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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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0年4月18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公司董事会共计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史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董事孙兆荣先生对议案1至议案3、议案8至议案15、议案23、议案26投弃权票,认为收到本次董事会相关材料时间有限,未能详细审阅,故不发表意见。
董事孙兆荣先生对议案5、议案7投反对票,认为公司未对年度报告中的一项重大对外投资计提减值。
董事孙兆荣先生对议案16至议案20,、议案22、议案24、议案25投反对票,认为公司部分中小股东持股成本较高,相关议案不利于中小投资者权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2、审议通过《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19年度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0,772,471.91元,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截至2020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233,315,9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831,854.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不送红股。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关联董事吴志雄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及《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1票。
7、审议通过《支付2019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共计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共计15万元,续聘其担任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及《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业务需要,同意公司向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宁波银行和交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9、审议通过《2019年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2019年董事长金国培先生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考核奖金两部分构成。董事长基本薪酬为30.05万元,绩效考核奖金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之 第八节 一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11、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应收款项、存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合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713.1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参考了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并获得了年审审计机构的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1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以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除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外,其余激励对象在相关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5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0人;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68.57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9%。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解锁的独立意见,详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金史平先生、董事王琨先生、董事吴志雄先生、董事颜桢芳女士、董事刘杨先生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对象,以上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1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周喆、卢世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7年及2018年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4.885万股。其中: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25元/股,回购数量为7.02万股;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69元/股,回购数量为0.455万股;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33元/股,回购数量为7.41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该方案以下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按公司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46,663,188股,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具体发行数量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单一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上限为本次股票发行数量的5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八)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并不超过以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且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特制定《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除孙兆荣)、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作出了相应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二)授权聘请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根据相关规定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等;
(三)授权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四)授权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五)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等事宜;
(六)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七)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锁定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八)授权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及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九)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十)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十一)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法规及政策变化、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及证券市场变化等情形,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区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
(十二)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三)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二〇二〇年四月
声明
1、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按公司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46,663,188股,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具体发行数量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单一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的上限为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5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7、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关于股利分配政策、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股东回报规划,详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
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概要
一、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GoldenBridgeInfoTechCo.,Lt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证券代码:603918.SH
注册资本:23,332.53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12幢21302;2131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25号楼
法定代表人:金史平
董事会秘书:高冬冬
联系电话:021-33674997
联系传真:021-64647869
邮政编码:200233
电子信箱:shgbit@shgbit.com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公司深化战略布局,优化整合产品结构,持续拓展业务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紧抓信息化发展机遇,深耕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二十多年,始终围绕主业,坚持自主开发,稳步开拓市场,先后实施近万项信息工程项目,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客户资源,在国内智慧空间信息化解决方案及服务提供商中具有领先的综合实力。
在自主开发转型、服务化转型和平台化转型的战略驱动下,公司坚持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广度和服务深度,始终以服务“人与人、人与信息、人与环境之间的沟通”为主线,充分发挥信息化领域综合优势,面向政务、司法、教育、医疗健康、金融等国计民生行业及大中型企业,融合客户需求,叠加行业应用,打造智慧空间信息化系列解决方案,并持续保持领先。通过不断优化、整合,公司形成了新的产品结构,打造出智慧场景解决方案、智慧建筑解决方案和大数据及云服务等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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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快推进新基建建设将为经济发展带来新动力,为公司业务带来新机遇
二十一世纪以来,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创新蓬勃兴起。积极顺应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发展大势,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是信息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整体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具有鲜明的科技特征和科技导向,以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科技为支撑,旨在构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基础设施,推动实现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2020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出“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2020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影响,国内外经济承受一定压力,新基建建设将带来新动力,万物智能化、互联化所需的大规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将更快更早地到来。
新基建的建设和新技术的飞速发展推动信息系统性能不断升级、成本日趋下降,促进了信息技术与行业应用的深度融合,在加快推进新基建建设的背景下,将催生更多新系统建设和存量系统更新的需求,给公司业务带来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公司通过信息化解决方案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对客户及其业务和特定行业的理解日益深刻,客户进一步就与其自身业务和管理紧密相关的信息化建设与公司展开更深入的合作,为公司发展带来了新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公司拟借助本次非公开发行,从研发基础、产品开发、服务模式等多方面进行转型升级,充分利用新技术、适应新环境,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服务,推动业务发展走上新台阶。
3、新技术应用领域日益广阔,云服务需求快速提升
我国特有的人口基数庞大、互联网普及程度高、基础数据资源丰富等特点,有力促进了云计算、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落地,催生了新兴业态,加速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和创新。不仅将支撑制造业、农业、金融、能源、物流等传统产业“赋智赋能”的优化升级,也将有效支持政务、法治、社会治理、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智慧建设,帮助解决社会管理和民生问题。
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也全面影响到传统软件开发领域,使开发、交付和盈利等模式转型升级,引发计算平台重构并带来新的市场空间,使平台软件、APP软件等快速兴起。云服务将传统应用开发和集成中的基础任务抽象成标准化的构件,实现即装即用,避免了冗余的本地化投资,降低了自主开发成本,受到越来越多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的认可和青睐,需求快速提升。特别是在本次新冠疫情期间,远程办公、远程会议和远程政务等成为刚需,新的环境和新的信息技术改变着人们的工作模式、社会的治理模式和大众的商业模式。
4、信息化建设促进司法公正、优化社会治理,推动教育现代化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信息系统为各行各业赋能,带来生产效率和管理能力的巨大提升,也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带来新的工具。在公司深耕多年的司法领域和教育领域,新一代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也逐渐成为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在司法领域,当前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对司法信息化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将平台工具嵌入到各级政法机关、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服务中去,进一步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强化社会治安的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保障司法公信力和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措施。根据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围绕司法服务水平、业务质效、管理决策、公正廉洁等重点,按照坚持服务人民群众、司法办案、司法管理、司法廉洁的总体原则,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提升司法业务质效,满足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联动需求;提升司法管理决策科学化,满足司法领域管理等需求;提升司法公正廉洁效度,满足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司法公正等需求。
在教育领域,伴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趋向于专业化、高端化,因而对教学模式和教育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面对面的教学模式受到教师能力及状态、教研准备、对学生情况的了解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教学服务质量存在明显差异。教育信息化技术通过互联网连接使学习摆脱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进一步优化优质教育资源的调配;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升教学效率,满足各行各业对人才教育的专业化、定制化需求,有效突破“千人一面”的教育模式,推动教育走向“因材施教”。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教育部先后发布多项重要举措,保障“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2月5日,教育部印发《疫情防控期间做好高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采取政府主导、高校主体、社会参与的方式,共同实施并保障高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在线教学,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教育信息化坚持探索推进现代化先进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深入应用,为停课不停学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5、行业保持快速发展,公司把握新一轮发展机遇,加快新技术应用落地,积极布局业务转型升级
近年来,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服务化、平台化、融合发展态势更加明显。2019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累计完成收入71,768亿元,同比增长15.4%;其中,信息技术服务收入42,574亿元,同比增长18.4%,增速高出全行业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占全行业收入比重为59.3%。信息技术服务加快云化发展,云服务、大数据服务共实现收入3,460亿元,同比增长17.6%。
公司将继续积极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行业解决方案中的快速发展和应用落地,抓住新机遇,服务新需求。公司将以行业共性需求为支点,建设行业级应用开发平台,将企业级应用架设到统一平台上去,利用行业应用平台信息互通和统一规范的优势提供更高效更深入的服务,赋能客户业务和管理,提升客户价值。公司以行业客户实际需求为导向自主开发软硬件产品,将行业应用整合到平台解决方案中,实现自主开发创新转型。通过行业级应用的自主开发,将行业客户和行业数据集中到统一平台上,推动新业务的商业模式优化,业务开发模式从项目驱动向平台驱动转型。通过自主开发技术支撑平台,创新服务方式,利用平台优势和技术优势,提供全方位的运营支持服务体系,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服务模式将由单体服务向平台服务转型。
6、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营运资金压力较大
近年来,公司围绕主业,锐意进取,营业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现状及行业发展趋势,预计未来几年公司营业收入仍将维持较快增长态势;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对营运资金提出了较大的需求。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抓住发展机遇,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促进业务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公司研发实力上一个新台阶,业务优势进一步深化,保障公司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同时,通过募集资金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1、基于云架构的技术中心升级项目蓄力公司发展,促进业务转型升级
本项目拟在现有技术中心的基础上,将公司研发能力向云端升级,搭建一个基于混合云架构的研究开发平台;加快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多媒体信息系统中的应用,将音视频供给等核心能力和技术平台化;结合目前的技术环境和技术发展趋势,开发新技术。
公司意图通过本次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以多媒体信息交互、大数据应用和人工智能为基础,构建平台工具赋能政务、法治、教育、金融、卫健等领域的业务应用,提供新技术的行业智慧解决方案,巩固并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同时,利用技术平台支撑,建立和提高平台化服务能力,通过云平台化服务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进一步推动公司信息系统服务模式从项目驱动向平台驱动升级转型。
本项目以构建公司未来几年业务发展所需的技术平台为目标,助力全面提升公司在行业应用开发中的深度、广度和速度,使公司研发能力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打造公司的平台化研发能力和服务能力,加速公司由提供单体服务向平台服务的升级转型。
2、深耕法治工作信息化业务,融合客户需求,打造智慧法治综合平台
2019年11月,国家司法部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应用推进会上提出,将全面启动依法治国信息化工作,依托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法治工作信息化平台,服务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公司基于对法治工作信息化领域的深刻理解和历史项目的丰富经验,将以自主开发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和定制化软硬件为载体,以服务法治工作信息化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将平台化互联互通作为理念,形成贯通纵横的综合法治平台一体化服务能力。
在法治工作信息化领域,公司的总体目标是建成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智慧法治综合平台,支撑形成信息动态感知、知识深度学习、数据精准分析、业务智能辅助、网络安全可控的“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法治工作信息化新格局,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显著提升政法部门的业务信息化水平,实现全面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安全可靠,实现全业务、全要素、全方位、全领域创新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支撑,服务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公司将推广智慧法院信息化业务,拓展智慧法治工作信息化业务领域,完善业务布局,保持领先优势。本次募投项目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将以升级后的技术中心为支撑,用平台的力量连接法治队伍,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底层互通,共享法治信息,联动法治需求,建立行为留痕机制,依法实现过程透明,为全国四级法院、政法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及其基层单位提供及时响应民众法治需求的信息化平台,更好利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3、利用现有基础,扩展教育信息化服务领域,打造战略业务板块
公司通过持续服务国内MBA/EMBA商学院等高端教育的信息化需求,在教育信息化领域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考虑到我国教育行业的多层次多样化发展,高等院校、党校、军队、技能实训机构、大型企业等数量及人数规模庞大,对能满足专业化、定制化要求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旺盛,教育信息化市场空间巨大。
本次募投项目智慧教育综合平台将利用现有高端教育业务积累的经验,针对高等教育和党建学习、军事教学、技能实训、企业培训的特定需求,将智慧教育业务范围拓宽到多层次全生涯的教育领域。通过提供多媒体互动教室、云互动教室和互动式云讲堂等解决方案,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为目标,为社会高效培养不同层次的人才提供有力支持,将教育信息化业务打造成公司又一战略业务板块。
4、补充流动资金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目前公司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二)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发行数量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按公司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46,663,188股,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具体发行数量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单一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的上限为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5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四)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并不超过以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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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目前,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结构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较发行前有所下降。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金国培。金国培直接持有公司29.34%的股份。
根据董事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为46,663,188股,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按该上限实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233,315,940股增加到279,979,128股;本次发行完成后,金国培控制公司24.45%股权。根据本次认购规则:本次发行单一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股份数量上限为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50%,本次发行完成后金国培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并不超过以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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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基于云架构的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入14,974.62万元建设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本项目拟在现有技术中心的基础上,将公司研发能力向云平台化方向升级,搭建一个基于混合云架构的研究开发平台;以构建公司未来几年业务发展的技术平台基础为目标,助力全面提升公司行业应用开发的深度、广度和速度,打造公司的平台化服务能力,业务开发模式从项目驱动向平台驱动转型,服务模式由单体服务向平台服务转型。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硬件层搭建、软件层开发和运维中心建设三大部分,通过建设专有云机房、购置软硬件设备、扩充研发团队、建设运维中心等方面的投资,搭建一个基于混合云架构、可同时面向研发、测试和试用的研究开发平台。统一管理开发基础环境、封装关键技术和关键算法、研发基于云架构的可覆盖全国的大规模应用服务平台,健全公司内部开发规范。建设覆盖百万级用户的高清及移动音视频的业务支撑平台,在此基础上叠加高强度安全防护、大数据智能分析及辅助决策机制,成为公司面向各行业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时,得以迅速构建“音视频沟通+数据驱动+智能辅助”产品的基础。具体形成的研发架构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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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硬件层架构搭建
基于混合云架构的行业应用将以阿里云、腾讯云、华为云及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提供的公有云为IaaS平台,并打通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专有云,以高速互联网为基础支撑,以先进的数字化音视频编解码及智能传输技术为依托,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安全为抓手,构建服务于公司全国化业务的云支撑平台。
技术中心在硬件层面将模拟上述客户混合云运行环境,建设专有云加分布式公有云的混合云基础设施,为开发、测试、试用分配独立空间,采用分布式+集群式负载均衡系统,将服务器分布部署于华北、华东、华南及中西部,可均衡有效覆盖全国。每个数据中心又采用集群式部署方式实现负载均衡,特别是通过将各种服务部署于虚拟服务器上,可非常有效地实现可伸缩的负载均衡和资源的有效利用。硬件结构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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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软件层部署与开发
公司基于云架构的技术中心软件层分为基础层、媒体层、数据层和AI赋能层四个方面,通过软件层的开发,为公司具体应用的开发提供技术基础和公共服务。
基础层:为有专业需求的用户提供区块链应用服务,为用户留存安全可靠的证据提供支撑;提供国产的加密技术,为确保用户的通讯安全、数据安全及软件安全提供支撑。同时,应用大并发信息交互管理、大容量业务数据处理、分布式及弹性化服务管理、多层次日志管理及留痕、实时平台健康管理、多维度数据统计呈现等技术,打造一个坚实可靠的云平台基础。
媒体层:全面利用和优化自主研发的多层次音视频编解码技术及多层次智能化流媒体路由分发技术,打造一个基于自主研发的技术与平台,实现全面自主可控的、覆盖全国的、面向专业业务的、可为用户量身定制的、音视频能力供给平台。
数据层:在音视频交互能力的基础上,提供音视频与数据的融合能力、大数据分析能力、大数据分析结果的图形化呈现及共享能力、以及数据与音视频的视网膜融合能力,并将其与客户业务整合,使之成为日常业务的一部分。
AI赋能层:提供基于音视频的人工智能能力,从音视频交互中除提取常规的人脸识别、文字识别、语音文字转换等信息以外,还提取重要的情绪信息、行为信息、要点信息,为客户的沟通交流、业务推进、决策判断、存迹留痕、知识积累提供更有效的支撑。
其软件层架构及具体开发功能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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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维中心建设
运维中心的建设是为了更好地研究大规模分布式平台的运营、监控和管理方式,主要通过搭建和培训运维团队、购置所需硬件和开发相关软件等部分构成。大规模应用平台通常需要考虑其安全性和稳定性,安全性包括防外部攻击、冒名入侵、系统故障、数据异常、网络异常等,稳定性包括大并发处理、负载均衡、弹性配置等。运维中心建成后,能够实时监控应用平台的软硬件的运营状况、网络状况、各种防护措施的运行状况、以及对各项措施的有效性的检验。通过运维中心对平台运营情况的实时监控管理及各种运营模式的探究,实现平台最佳的配置和最优运行及确保大规模应用平台的安全稳定。
3、项目必要性
(1)持续创新开发是公司落实国家政策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先后发布《“十三五”国家信息化建设规划》《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加速推动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在各行各业的应用和落地。
公司本次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将为自主开发行业应用搭建技术和平台基础,推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各行各业的信息系统智慧解决方案中的应用和落地,符合国家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的要求,也顺应了新一代信息化产业发展趋势,是落实国家政策的重要举措。
(2)基于云架构的技术中心升级是行业应用向云端迁移的客观要求,助力打破信息孤岛,减少重复投资,加强规范统一,实现互联互通
云计算产业的蓬勃发展推动B端客户业务应用向云端迁移。部署在云端的行业应用能够降低投资门槛,提高投资效益。云服务商利用平台优势,在降低客户构建和部署系统复杂性的同时,免去了客户自己安装管理服务器、部署调试软件、数据库管理等基础性繁杂工作,使客户更专注核心业务提高工作效率。除了云部署的基本需求外,各行各业根据业务特性,不同层级、不同地域和不同部门之间通过云端部署实现贯穿沟通和数据共享的同时,在传输效率、数据安全等领域提出的个性化需求尤为突出。
分布式的云部署架构通过智能路由和负载均衡保障效率最优;混合云技术通过内外网交互技术、区块链技术和国产加密技术满足数据交互的同时保障数据安全。以智慧法院项目为例,在混合云架构部署下,法院能够实现内外网交互:通过公有云与外界(如外出执行人员)进行数据互换,同时,通过专有云(专线)在保障内部数据安全性的同时,实现点对点的数据互通。
以保障传输效率和数据安全性为例,基于混合云架构的的数据互通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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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和研发能力提升是满足应用上云新常态趋势下的产品开发和客户服务的需要,能够保障公司智慧解决方案和整体服务能力的持续升级。
(3)充分发挥公司研发协同性的内在需求
公司现有多个研发中心,分别位于上海、常州、北京等地;研发人员分属不同层次的研发团队,覆盖搭建底层架构的研发团队,面向不同领域的行业应用开发团队,孵化行业尖端技术的双创中心、培育产学研合作的联合研发中心等。公司多层次的研发组织架构使得各研发中心和研发团队更加需要规范和沟通共享机制,以充分共享利用开发成果,提高开发效率。本次技术中心升级,通过建立统一平台及构建敏捷的开发能力和快速服务响应机制,建立统一平台、实现能力共享、提高研发效率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内部协同效应。
4、项目可行性
(1)公司具有扎实的研发基础和较强的研发实力
经过首发投入技术中心项目的建设,公司已搭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开发、测试、技术咨询服务平台及演示环境;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公司拥有多项业内领先的专有技术;经过近万项信息工程项目的实施,公司具有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公司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2019年上半年,公司通过了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体系最高级别的CMMI5认定,标志着公司软件研发的过程组织、技术水平和项目管理等能力达到较高水平。
公司拥有众多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专业研发团队超过150人,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多项业内领先的专业技术,获得国家级及省市级的科研项目立项和科技成果共15项,有8项研究成果被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公司扎实的研发基础和较强的研发实力,为项目的建设奠定技术基础。
(2)公司有明晰的发展道路,能够指引研发方向和目标
公司坚持战略引领,创新驱动,持续以市场开拓为核心,以业务协同整合为主线,紧跟社会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潮流,积极寻求转型升级,实现自主创新开发转型,从项目驱动向平台驱动转型,从单体服务到平台服务转型,致力于成为业内持续领先的信息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明确的发展方向为项目研发指明道路,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及多媒体融合等新技术在信息系统中的应用,公司未来的研发方向是将研发能力向云端延伸,利用云架构,统一管理开发基础环境,提高公司研发效率。
公司明确的发展方向引领研发目标,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指引。
(3)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已形成多元化研发方式
公司自1995年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以来,一贯坚持技术引领业务的发展战略,始终重视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活动,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力度和投入,相继建立了上海、常州和北京等多个研发中心。近几年,公司对于研发活动给予大力的资金支持,2019年的研发投入达5,782.53万元。
公司加强自主研发的同时,积极联合国内高校等单位,通过产学研用合作将前沿技术与业务实践相结和,共同开发行业领先技术,推动技术应用。公司与浙江大学共同建设了“浙江大学一一金桥信息联合研发中心”,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承担了国家级两高一部重点课题的科研任务,形成了多元化研发方式。
5、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4,974.62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14,500.00万元,用于办公场地建设、硬件投资、软件投资和开发人工投资,全部为资本性支出。
6、实施主体、项目选址和建设期限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金桥信息,实施地点为上海,本项目建设期限为3年。
7、项目备案和环评情况
(1)本项目在公司现有办公场地实施,不涉及土地购置事项。
(2)本项目已取得《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部令第44号)和《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等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情形。
8、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
(二)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将以升级后的技术中心为依托,以混合云技术为支撑,建成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智慧法治综合平台。为各级政法委、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等提供平台化“互联网+应用+服务”智慧解决方案,形成信息动态感知、知识深度学习、数据精准分析、业务智能辅助、网络安全可控的“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法治工作信息化新格局。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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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为行业应用软件及定制化硬件产品开发。具体的开发子系统有:1)智慧法院;2)智慧司法行政;3)智慧政法;4)综合支撑功能;5)管理服务平台。在公司升级后技术中心的支持下,各子系统能够部署在云端实现内外网交互,打破信息孤岛,实现部门之间联动,能够共用综合支撑功能和管理服务平台。本项目的针对的业务领域及对应开发的产品如下图所示。
(下转10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