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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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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03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3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会议由董事长彭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根据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章程变更及企业类型变更的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公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0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3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05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0,626万股增加至14,168万股,注册资本由10,626万元增加至14,168万元,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同时企业类型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控股)”。

因此结合上述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和章程等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06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69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5,42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90,485,371.69元。社会公众股东均以货币出资,上述资金已经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制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及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芯瑞达,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江成祺、彭江应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甲方一次或者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二千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二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的“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4、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0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项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69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5,42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90,485,371.69元。社会公众股东均以货币出资,上述资金已经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0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3.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08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1)截至2020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3、4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9:00-11:30及14:00-16: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5月20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xiansheng.tang@core-reach.com)。

3、现场登记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551-68103780,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xiansheng.tang@core-reach.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先胜

电话:0551-62555080传真:0551-68103780

电子邮箱:xiansheng.tang@core-reach.com

6、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3

2、投票简称:芯瑞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1、投票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