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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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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0-039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路镇武澄西路1号公司二楼职工培训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国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一鸣先生出席会议。公司财务总监王锦蓉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除董事长、副董事长外)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5、6、8、10、12、13、14为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已经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表决并获得通过。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8:议案6朱国良先生、朱琦女士已回避表决;议案8沈卫强先生、周志斌先生、张贤江先生、江双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议案15为特别表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光明、冯玉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0-040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8,405,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减持。具体减持计划内容如下: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5月6日收到股东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特别承诺:“除发生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的营业期限届满的情况外,公司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减持的,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在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减持的,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上述承诺, 本公司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减持公司股份并获审核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

第二条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投基金),在其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三)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第三条 创投基金在其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三)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第六条 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照本细则执行。

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公司上市后,截至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投资期限已满48个月不满60个月,因此,根据上述规则,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