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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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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年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明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楚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裁李志江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明、李志君、胡建国计划自2020年2月7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28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2%)。

股东罗明自2020年3月4日至3月9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81.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截止本报告期末,除股东罗明减持公司股份外,李志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志君、胡建国暂未减持公司股份。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0年1月9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号)及3月11日披露的《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号)。

2、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11日、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租部分房产的议案》及《关于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基于现实情况的变化,《房屋租赁合同》难以按照原约定履行,需要变更承租主体并对合同内容作出修改,董事会同意根据实际情况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展和维顺(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顺物业”)承诺向公司引荐第三方政府单位与公司分别签订租赁意向协议及租赁合同,并保证新的租赁合同签订后公司实际所得收益与原《房屋租赁合同》相比不变。

根据公司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院”)分别于2019年03月29日、04月01日签订的《租赁意向书》,确定两院为维顺物业引荐的实际承租方。根据租赁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维顺物业就免租期、精装修施工及所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租赁利益分配等事项签订《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前述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0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号)。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6日以邮件结合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陈士、张堂容、谢香芝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李年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副总裁卿北军、财务总监夏明华以现场方式列席,监事会主席刘伟、监事张义忠、监事蔡承荣以通讯方式列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因董事长李年生、董事张堂容在交易对方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总法律顾问、董事职务,为关联董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7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6日以邮件结合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伟主持,董事会秘书邵立伟及财务总监夏明华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9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国投”)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借款实际发放当日起计算,可提前偿还,年利率为6.2%,该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100号《关于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已归还13,500万元本金及对应利息,现受限于公司目前的资金安排,公司预计暂时无法归还剩余的11,500万元本金及对应利息。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宏泰国投申请借款展期,将尚未归还的11,500万元借款展期至2020年8月20日。

2、公司控股股东为宏泰国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宏泰国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因董事长李年生、董事张堂容在交易对方宏泰国投分别担任总法律顾问、董事职务,为关联董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84484380X

法定代表人:文振富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3月22日

住所:武汉市洪山路64号

经营范围:资本运营、资产管理、投资;化工建材、五金矿产、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国内贸易;企业及资产(债权、债务)托管、收购、处置;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

宏泰国投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借款展期金额:人民币11,500万元。

2、借款展期期限:展期至2020年8月20日。

3、借款展期利率:年利率为6.2%。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借款展期年利率为6.2%,该定价是依据公司当前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报价的基础,结合未来12个月融资难度及融资成本趋势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等其他事项。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主要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归还宏泰国投借款本金13,500万元及利息11,988,388.89元,实际借款余额为41,500万元,利息另计。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本次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运营发展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借款展期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周转,为公司可持续经营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借款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在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时,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0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

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顺利开展,满足生产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该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广东中筑天佑美学灯光有限公司共同使用。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子公司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当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任一时点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上述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的资金需求确定。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副总裁卿北军先生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事宜,并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5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

法定代表人:胡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产销:LED光电元器件及相关应用与照明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二)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03月3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新社区宏发佳特利高新园(原鸿隆高科技工业园2#厂房)2栋三、四、五楼

法定代表人:李旭文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LED灯的销售,LED照明系统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LED灯箱、招牌产品的研发及销售;LED亮化工程产品、LED照明工程产品、LED户内户外照明及配套产品等的设计、研发及销售;LED亮化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路灯工程、节能环保工程、市政及城市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机电工程等的设计、施工、上门安装及维护;喷泉水景、水处理、景观喷灌、喷雾加湿、景观照明工程等的设计及施工;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LED亮化工程产品、LED照明工程产品、LED户内户外照明及配套产品等的生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广东中筑天佑美学灯光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2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668万元人民币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通路22号智富大厦1701室(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如兵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51.0248%股权;陈如兵持有36.7413%股权;郭琼生持有4.9947%股权;蔡小辉持有2.6856%股权;胡华持有2.4974%股权;佛山市中照安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0322%股权;黎伟文持有0.4564%股权;林莉沙持有0.3394%股权;温维芬持有0.2282%股权,系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照明技术研发;城市照明的规划、设计、咨询和管理;建筑物室内外、园林、广场、道路、桥梁的光环境规划、设计、安装和维护;专业照明和机电工程的设计、安装和维护;建筑楼宇智能化的设计、安装和维护;绿色照明产品及控制系统的研发、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照明产品、灯饰、智能控制设备、电器产品及建筑材料的销售;对绿色能源、新能源行业进行投资;技术进出口业务;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子公司与银行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能有效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及建设,有助于提升整体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本次提供保证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确保担保公平、对等。

4、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连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对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不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68%;子公司对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不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94%。

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它担保事项。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

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0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0年5月20日15:30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4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李志江先生《股东关于提请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李志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84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79%,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合法,且该临时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议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新增上述临时提案外,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2019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19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4月3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议案5、议案6需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与董事长李年生存在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需对议案6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0年5月19日17:00前传至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8046(信封请注明“万润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9日9:0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0年5月19日(含)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锦宇、饶依琳

联系电话:0755-33378926

联系传真:0755-33378925

电子邮箱:wanrun@mason-led.com

5、其他事项:

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股东关于提请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4”,投票简称为“万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上述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企业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2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将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准则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变更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8号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