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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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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0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电子连接器和精密组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涵盖消费电子领域(主要包括家电连接器、电脑连接器、LED连接器、FPC、通讯连接器等)及汽车领域(主要包括汽车连接器及线束、安全和告警传感器、车载充电模块和车联网、汽车电子等)。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LED照明、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等各个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稳定发展家电与消费电子及汽车电气系统两大基本板块、深入拓展新能源汽车电子板块的发展战略,促进各项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作为国内家电连接器的龙头制造商,在国内消费电子连接器市场保持领先企业地位,为适应5G发展及连接器行业发展等新形势新需求,公司致力于发展高速传输连接器,推动Type C、CPU、DDR等连接器产品的技术升级,同时扩展连接器产品的应用领域,加大向通讯领域、汽车领域的产品应用延伸。

报告期内,受国内汽车市场下行影响,公司主要面向国内自主品牌的汽车业务承受较大压力,但受益于公司在汽车业务的产业布局,汽车业务仍取得良好发展。汽车电气系统方面,公司与一汽大众、奔驰、沃尔沃等高端品牌的合作进一步加深,市场份额得到有效提升;新能源汽车电子方面,新能源车载充电机业务取得重大突破,重庆壁山工厂实现了大批量产及交付,并将根据客户交付要求进一步提升产能,公司目前也在为更多的国际知名品牌进行产品开发,未来将获得更多客户的产品订单,随着客户产品订单的陆续交付,有望对公司未来营收和盈利的持续增长带来积极影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19年,我国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运行态势,经济运行中出现诸多积极变化,但也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工业运行稳中趋缓、物价水平上涨较快、投资需求不振、消费需求不稳、区域增长不平衡等难题;同时,中美贸易战影响了部分电子产品出口业务,汽车消费市场整体需求持续下滑,国内汽车市场面临巨大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稳定发展家电与消费电子及汽车电气系统两大基本板块,深入拓展新能源汽车电子板块的发展战略,持续促进各项业务深入发展。家电与消费电子类业务稳中有升,汽车电气和新能源汽车业务继续增强行业竞争力,汽车类业务占比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业务的盈利贡献能力开始显现,发展势头强劲。2019年度,公司总体经营业绩稳定,营业收入平稳增长,但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国内汽车行业出现大幅下滑影响,同时因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公司计提了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致使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大幅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748,621.21万元,同比增长0.43 %;营业利润-66,512.28万元,同比下降363.66%;利润总额-67,251.56万元,同比下降372.51%;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8,548.11万元,同比下降324.30%。

(二)报告期内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回顾

(1)家电与消费电子业务领域

家电与消费电子业务是公司最为成熟的业务。家电业务重点通过内部管理提升,深挖降本增效潜力,保持家电业务平稳发展,巩固国内家电连接器线束的龙头制造商地位;随着对5G高速传输、图像传输等的需求增加,公司继续大力发展Type C、CPU、DDR等高速传输连接器产品,重点加强高速传输连接器的研发力度,加强在服务器、通讯设备及汽车等领域的应用;光学类产品透镜和支架继续保持市场竞争优势,保持稳定的盈利增长,并向汽车领域的产品应用方面延伸,扩大了光学类产品应用领域。

(2)汽车电气业务领域

国内汽车消费需求下滑对汽车电气领域的业务造成一定影响,但公司发挥优质客户的优势,合资品牌仍然保持较好的增长。合资公司科世得润不断提高在一汽-大众高端品牌的占有率,继续巩固在高端汽车业务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在奔驰业务和沃尔沃业务上取得重大突破,在服务上精益求精不断超越,获得“一汽-大众2019年度卓越合作伙伴奖”、“沃尔沃汽车2019年度卓越投产贡献奖”的奖项和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开拓高端客户的能力得到了市场的验证和认可,重庆瑞润获得一汽-大众JETTA品牌业务并顺利试产爬坡;控股子公司柳州双飞受国内汽车消费需求整体下滑等因素影响,业绩遭遇压力,但同时积极开拓市场,成功打开海外市场,为柳州双飞的持续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3)汽车电子和新能源汽车业务领域

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是公司近年的战略重点业务,随着欧洲新能源政策的落地,带来欧洲新能源汽车的需求爆发,公司适时抓住机遇,继续推动业务结构调整,坚定在全球新能源汽车板块的投入,继续保持该领域的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在先后获得宝马、PSA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品牌厂商的业务订单的同时,公司也在为更多的国际知名品牌进行产品开发,未来将获得更多客户的产品订单。

重庆壁山工厂已经实现了大批量产及交付,并根据客户交付要求进一步提升产能,2020年要确保30万套以上的产能规模。为了迅速提升运营和资金实力,保障产能扩大和产品大批量交付,加速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开发,意大利Meta引入战略投资,以更好的促进新能源车载充电机业务的发展。随着客户产品订单的陆续交付,预计将有效改善公司2020年度业绩,并对未来营收和盈利的持续增长带来积极影响。

随着汽车电动化、智能化、互联化的趋势发展,整车线束、汽车电子的单车价值量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汽车业务的持续拓展。公司将持续对汽车领域进行业务整合,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把安全和告警传感器等汽车电子业务逐步转移到国内生产,以降低成本,增强盈利能力;并将公司汽车领域的产品更多的导入到客户体系中,扩大规模,促进公司汽车业务的深入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影响,特别是国内汽车行业出现较大下滑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各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致使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前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9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调整利润表项目等。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本公司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一一债务重组》。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安徽达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由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于2019年9月27日取得91340111MA2U5BL84W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2.美特科技(宜宾)有限公司由孙公司Meta System S.p.A.出资设立,注册资本3,500.00万欧元,于2019年11月6日取得91511500MA62CPKC9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3.镁达车用电器(重庆)有限责任公司由孙公司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于2019年2月26日取得91500227MA60976C2Q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4.鹤山市柏拉蒂电子有限公司由子公司柏拉蒂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于2019年9月5日取得91440784MA53PF508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5.南昌柏拉蒂电子有限公司由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900.00万元,于2019年4月3日取得91360106MA38FF5H3E号社会信用代码,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并于2019年10月21日注销。

6.南昌华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由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6,000.00万元,于2019年4月3日取得91360106MA38FF5M4M号社会信用代码,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并于2019年10月21日注销。

7.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注销子公司深圳市得润恒盛供应链有限公司;2019年5月20日注销孙公司Meta System France S.A.S。

8.子公司柳州双飞于2019年12月27日以林吉特2,373,745.00元转让Shuangfei Wire Harness Sdn.Bhd 90%的股权;本次转让后,Shuangfei Wire Harness Sdn.Bhd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邱建民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数据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481,081.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07,665,962.87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3,102,850.27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48,636,778.04元。

鉴于公司2019年度盈利状况,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169,000股,其中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07,000股,因公司未达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462,000股;回购价格为9.93元/股。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拟回购注销4,169,000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2019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各类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67,491.53万元。具体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7,491.53万元,减少利润总额67,491.5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准备

1.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期初减值准备与期末减值准备之差,与本期计提金额之间的差异为公司坏账核销及汇率变动影响金额。

3.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2019年度,受国内外各种因素影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特别是国内汽车行业下滑趋势严重,多家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厂家客户经营陷入困境,公司客户北汽银翔和众泰汽车压力极大。受此影响,公司应收款项的回收存在较大的困难和不确定性,存在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同时,因汽车类客户的产品多为定制产品,公司相关存货也存在减值风险。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提取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期初减值准备与期末减值准备之差,与本期计提金额之间的差异为汇率变动影响金额。

(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2019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特别是受国产汽车业务收缩调整以及国五国六切换标准影响,汽车行业持续大幅下滑。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就此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金。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减值测试的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期初减值准备与期末减值准备之差,与本期计提金额之间的差异为汇率变动影响金额。

(3)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新能源汽车中的BoX项目,测试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根据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此部分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了减值准备金。

3.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3)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产能情况,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公司收购资产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亦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合并形成的深圳华麟电路技术有限公司、MetaSystemS.p.A、惠州市升华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经评估确认,华麟电路主营业务经营性资产形成的资产组、柳州双飞主营业务经营性资产形成的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整体商誉出现减值。该评估结果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定。2019年度公司对此部分差额计提了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并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上述变更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予调整。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列报和披露。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变更内容及影响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该准则的执行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主要变更内容及影响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该准则的执行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4.《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更内容及影响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对“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169,000股。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激励计划一次性授予总计34名激励对象1,25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46,714.4096万股的2.69%。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9.50元/股。

4.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上市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5.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对于按照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在考核期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根据考评结果分档,最终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比例,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的额度分批次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6.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5月1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2018年4月15日至2018年5月2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5月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8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议案》,同意因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55元/股调整为9.50元/股;同意以2018年5月11日为授予日,授予34名股权激励对象125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9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共计3,765,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6.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169,000股。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数量

1.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导致的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公司原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需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707,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2.因未达到解锁条件而导致的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其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5,481,081.76元,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因此,需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余下的3,462,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3.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169,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87%。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对回购价格确定的相关规定,如出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或出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情形的,以及本计划明确规定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情形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出现其他情形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因此,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4,169,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即9.93元/股。

(三)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41,398,170元。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表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4,169,000股;同时根据公司董事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苏进应补偿股份2,039,516股,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039,516股;公司股本合计将减少6,208,516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将由479,694,096股减至473,485,580股。

具体股本结构变动如下(以下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仅为预计,实际情况应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

2.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下转99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