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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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十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中海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明确银通棉业《增资扩股协议书》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明、姜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