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21版)

表一 单位:万元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0年,公司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测算,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约13,466.22万元,详见表二。

表二: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07日,注册资本122448.750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吴中路578号,法定代表人濮韶华,主营业务为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不含熟食卤味),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巴氏杀菌乳(含益生菌)、酸乳(含益生菌)、乳制品【液体乳】(调制乳、灭菌乳)、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从事相关产业的技术、人员培训和牧业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8月08日,注册资本15739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8号,法定代表人张斌,主营业务为资产经营,实业投资,仓储,装卸服务,粮油批发、加工,饲料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科研开发,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国家专项规定外),劳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24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1256号,法定代表人黄超,主营业务为农林牧副渔,场办工业产品,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租赁业,商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海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30918.5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康桥开发区康士路31号55室,法定代表人闻淼,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控股、参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光明食品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2日,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澳路239号2幢3层304B室,法定代表人仲红松,主营业务为食品、饲料、日用百货、纸制品、包装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相关配套服务,国际贸易,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崇明农场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10月13日,注册资本375863.2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前进农场,法定代表人张国江,主营业务为农、工、商业,建筑、运输业,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28日,注册资本22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88弄3号1103室,法定代表人陈斐然,主营业务为农产品种植,农机具及配件,有机肥生产,企业管理,投资咨询,种畜禽生产经营:大约克、杜洛克、长白种猪,饲料生产(限分支机构)及销售,生猪养殖(限分支机构),食用农产品销售,食品销售,家禽养殖、销售,水产品养殖、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14日,注册资本554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720号702室,法定代表人龚屹,主营业务为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机械,化工化学品(除危险品),马口铁,文化日用品,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纺织丝绸、服装、工艺品、轻工、机电产品进出口,进料加工“三来一补”,对销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食品添加剂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29544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法定代表人吴通红,主营业务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企业管理培训,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04月07日,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金沙江路1685号,法定代表人王雪松,主营业务为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含熟食卤味),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音像制品零售,图书报刊零售,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食用农产品,生猪产品销售,百货、服装鞋帽、针棉织品、日用品、文体用具、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橡胶及皮革制品,照像器材、电脑、彩扩、医疗器械(限一类)、避孕器具、代销包装种子、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柜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卷烟、雪茄烟零售,食品销售、食品现制现售,电子商务(不含金融业务),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实业投资;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6月02日,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枫林路251号,法定代表人万黎峻,主营业务为生产、加工橡胶制品、畜牧机械、乳品食品加工机械、塑料及纸质包装容器,饲料销售,从事牛奶、奶牛领域内的科研和咨询服务,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05月26日,注册资本467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法定代表人是明芳,主营业务为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光明生态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26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林风公路451号2幢,法定代表人卓斌,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27日,注册资本93772.9472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川桥路1501号,法定代表人王国祥,主营业务为资产经营,电子商务,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发布、经济信息服务,销售: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含冷冻(藏)食品),马口铁,印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食品机械及零件,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东平小镇农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22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林风公路451号1幢,法定代表人刘赜,主营业务为花卉、苗木、果蔬、谷物的种植,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农业休闲观光旅游,水产养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物业管理,通信器材、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上海市白茅岭农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1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场中路2977号一层,法定代表人柳玉标,主营业务为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上海市军天湖农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场中路2983号一层,法定代表人田广荣,主营业务为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上海蔬菜(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5日,注册资本32179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76号(7)幢,法定代表人吴梦秋,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资产管理、咨询服务、粮油及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19、 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39号办公楼二座33层,法定代表人王伟,主营业务为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上海中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14日,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9138号1幢8层F区884室,法定代表人陈纪明,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房屋修理,室内装潢,保洁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公共关系咨询,舞台艺术造型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房地产租赁经营,销售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以下范围限分支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上海花卉园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5月26日,注册资本9802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浦东新区东海农场三三公路5055号,法定代表人赵才标,主营业务为农、林、牧、副、渔业工业、商业、运输业、建筑业、饮食业、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各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有政府指导价的,参照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各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0-023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要求,所做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为了保障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0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姜丽君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刘玉如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吴震东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就拟续聘的立信为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19年度立信的审计费用为3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2019年度审计费用与上年同比无变化。

3、审计费用支付情况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在立信出具正式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后支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0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4:30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因而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续聘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6:00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新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0-024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发表结论性意见。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22 号、(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和财会[2019]16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对公司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列报无影响,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年年末数的列报产生的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实施经审议的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4:30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6:00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新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确保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监事会发表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意见;

3、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0-025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计存货跌价准备,将影响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252,561,115.76元,影响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190,324,213.29元,影响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3,632,395.93元。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测试,公司认为存货存在一定的跌价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跌价迹象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公司基于审慎的市场策略,在2019年末对存货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对存在风险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2019年12月31日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算,房地产及配套板块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2,379,889.52元。同时,物流板块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1,226.24元,合计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2,561,115.76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存货跌价准备,将影响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252,561,115.76元,影响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190,324,213.29元,影响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3,632,395.93元。

四、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实施经审议的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4:30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6:00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新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0-026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宏伟先生的辞职申请,因工作需要,王宏伟先生请求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辞职后,王宏伟先生在公司将不再担任任何职务。本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王宏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董事会审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苏朋程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沈宏泽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苏朋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个人简历

苏朋程,男,汉族,1984年7月生,大学学历。最近五年曾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总部工会副主席,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挂职)。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0-027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7日

至2020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提案1、2、3、4、5、6、7、8、9、1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五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提案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19)、(临2020-020)、(临2020-021)、(临2020-022)、(临2020-023)。

(2)上述提案 11、1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四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提案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12)、(临2020-013)、(临2020-014)、(临2020-015)。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0年5月25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199号

2、邮政编码:200070

3、联系电话:021-32211128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也不以任何方式给予出席人员额外利益。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提案7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0-028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

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房地产(2015年修订)》要求,现将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

2020年1-3月,公司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为29.48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65.3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4.87%。

二、新开工面积

2020年1-3月,公司新开工面积为62.22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95.9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5.14%。

三、竣工面积

2020年1-3月,公司无房地产项目竣工,上年同期为61.3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0%。

四、签约面积

2020年1-3月,公司签约面积为18.46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22.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7.22%。

五、签约金额

2020年1-3月,公司签约金额为25.3亿元,上年同期为26.49亿元,同比下降4.49%。

六、出租房地产总面积及租金总收入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44.56万平方米。

2020年1-3月,公司租金总收入为0.25亿元。

上述经营数据尚未经审计,存在不确定性。其中“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是以获取不动产权证的证载土地面积为统计依据,由于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目前披露的数据与其他数据可能存在变化。因此,上述经营数据仅供广大投资者阶段性参考,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0-01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4:30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2019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570,418,048.7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及其他转入7,343,810,084.97元,公司累计可分配的利润为7,914,228,133.76元。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7,033,422.13元;

2、扣除分配2018年度普通股股利及其他581,698,584.71元;

3、剩余7,235,496,126.92元为2019年末实际未分配利润。为了保持企业现金流量的平衡,促使光明地产健康发展,同时又维护出资人的权益,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

本预案完全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2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公司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测算,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约13,466.22万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吴通红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2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2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总部薪酬管理办法》、《总部绩效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职情况考评的结果,公司2019年度支付现任及2019年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合计为17017369.94元。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水平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中公司主要领导(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的当年薪酬,依照国资管理相关规定及考核结果兑现,其中包含了以前年度的考核结算,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支付独立董事2020年度津贴的议案》

公司在2020年度内拟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15万元人民币(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2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2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苏朋程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2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20年5月27日(周三)13:30,在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2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1、议案(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六)、(十七),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议案(十四),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3、议案(十八),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在审议议案(十一)、(十二)之前,已提前获悉该事项,经谨慎审阅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对议案(九)、(十一)、(十二)、(十四)、(十六)、(十七)、(十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议案(十一)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通红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四)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本次议案形成的决议(一)、(四)、(七)、(八)、(九)、(十一)、(十二)、(十四)、(十五),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0-02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6:00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新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2019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570,418,048.7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及其他转入7,343,810,084.97元,公司累计可分配的利润为7,914,228,133.76元。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7,033,422.13元;

2、扣除分配2018年度普通股股利及其他581,698,584.71元;

3、剩余7,235,496,126.92元为2019年末实际未分配利润。为了保持企业现金流量的平衡,促使光明地产健康发展,同时又维护出资人的权益,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

本预案完全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为: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了重大经营风险。同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公司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测算,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约13,466.2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24)。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决议(一)、(二)、(四)、(五)、(六)、(八)、(九)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