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5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2020-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百特 公告编号:2020-031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因工作疏忽,公告中关于“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时间”日期有误,现更正如下:

通知原文为:

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5日(星期五)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三)

现更正为:

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

除上述更正事项外,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均保持不变。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见附件。

董事会对上述公告中出现的错误以及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业务的管理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问题。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附件: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

会议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11:30和13:00一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青年西路88号

6、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其中议案5、6、9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算并披露;

其中议案6、9涉及关联股东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永先生,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19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00335;传真号码:021-32579919。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 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中山国际广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尤鸿志

联系电话:021-32579919

传真号码:021-32579919

电子邮箱:yhz62217220@163.com

5、其他事项:本次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362323”

2、投票简称:雅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0年5月20日在江苏省盐城市召开的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

1、在非累积投票提案中,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 “反对”、 “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