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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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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85版)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健康 公告编号:2020-028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发挥公司各下属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障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和下属公司日常业务需要,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融资业务提供信用担保。经初步测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8亿元,公司拟向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亿元;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1亿元;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担保额度可能存在内部调整,以实际发生为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直接或间接全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资产抵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或上述方式的组合担保等。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1月13日

2、注册资本:19,800万元

3、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金港镇晨丰公路

4、法定代表人:邱其琴

5、经营范围:升降移动机械、港口门座起重机、电梯配件、汽车型材及配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制造、加工、安装、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4475.49万元,负债总额66638.7万元,净资产57836.7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3206.46万元,净利润-2907.1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18362.36万元,净利润-740.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年8月25日

2、注册资本:310,000 万元

3、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润发大厦1408A室

4、法定代表人:黄忠和

5、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25632.48万元,负债总额 65194.21万元,净资产360438.2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 53400.6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 -526.5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4年4月1日

2、注册资本:11,666.9422 万元

3、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281号

4、法定代表人:陆一峰

5、原料药,无菌原料药,粉针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冻干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均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小溶量注射剂,乳膏剂的生产及销售;进口药品(头孢菌素类粉针剂)分包装及销售,药品研发;自有厂房、设施设备出租;进出口业务。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1653.49万元,负债总额 66985.26万元,净资产114668.2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1027.09万元,净利润38859.6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47904.07万元,净利润5268.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各公司与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日常经营以及与公司战略规划和实施的双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意为其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有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并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背相关规定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作出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要。

2、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且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都是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3、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上述事项的相关工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报告期末,本公司除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健康 公告编号:2020-025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2,301,756.2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9.6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19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51,004,315.55元。

二、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2019年度出现上市以来首亏,且因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失控,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低于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司股份回购于2019年1月22日期满,相关回购股份已注销处理完毕。本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331,871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1.24%,最高成交价为8.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2元/股,成交均价为7.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4,901,663.75元(含交易费用)。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部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健康 公告编号:2020-024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郁霞秋女士、郁全和先生、邱其琴先生、黄忠和先生、卢斌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0年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因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因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制药”)现已处于失控状态,公司无法预测2020年度涉及华信制药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因此只审议了上述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后续如公司恢复对华信制药的控制权,公司将就整体关联交易事项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二)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1、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际贸易公司100%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张家港市长江润发快捷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发快捷酒店”)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润发快捷酒店100%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张家港长江壹号娱乐总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壹号”),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江壹号100%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长江润发中科(张家港)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纳米”)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科纳米65%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长江润发(张家港)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安装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水电安装公司100%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润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资信状况较好,在以往日常关联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 约定,满足本公司的业务需求。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内容为:润发快捷酒店主要是餐饮和住宿;长江壹号主要是娱乐项目;水电安装公司主要是工程项目;中科纳米主要是购买商品;国际贸易公司主要是提供公司下属公司生产所需的商品。全年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40万元,各公司可作适当调剂。关联交易将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采用支票及电汇的结算方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该交易有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开展,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的独立性,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健康 公告编号:2020-026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并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23日

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执业资质:1993年8月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19年获得德国注册会计师公会(WPK)核发的《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2017年加入HLB国际(浩信国际)。

投资者保护能力: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历史沿革: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4月,是经财政部批准,由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总部有关业务部及其烟台分所,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济宁分所、济南分所转制设立的。设立时名称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6月更名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改制前的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最早前身为山东会计师事务所,隶属于山东省财政厅,成立于1987年12月。1993年8月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36名,注册会计师282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6名,从业人员总数为708名,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拟签字会计师为:汪泳和张良玉,从业经历见后(第4点、执业信息)。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收入18568.8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077.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707.64万元,为近1300 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4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任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泳、质量控制负责人刘学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良玉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汪泳从业经历

汪泳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有22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8年,至今主持、参与或复核过国美通讯(600898)、长江健康(002435)、鲁阳节能(002088)、联诚精密(002921)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大型国企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2)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学伟从业经历

刘学伟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有23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主持、参与或复核过华鲁恒升(600426)、保龄宝(002286)、南山铝业(600219)等十余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3)拟任签字会计师张良玉从业经历

张良玉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年,参与过长江健康(002435)等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无兼职。

5、诚信记录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2)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泳和张良玉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已对和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詹智玲、姚宁、林洪生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詹智玲、姚宁、林洪生发表事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健康 公告编号:2020-027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新收入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2019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公司目前暂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因此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暂无实际影响。

(三)债务重组准则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债务清偿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公司目前暂不涉及债务重组业务,因此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暂无实际影响。

三、其他执行情况说明

(一)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时间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1)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将持有的理财产品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本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法”对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的减值数据进行调整。

(3)本公司下属机械板块分部子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本公司2019年1月1日之后将该等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4)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将部分持有的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将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金融工具相关利息列报为其他应付款一一应付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计入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进行列报。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1)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将部分持有的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将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金融工具相关利息列报为其他应付款一一应付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计入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进行列报。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健康 公告编号:2020-029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一17:00在同花顺网上路演互动平台举办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 (https://board.10jqka.com.cn/ir)或者同花顺App端入口(同花顺app首页一 更多一特色服务一路演平台)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独立董事詹智玲、总经理陆一峰、董事会秘书卢斌、财务总监张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健康 公告编号:2020-022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医药投资”)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6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批复,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长江医药投资100%股权,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2,859,741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非公开发行共计66,788,097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发行价为16.47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1,099,999,957.5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财务顾问费等费用人民币19,00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80,999,957.59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9日对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6)第000118号《验资报告》。

二、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上述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抗感染系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复方枸橼酸铋钾胶囊生产车间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公司前期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的总金额22,095,653.41元进行置换,因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超过3,000万元,“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剩余10,434,355.14元,故本次“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仅置换10,434,355.14元,置换金额共计20,924,084.14元,本公司已于2017年对该自筹资金进行了全额置换。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将原募投项目“复方枸橼酸铋钾胶囊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和“卢立康唑系列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的用途变更为支付收购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华信”)股权价款。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股权的公告》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4.3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1、低风险、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

2、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

四、风险控制

(一)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风险控制

1、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理财业务的具体实施。

2、公司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正常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3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对此事项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子公司)最高额度不超过4.3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健康 公告编号:2020-021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下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持续增强公司短期现金的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财务收益,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本性开支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二)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本次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人民币,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1、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2、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3、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对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进行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