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19年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已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翔环境 公告编码:2020-086号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翔环境 公告编码:2020-087号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颜永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当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当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81,303.32万元,同比下降4.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9.06万元,同比下降325.54%。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1)受疫情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以及下游客户停工停产较长时间,对本报告期业绩有一定影响;(2)公司的联营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业绩下滑导致公司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3)光纤光缆等部分产品的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4)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损失。其他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55.58%,主要原因系背书支付货款。
2、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44.53%,主要原因系上年末待抵扣进项税本期抵扣。
3、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32.84%,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部分银行长期借款。
4、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加91.9%,主要原因系本期融资租赁款项增加。
5、合同资产较年初增加8490.36万元(年初数为0),主要原因系由于会计政策变更,部分应收账款调整至合同资产。
6、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3659.80万元(年初数为0),主要原因系由于会计政策变更,预收账款调整至合同负债。
7、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44.55%,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交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减少,因而计提的税金及附加相应减少。
8、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5.62%,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复工时间迟延,本期相应费用减少。
9、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0.55%,主要原因系受汇率波动影响,本期发生了汇兑损失,上年同期为汇兑收益。
10、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6.05%,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
11、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95.86%,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联营企业经营业绩下滑,以及为减少生产用铜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执行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损失。
1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损失减少85.88%,主要原因系远期外汇业务产生损失。
13、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84.8%,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因盈利产生所得税费用,本期因可弥补亏损产生所得税收益。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4.63%,主要原因系本期为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相比上年同期减少。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82.77%,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融资规模下降。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永庆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0-040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颜永庆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0-041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0-038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0),经事后审查,因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公告出现错误,现对《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如下:
更正说明:原文“二、会议审议事项”、“三、提案编码”及“附件2:授权委托书”中。遗漏提案“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及“关于百卓网络2019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提案”,全文合计三处,现予以更正。
第一处更正,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提案
7、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提案
8、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9、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提案
10、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相关事宜提供担保的提案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提案
7、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提案
8、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9、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提案
10、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相关事宜提供担保的提案
11、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
12、关于百卓网络2019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提案
第二处更正,更正前:
三、提案编码
■
更正后:
三、提案编码
■
第三处更正,更正前:
■
更正后:
■
后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凡2020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提案
7、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提案
8、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9、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提案
10、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相关事宜提供担保的提案
11、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
12、关于百卓网络2019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第1至第12项提案以及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23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王博 陆凯
联系电话:0512-63878226
联系传真:0512-63877239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233
2、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半小时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核对身份及签到入场。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91”,投票简称为“通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投票举例
(1)股东A对议案一投同意票
■
(2)股东B对议案一投反对票
■
(3)股东C对议案一投弃权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 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0-039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年4月29日,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鼎互联”或“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鼎集团”)的通知,通鼎集团与苏州市吴企创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吴企创基”)于2020年4月27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通鼎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86,956,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吴企创基。
2、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通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4,475,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1%,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通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7,519,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吴企创基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吴企创基持有公司86,956,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合规性确认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5、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概述
1、2020年1月23日,苏州市上市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通鼎集团、通鼎互联共同签署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战略合作协议》。
2、吴企创基是由苏州市上市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苏州市吴民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基金。
3、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通鼎集团的通知,通鼎集团与吴企创基于2020年4月27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通鼎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86,956,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吴企创基。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通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4,475,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1%,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通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7,519,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吴企创基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吴企创基持有公司86,956,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
二、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公司名称: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7322863073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八都镇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沈小平
注册资本:21,968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通信电缆、光缆及附件、铁路数字信号电缆及光缆、轨道交通用电缆及光缆、宽带网附件、通信用高分子网状式柔性子管生产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废旧金属回收(危险废物除外);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服装服饰销售;对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有色金属、塑料管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设立时间:2001年10月19日
关联关系:通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受让方
企业名称:苏州市吴企创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300号吴江创业投资产业园200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13K7M7H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6日
股东情况:苏州市吴民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40,000.00万元人民币,占79.98%出资比例;苏州市上市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出资10,000.00万元人民币,占20.00%出资比例;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0.02%出资比例。
吴企创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吴企创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转让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吴企创基成为通鼎互联持股5%以上股东。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股份转让协议》的甲方(转让方)为通鼎集团,乙方(受让方)为吴企创基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通鼎集团合法持有的通鼎互联86,956,500股流通股,占通鼎互联总股本的6.89%。
3、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目标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75元,目标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499,999,875.00元(大写:肆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整)。
4、目标股份过户及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在《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相关先决条件均得以满足或被乙方书面豁免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到深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申请合规确认。
在《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相关先决条件均得以满足或被乙方书面豁免的前提下,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双方进一步明确,第一笔付款专项用于甲方支付其股份质押所对应的债务,以解除股份质押。
双方应在甲方完成股份质押解除和深交所完成合规确认的条件均满足的当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目标股份过户手续,将目标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
自本目标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剩余50%转让价款。
自目标股份过户日起,乙方即成为目标股份的所有权人,享有目标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
5、协议生效时间及生效条件
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0年2月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小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有关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2、2010年2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有关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2015年7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沈小平在《增持承诺》中所作有关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在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1月9日期间,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2,100万元,增持上限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
4、2016年1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在《关于不减持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中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股东利益,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承诺:自2016年1月6日起半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5、2017年4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在《增持承诺》中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将在未来半年内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5,000,000股,增持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在增持期间和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增持人的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6、2018年6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在《关于公司承接信托计划所持通鼎互联股份的告知函》中承诺: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通鼎互联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通鼎集团以及沈小平先生均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通鼎集团在本次减持前,与其一致行动人沈小平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为530,470,0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2.05%,
通鼎集团在本次减持后,与其一致行动人沈小平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为443,513,5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5.16%。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其对公司的控制。因此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3、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企创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协议转让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合规性确认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