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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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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0-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5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朱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一揽子交易的议案》

鉴于智能快递柜行业发展空间广阔,为了推动行业及联营子公司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智递”)的长远发展,向快递员和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公司同意联营子公司中邮智递与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一揽子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HIVE BOX HOLDINGS LIMITED(“丰巢开曼”)6.65%的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一揽子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朱江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公司部分房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00弄8号1302室的房屋以人民币5,400万元的价格进行转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公司部分房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6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一揽子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目的

鉴于智能快递柜行业发展空间广阔,为了推动行业及联营子公司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智递”)的长远发展,向快递员和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泰控股”)联营子公司中邮智递科技拟与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巢科技”)进行重组。

2、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三泰控股与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资本”)、浙江驿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驿宝”)、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巢网络”)、HIVE BOX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丰巢开曼”)拟就重组事项签署一揽子协议(本次重组不包括广告业务),达成交易具体安排如下:

1)浙江驿宝拟向丰巢网络转让中邮智递0.1%的股权;

2)中邮智递拟向除丰巢网络以外的股东进行定向减资,减资完成后中邮智递成为丰巢网络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减资三泰控股退出股权的减资款为75,555.5556万元;

3)丰巢开曼拟向三泰控股全资子公司DAILU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带路开曼”)发行认股权证,三泰控股将全部减资款用于支付丰巢开曼的认股权证行权价款。完成认股权证行权后,三泰控股将通过全资子公司带路开曼持有丰巢开曼6.65%的股权。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外投资一揽子交易的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前述议案。关联董事朱江进行了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签署的协议情况

本次交易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中邮资本、浙江驿宝、明德控股、丰巢网络、丰巢开曼签署以下协议。

(1)公司拟与中邮智递、中邮资本、浙江驿宝、明德控股、丰巢网络、丰巢开曼签署《减资协议》;

(2)公司全资子公司带路开曼拟与丰巢开曼等签署《WARRANT》(“《认股权证授予协议》”);

(3)公司全资子公司带路开曼拟与丰巢开曼等签署《SHARE PURCHASE AGREEMENT》(“《认股协议书》”)

5、本次对外投资一揽子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本次对外投资一揽子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一揽子交易尚需履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外汇管理局的审批程序。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778986.0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龚启华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甲3号16层甲3-1601

7、控制关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浙江驿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驿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1500.0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刘明阳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电子商务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新闻媒体及网络广告);摄影服务(除扩冲)、清洁服务、物流信息咨询;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直街75号1幢101室

7、控制关系:宁波驿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浙江驿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1340.0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卫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经济技术咨询,技术信息咨询;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6、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国际机场航站四路1111号

7、控制关系:王卫持有明德控股99.90%股权,为明德控股实际控制人。

(四)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4,900.0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徐育斌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网络设计、网络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及其零配件的批发、零售、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以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国际经济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智能快件箱运营服务;现代物流技术与物流公共服务系统的开发;第三方物流的结算和管理;广告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7、控制关系:丰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丰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8、DAILU HOLDINGS LIMITED(带路开曼)

1、公司名称:DAILU HOLDINGS LIMITED

2、注册资本:100美元

3、注册地址:Aequitas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Ltd.,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Centre, Suite 24, 802 West Bay Road, P.O. Box 10281, Grand Cayman KY1-1003

4、董事:白学川

5、成立日期:2020年4月16日

6、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7、股权结构:

中邮资本、浙江驿宝、明德控股、丰巢网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一揽子交易涉及标的公司情况

(一)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222,222.2222万元

3、法定代表人:张宝堂

4、成立时间:2012年12月12日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57499922G

7、注册地点:成都高新区仁和街39号1栋1层1号

8、经营范围:计算机、电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气球广告除外);电脑图文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家用电器、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办公用品、家具、厨房用具、日用品、化妆品、珠宝首饰、钟表眼镜、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皮革制品、家庭用品、玩具、乐器、水果、水产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摄影服务、清洁服务;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未取得相关行政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控制关系:中邮资本持有中邮智递50%股权。

10、历史沿革:中邮智递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来啦”),成立于2012年12月,主要从事智能快递柜业务。2017年,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求对我来啦进行重组,引入中邮资本、浙江驿宝、亚东北辰等三家战略投资者,我来啦变为中邮资本持股5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我来啦34%的股权,浙江驿宝和亚东北辰分别持有我来啦10%和6%的股权。2019年2月,我来啦更名为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

11、本次一揽子交易完成前后,中邮智递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邮智递2019年广告业务收入为0.63亿元,快递业务收入为3.66亿元

(二)HIVE BOX HOLDINGS LIMITED

1、公司名称:HIVE BOX HOLDINGS LIMITED

2、注册资本:HK$380,000

3、注册地址:P.O. 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

4、董事:徐育斌

5、成立日期:2018年07月24日

6、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7、本次投资完成前后HIVE BOX HOLDINGS LIMITED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注:其他股东均为持股10%以下的股东。

8、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

公司本次对中邮智递75,555.5556万元的实缴注册资本全部减资,取得减资款75,555.5556万元,并将全部减资款用于投资丰巢开曼,本次一揽子交易的定价在参考丰巢科技2018年6月股权转让的90亿元估值的基础上,经丰巢开曼与中邮智递原股东的友好协商确定,过程中综合考虑了智能快递柜市场发展潜力、运营效率、双方快递柜格口数量等因素。本次交易完成后,中邮智递将成为丰巢开曼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带路开曼将持有丰巢开曼6.65%的股权。

五、协议主要条款

1、丰巢开曼应向认股权证持有人授予认股权证。三泰控股有权从丰巢开曼购买一定数量的B-3类普通股(“认股权证股”)。完成后认股权证的行使后,三泰控股全资子公司带路开曼将持有新主体丰巢开曼6.65%股权。

2、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包括任何一方违反任何的陈述、保证和承诺,则其应被视为违约方且应就其违约对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为减少损失所支付的费用以及合理的法律及仲裁费用。

3、本次交易方案涉及协议经各方签章,并履行完毕各主体内部审批程序及符合协议约定条件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中邮智递股权全部转换为丰巢开曼的股权,公司不再分摊中邮智递和丰巢开曼的损益(2019年和2020年一季度,公司分摊中邮智递的亏损分别为-17,587万元、-5,406万元),公司的盈利情况将得到显著改善。同时,根据截至2020年4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为公司本年度贡献投资收益39,002万元,具体以2020年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智能快递柜业务具有典型的共享连锁经济特点,本次交易完成后丰巢科技与中邮智递的规模效应将得到增强,有助于重组后的新主体进一步的降本提效,为快递员和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司在智能快递柜领域的布局得到进一步加强,有利于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同时,本次重组后的新主体随着业务发展和证券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估值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公司预计将持续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本次交易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进行回避表决。

七、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协议尚未签署,还需经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外汇管理局审批通过后方能实施。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后续影响将视丰巢开曼的后续发展情况而定,目前公司尚不能对前述情况进行确定性估计。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7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公司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00弄8号1302室的房屋(以下简称“上海房屋”),以人民币5,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谢琛。截至公告日,双方已就此事项达成购买意向,公司已收到谢琛支付的定金人民币100万元整。

公司本次通过房产中介机构出售上述房产,综合考虑二手房市场行情确定房产的最终成交价格,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与谢琛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本次出售房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认购人:谢琛

身份证号码:440681198311******

认购房产: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00弄8号1302室

谢琛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房屋基本情况

公司与章源、上海易所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19年8月20日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执行裁定书,根据裁定书裁定情况,章源名下一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抵偿其债务。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流程。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处房产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00弄8号1302室,房屋面积340.31平方米。

上述标的资产其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冻结,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2、房屋估值情况

(1)四川省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1月7日委托了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四川省华衡房地产地价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拟出售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格为54,823,900元。

(2)本房产分别于2019年5月31日、7月16日,以评估价54,823,900元为保留价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本房产进行一拍、二拍,均流拍,二拍保留价为49,341,510元,最终,公司向法院申请以二拍保留价49,341,510元接受本房产。

本次公司通过房产中介机构出售上述房产,综合考虑二手房市场行情,确定房产的最终成交价格54,000,000元。成交价格高于公司受让此房产价格。

3、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的交易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54,000,000元。

2、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1)认购方于确认购买后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整(已支付);

(2)认购方于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申请办理公证手续(若需)当日支付部分房价款人民币900万元整;

(3)认购方于双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当日或2020年6月24日(以两者最先到时间为准)支付部分房价款人民币3,400万元整;

(4)认购方于双方办理完税手续并缴清税款当日或2020年6月30日(以两者最先到时间为准)支付部分房价款人民币800万元整;

(5)认购方于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后壹日内支付交房尾款人民币200万元整。

3、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4、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采用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选择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 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00弄8号1302室的房屋,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8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公司近期工作安排调整及相关与会董事行程冲突的原因,无法如期召开原定于 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决定将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 2020年5月15日召开,公司已于2020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延期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

2020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补建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函件具体内容为提议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对外投资一揽子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以上临时提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补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1,994,3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4%,具备《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变动后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4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公司总部13楼会议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C1栋)。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对外投资一揽子交易的议案

以上提案1、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提案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2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提案3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提案3关联股东需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11日下午18: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6、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公司总部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暂定半天。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晓霞 胡谦 电话:028-62825222

传真:028-62825188 邮箱:santai@isantai.com

邮编:610091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通知。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312,投票简称:“三泰投票”。

2、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填表说明:表决前,请在股东或受托人签名栏签名;表决时,请在相应的“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