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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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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48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隆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0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间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了规范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开设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按照上述有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国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国海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附件:刘国海先生简历

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至2000年就职于上虞银邦劳保用品有限公司;2000年至2007年就职于绍兴上虞东大针织有限公司,任销售部长;2008年至2011年9月,就职于浙江康隆达手套有限公司,任商务二部部长;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商务二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49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隆达”)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0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闻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了规范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开设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按照上述有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和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上述事项与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50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共计6,567.69万元;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690.4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9,309.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2821号)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9,267.9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3025号《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置换的实际投入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67.6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募集说明书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本次置换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567.6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和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康隆达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康隆达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6,567.6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已审核公司拟置换的资金金额,并出具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后的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康隆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6,567.6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51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新材料”)提供借款人民币不超过19,309.53万元,用于实施“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690.4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9,309.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2821号)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本次借款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昊新材料。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金昊新材料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309.53万元。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金额范围内向金昊新材料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5年,金昊新材料可以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三、借款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大普路高沙墩

法定代表人:张间芳

注册资本:壹仟贰佰叁拾贰万柒仟壹佰贰拾伍元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17日

营业期限:200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6日

经营范围:多功能、高性能超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工艺路线及工艺制造技术的研发;超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昊新材料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金昊新材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同时,金昊新材料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该等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昊新材料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上述事项与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昊新材料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金昊新材料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2、上述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康隆达使用募集资金向金昊新材料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52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新材料”)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情况:公司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690.4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9,309.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2821号)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0年5月7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法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等。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以及相关的调查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三)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昊新材料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昊新材料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资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应的决议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康隆达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康隆达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没有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53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张慧频先生由于达到退休年龄,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张慧频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张慧频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董事会对张慧频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和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国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国海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附件:刘国海先生简历

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至2000年就职于上虞银邦劳保用品有限公司;2000年至2007年就职于绍兴上虞东大针织有限公司,任销售部长;2008年至2011年9月,就职于浙江康隆达手套有限公司,任商务二部部长;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商务二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54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内容: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 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 召开地点:全景网(http://rs.p5w.net)

● 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 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14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kld@kanglongda.com.cn),公司将在本次活动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15日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凝心聚力 共克时艰”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届时,公司将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沟通。

二、召开的时间、方式

1、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2、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网址:http://rs.p5w.net)

三、参加人员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间芳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卫丽女士及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拟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2020年5月14日下午16:00之前,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本次活动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本次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网络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活动。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2、联系电话:0575-82872578

3、传真:0575-82870808

4、邮箱:kld@kanglongda.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