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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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董事长陈卫先生,独立董事刘升平女士,独立董事吴清旺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董事陈森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赵芳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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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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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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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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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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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预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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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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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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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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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对下属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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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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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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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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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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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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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良琛、杨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0-021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8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陈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各委员的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如下:
(1)战略委员会:陈卫(主任委员)、陈森洁、官勇、吴国明、任明武
(2)提名委员会:任明武(主任委员)、沃健、陈卫
(3)审计委员会:沃健(主任委员)、宋执环、陈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宋执环(主任委员)、沃健、任明武、陈卫、官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官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高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吴国明先生、李阳先生、赵伟锋先生、吴文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周亚梅女士为本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赵芳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戴毅清先生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官勇,男,1974年出生,硕士学位,光源与照明工程专业。1997年7月至2000年10月先后担任飞利浦照明技术中心产品开发工程师、副经理; 2000年10月至2007年1月先后担任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工程技术部经理、制造经理;2007年2月至2008年2月担任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高明,男,1968年出生,博士学历,1998年毕业于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物理系,本科就读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物理专业。1999年6月加入通用电气亚洲照明技术中心,先后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部门经理等职;2009年起开始担任通用电气中国研究中心照明技术总经理一职,兼GE照明中国技术团队的运营总监;2015年起负责GE照明全球研发工作;2019年9月加入阳光照明,担任集团创新中心总监。
吴国明,男,1970年出生,中专学历,工程师。曾任上虞灯具厂生产技术办公室主任。1998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3年7月至2014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亚太营销中心总经理。
李阳,男,1967年出生,硕士学历,光电子技术系激光技术专业。1991年至2006年,电子科技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07年任江苏句容亿灯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产品研究所负责人,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兼任公司技术总监;201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美洲营销中心总经理。
赵伟锋,男,1977年出生,宁波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毕业。1999年9月起任职公司国际市场部销售员;2005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国际市场总监;2019年9月起任集团市场管理中心总监。
吴文海,男,1965年出生,中专学历,轻工机械专业。1986年8月至2000年6月先后担任厦门灯泡厂助理工程师、车间副主任、生产科科长、生产办副经理;2000年6月至2014年12月先后担任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2015年担任厦门轻工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周亚梅,女,197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年11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财务部主任、财务副总监。201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赵芳华,男,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金融专业。2003 年7月至2011年11月,先后任职卧龙电气运营管理部、卧龙地产董事会办公室、卧龙电气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戴毅清,男,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统计学专业。2019 年3月起进入公司证券与投资部工作,担任投资经理。戴毅清已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0-022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8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花天文先生主持。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花天文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