购计划,线上开展招投标工作,通过询价比质确定供应商。
2、生产模式:2019年6月份之前,公司是合成氨煤头生产企业,除分公司外,业务均以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再以合成氨为原料生产尿素、硝酸、硝酸铵等产品。同时,合成氨制取原料气除杂过程中,CO、CO2与氢气反应副产甲醇等产品,合成氨尾气经提纯作为双氧水生产的原料。各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对产品生产负荷进行适时调整。2019年6月,柳州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公司所有位于柳州市北雀路67号厂区内的母公司生产系统及控股子(孙)公司自2019年6月6日起实施政策性停产,至此公司合成氨及相关生产系统均已停止生产,2019年11月根据《重整计划》公司通过司法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了被实施政策性停产的生产装置及其设备,目前仅剩下鹿寨分公司生产,以外购氢气为主要原料采用蒽醌钯触煤法工艺生产双氧水。
3、销售模式:采用集团化销售模式,化工产品以直销为主,经销商经销为辅;化肥产品以经销商经销为主,直销为辅。销售定价以市场为导向,结合产品成本、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三)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为硝酸铵、双氧水,产品用途如下:
硝酸铵作为化肥原料,供给硝基复合肥厂家作为原料;作为工业原料,供给炸药生产厂家作为原料。
双氧水是一种用途很广的重要的无机化学品,而且在使用中其本身除放出活性氧外,被还原生成水,因而无二次污染问题,故被称为“最清洁”的化工产品,广泛用于化工、纺织、造纸、电子、医药、食品、包装消毒、日用化学品、环保行业中的工业废水处理等行业,具体用于各种织物、纸张、木材、草制品的漂白;用于有机物合成、做氧化剂、催化剂、引发剂、羟基化剂;用于有机或无机过氧化物的制造(合成过氧乙酸、过氧化苯甲酰、二氧化硫脲、过硼酸钠、过氧化钙等);用于电镀工业(电镀液的净化)、电子工业(金属表面处理);用于化学分析,医药(医药合成、消毒剂)、食品(消毒、保鲜)的加工和化妆品的生产等方面;用于建材工业(作为泡沫塑料、泡沫水泥的发泡剂);用于企业污水处理。
(四)行业情况
2019年,石油和化工行业面临不少挑战,来自安全、环保和市场形势。相较于去年同期,今年石油和主要化学品市场延续疲软局面,价格总水平继续走低,企业盈利减少。
具体行业情况分析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的相关内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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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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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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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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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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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主要围绕重整计划的执行、妥善安置职工、安全环保运行等方面开展工作。
2018年11月26日,柳州中院裁定批准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了重整程序,重整进入执行阶段。由公司负责重整计划的执行,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6个月,即自2018年11月26日起至2019年5月26日止。《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与执行期限一致。2019年5月,考虑到重整计划规定的“拟剥离的低效资产处置工作”无法在5月26日前完成,公司和管理人向柳州中院递交了延长执行期和监督期的申请,5月23日柳州中院批准同意延长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和监督期6个月,即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均延长至2019年11月26日。
2019年四季度,公司对相关低效资产进行了公开拍卖处置,处置了除公司鹿寨分公司外的所有经营性资产、对外债权和公司所持的包括复肥公司、柳化钾肥、柳益公司、柳州中成、包装公司、上海齐耀等公司的股权等低效资产。资产处置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复肥公司、柳化钾肥、柳益公司、柳州中成、包装公司等公司股权,这些公司已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在低效资产处置完毕后,公司和管理人认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需同时满足的三个条件:“1、应向债权人分配的受偿款项及抵债股票已经分配完毕;债权人未受领的偿债资金和股票以及账面记载未申报债权对应的偿债资金/股票,已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提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及证券账户;债权人与柳化股份就执行本《重整计划》另行达成协议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视为债权人已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获得受偿;2、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股票登记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账户;3、拟剥离的低效资产处置完毕。”已全部达到,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报告》,请求管理人出具重整计划执行监督工作报告,同时向柳州中院提交了《关于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申请书》,请求柳州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管理人向公司出具了《重整计划执行监督工作报告》,同时也向柳州中院提交了《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监督工作报告》。管理人请求柳州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柳化股份重整程序。2019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柳州中院(2018)桂02破2号之八《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了公司重整程序。
报告期,因执行《重整计划》的需要,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公开拍卖处置,由于资产处置拍卖成交价格低于相应资产的账面净值而产生大额资产处置损失,资产处置损失约为12.90亿元。
在进行低效资产处置的同时,公司须对资产处置涉及的相关岗位上的人员进行安置。报告期,共发生职工安置补偿费用3.06亿元,其中已支付1.78亿元,共安置职工1289人;尚有803人应安置而未安置。2020年一季度安置员工759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剩余应安置而未安置的员工中已有接近95%完成安置,尚未安置的主要为三期女工。
报告期,公司生产极不正常,主要业务大部分时间限入停顿。一季度,二氨系统处于停车状态,一氨系统维持运行。3月29日,受强对流恶劣天气影响,因外电网故障导致全厂跳车,在外电网修复过程中公司只能维持低负荷生产,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到公司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指出公司员工思想不稳定、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并敦促公司对此次跳车可能导致的系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为避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司自2019年3月30日起对柳州本部(即柳州市城区内)的相关生产系统作停车处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本次停车的范围包括母公司位于柳州市北雀路67号生产区内各生产线、控股子公司柳益化工、复肥公司等。停车期间,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关键设备及装置、公用工程等开展了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压力容器设备、管道等进行工艺置换处理。6月10日,公司收到柳州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柳化市区项目实施政策性停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公司所有位于柳州市北雀路67号厂区内的母公司生产系统及控股子(孙)公司均将自2019年6月6日起实施政策性停产。因系统停车范围广、时间长,停车损失加大,共计提停车损失约2.3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93亿元。
报告期,因生产负荷低、大部分生产系统运行时间短,产品产量、销售量均大幅减少,与去年同期相比,主要产品硝酸铵生产量和销售量分别下降89.03%和86.53%;27.5%双氧水产量和销售量分别下降61.81%和42.41%,产品产量、销售量大幅下降,使公司经营性亏损增加。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4亿元,同比下降81.38%,营业成本3.8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7.61%;利润总额亏损19.71亿元,净利润亏损18.76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18.67亿元,每股收益-2.3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3.94亿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1)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报告期内报表项目无影响。
2)执行修订后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本公司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包含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益化工有限公司、柳州柳化钾肥有限公司、柳州市大力包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柳化复混肥料有限公司、广西柳州中成化工有限公司、东莞振华泰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但因2019年11月,公司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了所持前述各公司的股权,因此本报告期仅合并前述公司1-11月份的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公司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23股票简称:ST柳化 公告编号:2020-006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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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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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经审计。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23股票简称:ST柳化 公告编号:2020-007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23股票简称:ST柳化 公告编号:2020-008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陆胜云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经营净利润为亏损18.06亿元,期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2.30亿元。
鉴于公司2019年度出现较大亏损,且目前公司经营规模小,盈利能力弱,融资比较困难,为了维持公司持续经营,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9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八、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以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胜云、袁志刚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十二、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七、九、十一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23股票简称:ST柳化 公告编号:2020-009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4名,实到4名,监事韦伟因出差在外,授权监事王伟英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覃立基先生主持。
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且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能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经营净利润为亏损18.06亿元,期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2.30亿元。
鉴于公司2019年度出现较大亏损,且目前公司经营规模小,盈利能力弱,融资比较困难,为了维持公司持续经营,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9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七、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向监事会提交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经过认真审阅后认为: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该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能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23股票简称:ST柳化 公告编号:2020-010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2018年末净资产8629万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过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造业制、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处罚情况
因在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证监会对本所进行行政处罚,并于2019年1月22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6号)。
(2)行政监管措施情况
1)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35号
2017年7-10月,证监会对本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因个别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事项的不足,以及个别审计业务项目程序不到位的问题,对本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6号
2018年5月,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对本所执行新三板挂牌企业山东云媒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3)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44号
2018年7月,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对本所执行新三板挂牌企业温迪数字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44号
2018年8月,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对本所执行新三板挂牌企业苏州市沧浪区昌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5)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9号
2018年8月,证监会重庆证监局对本所执行上市公司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6)黑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9号、〔2019〕033号
2018年9月、2019年11月,证监会黑龙江证监局对本所执行上市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分别采取责令改正、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7)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1号
2018年12月,证监会辽宁证监局对本所执行上市公司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8)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40号
2018年12月,证监会陕西证监局对本所执行新三板挂牌企业西安华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9)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号
2019年4月,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对本所执行新三板挂牌企业挂牌企业中主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0)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2号
2019年10月,证监会河北证监局对本所执行上市公司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报审计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11)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5号
2019年11月,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对本所执行上市公司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报审计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12)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号
2020年1月,证监会山西证监局对本所执行上市公司当代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美盈森、金莱特等上市公司,以及康乐药业、海蒂股份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姚翠玲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柳化股份 (600423)、桂林旅游(000978)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杰美特IPO以及柳州产投等国企发债的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宋治忠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大信为公司提供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 2019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18年度一致。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认为:历年来,大信在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对续聘大信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针对续聘大信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核机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相关财务专项意见真实、中肯。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 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23股票简称:ST柳化 公告编号:2020-011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降低采购成本;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以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胜云、袁志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以往年度发生并持续至今的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经营、降低采购成本,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二)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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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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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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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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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购销商品等日常性交易,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没有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前述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交易商品有市场定价的采用采用市场定价,无市场定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双方协商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行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未形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