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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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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2020-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0-2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182 天(汇率挂钩看涨)

● 委托理财期限:18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根据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不包括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金及其他保本型产品,投资上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之授权。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182 天(汇率挂钩看涨)产品认购确认书及合约等主要条款如下: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公司本金的安全。

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收益型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0,000万元,占本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8.70%,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的影响。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在前述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授权范围内,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为22.53亿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0-22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受托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53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3,997,55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23元,共计募集资金166,660.9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1,466.6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5,194.35万元,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预付的保荐费等发行费用731.70万元后,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4,462.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38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8,964.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332.0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379.11万元(含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以上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4,545.20万元(其中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1,000.00 万元)。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期限: 92 天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欧元兑美元汇率在到期时刻的表现挂钩。投资者收益取决于欧元兑美元汇率在到期时刻的表现。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低风险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中国建设银行保证公司本金的安全。

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及全资分子公司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1,000万元,占本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4.79%,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六届二次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三)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巨化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制订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巨化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巨化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具体实施中尚需取得发行方对产品的保本承诺并进行披露。

综上,浙商证券同意巨化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在前述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授权范围内,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为2.2亿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