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0-038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20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与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阮伟祥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本议案六名关联董事阮伟祥先生、阮兴祥先生、姚建芳先生、卢邦义先生、周征南先生、贡晗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三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六名关联董事阮伟祥先生、阮兴祥先生、姚建芳先生、卢邦义先生、周征南先生、贡晗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三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保证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相关事宜;
3、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止。
本议案六名关联董事阮伟祥先生、阮兴祥先生、姚建芳先生、卢邦义先生、周征南先生、贡晗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三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0-039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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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阮伟祥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0.65%股份的股东阮伟祥,在2020年5月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0年5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阮伟祥先生《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不需要累积投票,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4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龙盛大道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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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10-12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阮水龙、阮伟祥、项志峰、阮兴祥、姚建芳、贡晗、何旭斌。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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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股票代码:600352 公告编号:2020-040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会联合委员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工会联合委员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工会联合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并通过了《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工会联合委员会代表一致认为:
1、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同意公司制定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经营者个人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
以上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0-041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通知定于2020年5月7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霞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经营者个人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了《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7人,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O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