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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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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奕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羽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桂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签署《氢能项目合作协议》,于2019年3月5日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全资子公司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署了《氢液化工厂设备建设项目合同》,合作建设氢液化工厂项目,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氢液化工厂项目完成项目建设和安装调试等工作,已建成投产,生产液氢、高纯氢气、超纯氢气等(产品纯度:99.9999%及以上), 可广泛应用于氢燃料汽车、石油化工、电子工业、冶金工业、食品加工、浮法玻璃、有机合成等领域。公司液氢工厂项目投产,实现液氢大规模生产、储存,大大提高氢气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是实现液氢民用的重要一步,填补了国内民用液氢生产的空白。同时有助于公司加快布局制氢、储氢、运氢及氢能应用的完整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奕丰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5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