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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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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0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0-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8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0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凝心聚力 共克时艰”2020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网上互动交流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ZHU WEI(朱伟)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志新先生将采用网络交流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30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ZHU WEI(朱伟)先生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86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120%。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86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114%。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田璧、孟庆慧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863,000股(其中现场投票45,863,000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863,000股(其中现场投票45,863,000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863,000股(其中现场投票45,863,000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863,000股(其中现场投票45,863,000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863,000股(其中现场投票45,863,000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863,000股(其中现场投票45,863,000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田璧、孟庆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