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0-03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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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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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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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
公司主要业务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开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智能终端核心部件的制造商和方案商。
公司主要从事全面屏模组、触摸屏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电子纸模组、摄像头模组、指纹识别模组、无线充电模组核心零部件、与5G配套的吸波材料、高频材料及配套的柔性线路板、盖板玻璃、背光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通讯设备、消费电子、家用电器、办公设备、数码产品、汽车电子、财务金融、工业控制、医疗器械、智能穿戴、智能零售等诸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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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
(1)触控显示产品
公司触控显示类和TN/STN/电子纸显示类产品。
触控显示类产品包含触摸屏模组、液晶显示模组、全面屏模组。公司继续紧紧围绕消费电子智能终端客户战略布局开展深入合作,打通触控显示一体化产品生产瓶颈,提高生产线自动化水平,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巩固品牌客户关系。在核心客户智能手机领域进一步提高,建立中大尺寸触摸屏产线,并成立车载事业群,同时公司积极布局非手机领域的应用市场。
TN/STN/电子纸显示类产品主要包含电子纸模组、黑白液晶显示模组等,围绕智能零售、智能穿戴、智能电表、ETC、电子标签等细分市场深耕细作,打造细分市场行业领导者。
报告期内,印度工厂的触显模组顺利量产。
(2)光电传感产品
公司光电产品主要包含摄像头模组和指纹识别模组。报告期内完成摄像头模组生产线以南昌、吉安、深圳三地的COB 生产线为主和山东CSP生产线为辅的布局,产能得到进一步释放和提升,南昌、山东新的生产基地已经得到知名品牌客户的认证通过。
报告期内屏下指纹识别模组、6400万像素摄像头模组已顺利量产,印度工厂的摄像头模组也顺利交付给下游客户。
(3)FPC和5G材料产品
公司FPC产品主要分为柔性线路板和软硬结合线路板以及配套的SMT制程,包含单面板、双面板、多层板,主要应用在触显光电模组和智能终端。公司在细线化、镀铜填孔、高 频抗干扰、散热、可绕性等方面均有专利和经验积累。随着汽车自动化、联网化、电动化扩大了对车载FPC的需求,新兴的可穿戴设备、无人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也为FPC带来新的增长空间。基于公司多年FPC行业的技术积累和沉淀,公司在LCP、COF、无线充电、高频复合材料、吸波材料等产品及技术的布局,将在5G产品上得到充分应用。
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1+N销售模式,即对一个客户,服务N个产品。
随着公司在智能终端部件产品的不断丰富,同时规划的相关产品及产能在快速提升中,1+N一体化供应的销售模式也得到一线品牌客户的充分认可。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了1+N服务,持续为公司客户提供包含触摸、显示、指纹、摄像头、FPC、无线充电、5G材料等N个产品。公司各产品已直接或者间接(通过ODM厂商)为国内外一线品牌提供服务及产品,同时供应比例在持续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国际数据公司(IDC)全球手机市场季度跟踪报告初步数据显示,2019年第四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下滑1.1%。2019年第四季度全球智能手机总出货量为3.688亿部,比上一季度增长2.9%。尽管2019年全球市场再次下滑,但小米、OPPO等部分领先企业在第四季度仍然表现良好,这主要是因为它们推出新机型并将市场重心转向海外。
2019年上半年受中美贸易战影响,行业波动较大,公司快速反应,调整客户结构。同时,加快了印度的布局,印度工厂于2019年6月开始试产。随着三四季度客户新机型的上市,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快速提升,第4季度营收69.42亿元,刷新单季度营收最高值,创造了全年营收的新纪录,保持了6年营收持续增长的好成绩,进一步巩固了国内智能终端核心部件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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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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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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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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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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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16合力01发行时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债项信用等级为AA。2017年6月23日,经联合评级评定,上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至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上调公司发行的“16合力01”债项信用等级由AA至AA+。2018年6月21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16合力01”债项信用等级为AA+,2019年12月5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16合力01”有效存续期间对公司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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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受国际经济形势和中美贸易战的影响,业绩受到一定冲击,公司及时调整客户结构及产品结构,持续推进公司1+N的销售策略,最大限度降低了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随着下半年新老客户新机陆续上市后,公司业绩开始明显好转,第四季度公司业绩恢复正常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9,984.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44%;利润总额为117,085.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959.0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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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数据分析
1、巩固触显行业地位,拓展其他市场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触控显示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109,233.59万元,同比增长12.73%。目前公司国内出货量均已位于行业前列,拥有较稳定的市场及客户,公司将继续保持并进一步巩固在行业中的地位。随着智能手机向全面屏方向发展,公司把握技术领先优势,在全面屏(含刘海屏、水滴屏、挖孔屏)、超薄超窄边框全贴合产品的突破,实现差异化满足客户需求。智能穿戴凭借功能的完 善性,佩戴方式离人体更近、更私人化,将会是继手机之后最理想的人体数据终端。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在触显行业多年的技术积累,在国内热销的儿童手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均有提供相关组件。另外智能音箱将其作为人工智能落地的实践、智能家居的钥匙及物联网控制中枢,公司已经为百度、阿里、腾讯等互联网企业提供相关触控显示组件。
2、摄像模组高速增长,积极开发屏下指纹
报告期内公司光电传感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348,678.92万元,同比增长39.58%。公司继续深入布局摄像头业务,持续进行产线建设及技术升级。公司已顺利量产屏下指纹识别模组、6400万像素摄像头模组,公司还会不断提升摄像头的应用面、工艺能力和产能,持续研发TOF 3D摄像头及108M高像素摄像头模组等高端摄像头产品及技术,深化与IC厂商及客户的合作。公司高中低端产品产能搭配合理,能够满足各类摄像头生产需求,随着摄像头业务的发展,新建生产线产能逐步释放。在全面屏智能手机的兴起背景下,屏下指纹技术迎来新的需求,公司相关产品开始逐步量产,并开始研发全屏屏下指纹产品以提升客户体验。
3、TN/STN/电子纸显示产品稳步增长,把握新的市场机遇
报告期内TN/STN/电子纸显示模组实现营业收入163,174.86万元。随着彩色显示技术的发展,从事TN/STN显示模组厂商逐渐减少,公司拥有从面板到模组的完整生产能力,在技术、产能、价格、品质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拥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随着世界各国对电力的需求急速增加,智能电网成为全球电力能源输配电环节发展的必然选择,智能电表是智能电网的基石,公司一直以来为国网、南网以及海外智能电表企业提供显示模组并占有较大份额。公司成立之初开始涉足TN/STN显示模组领域,快速占领市场,报告期内ETC的需求量急速增加,目前在ETC的出货量位居行业前列,并为行业前几大客户量产出货。
随着零售行业多元化发展,基于对零售及互联网领域变革的深刻理解,始终坚持以创新与研发为核心驱动,公司电子纸产品主要服务于传统零售、新零售、百货时尚、医药健康、文化娱乐等领域,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电子标签已为全球超过50个国家和地区、10000多家门店提供电子价签产品解决方案,国内零售百强覆盖率超50%。
(二)公司治理及重大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励精图治,员工上下一心,使得公司获得了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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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改善财务状况。
2019年7月31日召开了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不超过 3 年(含 3 年)期限的公司债券。
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预案》,为全面贯彻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 号)精神,积极稳妥地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所属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和部品件公司采用现金增资并用于偿还债务的方式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农银投资投入15亿元。
2019 年 12 月16 日,公司召开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2019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一带一路债”的议案》和《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不超过5年(含5年)期限的公司债券(一带一路),并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3、投资合作进展顺利,投资收益凸显
为了满足客户在5G时代的应用,加快公司5G产业配套的布局,增加公司在高端柔性显示方面的竞争力,公司与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书》,于莆田市涵江区投资高端TFT显示模组等项目。2019年7月31日召开了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公司和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书〉》。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控制对外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完成公司整体发展战略。2019 年 12 月30 日,公司召开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出售珠海冠宇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将持有的珠海冠宇9.5632%股权进行转让,交易价格为533,300,000元。
4、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风险防控
一是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规范经营管理授权;二是完善合同协议,规范合同审查程序、标准;三是建立公司纪检监察室,开展纪律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严明各项纪律,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健全公司纪检监察相关制度。
5、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依托重点项目面向国内外引进企业发展紧缺的高、精、尖技术和管理复合型人才。通过人才引进,以点带面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加盟。
(2)共享人力资源,激发人才活力,全年组织技术和管理骨干深入一线轮岗历练;开展各类培训,提高员工队伍综合素质。各成员企业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培训方案,较好地组织并完成了各种专业、技术和技能培训。
6、报告期内,由于发展需要公司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公司住所变更为: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园区涵中西路,邮政编码:351111。并修订了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
7、控股股东增持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强烈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报告期内电子信息集团增持公司股份19,600,027股,增持完成后电子信息集团直接持有合力泰股份 488,846,632 股,占合力泰总股本的 15.69%。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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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②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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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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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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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以下简称” 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新债务重组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④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应披露的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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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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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家上海安缔诺科技有限公司;本期新设立公司两家分别是福建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吉安市井开区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减少公司1家上海蓝沛合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 2020-02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增加临时提案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2020年4月29日收到公司股东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比亚迪持有合力泰总股数为346,360,994股,占合力泰总股数的1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申请在公司将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新)》、《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提案经公司2020年4月30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五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比亚迪作为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东,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4月30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五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撤回《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除上述增加2个临时提案和撤回1个提案,《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周五)
3、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0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凡2020年5月8日(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其他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授权董事长批准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
(六)《关于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九)《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十)《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十一)《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向公司股东电子信息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十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十三)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7名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1选举陈贵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选举黄旭晖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选举郑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选举林伟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选举苏其颖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选举马晓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7选举王永永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4名独立董事的提案
2.1选举李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选举徐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选举林立永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4选举严晖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四)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议案》
1、选举王佐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选举吴彬彬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十五)《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新)》
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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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参会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任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查验。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外环89号
邮编:256120
(二)登记时间:
2020年5月9日(周六)的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电话:0533-2343868 传真:0533-2343856
4、会议联系人:金波、陈海元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合力泰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合力泰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合力泰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4、合力泰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4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7
2、投票简称:合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0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 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 2020-03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上午8: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的义务,同意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撤回《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五届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3,116,416,220.0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79,590,525.34 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59,004,070.06元(均为合并报表口径)。合力泰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52,976,580.9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676,653.09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6.9.6条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力泰2019年度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所以董事会决定撤回上述分红预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合力泰母公司2019年度的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合力泰撤回《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不进行2019 年度利润分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撤回。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新)》
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79,590,525.34 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59,004,070.06元(均为合并报表口径)。合力泰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52,976,580.9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676,653.09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6.9.6条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力泰2019年度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
因此,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合力泰母公司2019年度的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合力泰《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新)》,不进行2019 年度利润分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提交的《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比亚迪提请董事会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094,377.78元,2020年度第一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094,377.7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259,004,070.0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79,098,447.84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0,539,594.99元。
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末总股本3,116,416,220.0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本季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兼顾了企业目前的成长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运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 2020-03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的义务,同意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公司五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关于撤回《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新)》
公司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五届三十五次会议和五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3,116,416,220.0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79,590,525.34 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59,004,070.06元(均为合并报表口径)。合力泰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52,976,580.9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676,653.09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6.9.6条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力泰2019年度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所以董事会决定撤回上述分红预案,全体监事同意董事会上述撤回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新)》
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79,590,525.34 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59,004,070.06元(均为合并报表口径)。合力泰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52,976,580.9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676,653.09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6.9.6条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力泰2019年度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
因此,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全体监事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提交的《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比亚迪提请董事会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094,377.78元,2020年度第一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094,377.7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259,004,070.0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79,098,447.84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0,539,594.99元。
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末总股本3,116,416,220.0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本季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0-03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近日接到股东文开福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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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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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查文件
1、上述质押的原始单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下转11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