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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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0-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0-019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卢现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62%;董事、副总经理刘景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75%;副总经理叶清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62%;副总经理余跃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6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2018年8月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于2020年2月8日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截止2020年5月8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分别收到卢现友先生、刘景麟先生、叶清东先生、余跃明先生送达的《关于减持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其中卢现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25%;叶清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5%;刘景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75%;余跃明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备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2018年5月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1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结合市场情况及个人判断,余跃明先生在减持计划区间内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