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9日下午15: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张邦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定远县人民政府签订生猪养殖及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定远县人民政府签订生猪养殖及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暨滁州战略合作协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于2020年5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定远县人民政府签订生猪养殖及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

项目投资协议暨滁州战略合作

协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合作协议系意向合作约定,具体进度仍需以后续投资建设项目合同约定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协议签订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无影响。

为推进猪全产业链发展和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在《滁州市人民政府和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出栏500万头现代化生猪养殖暨食品产业园项目建设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23)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互利共赢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开展生猪养殖暨食品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达成如下协议。合作协议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订情况

本次协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署。本次投资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政府

公司与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联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乙方在定远县投资建设生猪养殖和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项目选址位于定远县现代农业示范园。

(一)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集屠宰、分割及深加工、生鲜配送、中央厨房餐食配送、冷链物流和“菜蓝子”供应为一体的现代化食品产业园区,其中肉品深加工品种主要为:分割肉品、调理肉制品、干肉制品、休闲肉制品、快捷肉食中央厨房产品、家庭小包装肉制品、灌肠类产品、酱卤制品、西式培根等产品。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30亿元(其中,生猪养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乙方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四)建设计划

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分二期建设,建设期限为3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乙方3年内完成全部投资(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顺延投资建设周期)。一期项目计划投资4亿元,主要建设屠宰、分割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周期18个月;二期项目计划投资6亿元,主要建设肉品深加工及生鲜配送、冷链物流、中央厨房餐食配送等,建设周期18个月。

(五)项目用地

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需工业用地400亩左右,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取得。

(六)甲方义务

1、甲方成立项目领导组,协调项目规划、征用地、建设等工作,协调相关银行为乙方提供金融服务,落实省市县生猪产业化发展、食品加工扶持政策,落实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政策;积极为乙方争取和申报国家、省、市项目补助资金,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投资、建设、经营环境。

2、甲方承诺,在给予乙方享受省、市、县现有的相关鼓励生猪发展的政策基础上,在本协议签订后,如甲方新出台有关产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乙方可同等享受。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生猪物流车辆注册、运输管理等手续;协调县内相关冷链物流企业,为乙方屠宰项目冷链物流业务提供服务。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食品产业园项目行政审批等各项手续(包括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高效快捷,确保项目建设及运营合规合法。

5、甲方负责协调农户为乙方种养结合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开展就业人员培训。

6、甲方提供以下硬件保障:

(1)甲方配合乙方在县农业示范园内落实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选址,选址应符合产业规划,满足项目建设条件,6个月内完成土地出让;甲方出让给乙方的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土地实现双回路高压电路、道路、自来水、天燃气、光纤等接通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

(2)甲方采用分期供地的方式,落实生猪养殖项目年出栏200万头共4900亩养殖用地,选址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月内提供不少于1500亩符合养殖条件的土地给乙方,以确保乙方能尽快启动5个养殖项目建设。十个月内提供土地达到3000亩,余下1900亩土地在十六个月之内提供给乙方。土地流转费用由乙方与项目所在乡(镇)村另行商定。

(3)市政污水处理管网铺设到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围墙外。

(4)甲方协助乙方以公司加农户模式大力发展家庭养殖农场。

(七)乙方义务

1、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并成立专门班子,负责项目规划、建设、融资、运营工作。

2、乙方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建设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原则规划设计建设,设施、配套、产品及技术方案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项目投资强度和亩均纳税额按照定远县园区标准执行。

3、乙方在定远县生猪养殖以育肥为主,以保障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屠宰深加工原料供应。

4、乙方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与生猪养殖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启用。

5、为地方提供就业岗位,70%人员从地方招聘。

6、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税收全部在项目建设所在地申报纳税。

7、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实施,并服从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管。

(八)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经乙方催告后60日内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撤回相应投资。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的,并经甲方催告60日内无合理理由仍未履行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与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是公司与滁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进一步落实,明确了在定远县落地的生猪养殖项目和食品产业园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进度,明确了双方的义务,有利于后续工作的快速推进。公司将利用自身在技术研发、生猪养殖运营方面的优势,积极响应当地政府政策号召、参与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举措。立足当前恢复生产、保供给,着眼长远促进生猪生产转型升级,本次在滁州市定远县投资建设养殖基地和食品产业园,不仅能促进当地就业,助力当地农户脱贫致富,也可以帮助公司快速扩大产能规模,为长期出栏增长提供有力支持,并将公司产业链向下游延伸,食品业务有助于平抑猪周期对公司业绩带来的波动并为公司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风险提示

1、疫病风险

疫病是畜禽养殖行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一旦发生疫情,生产销售都将遭受损失。面对自2018年以来爆发的非洲猪瘟疫情,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生物安全防疫制度,从上游原料、饲料加工、运输车辆、洗消设置、母猪场育肥场等全方位入手,控制非洲猪瘟的传染途径。本次与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政府的合作也将严格执行各项防疫制度。

2、生猪和猪肉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受行业周期性供需波动影响,将面临价格波动的风险,从而带来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风险,进而造成业绩下滑或亏损的可能。

3、原材料价格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极易受气候、农民种植偏好、农业总收成及人民币汇率等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对产品的单位成本、销售价格、毛利率产生较大的直接影响。

4、具体项目进展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本次协议明确了投资项目、区域和投资规模,具体项目落地还需要待选址确定后签订合同并逐步实施,工程建设受到市场需求变动、产业政策变动、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环保及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升级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意外因素的影响,建设时长和完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30亿元生猪养殖及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暨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邦辉先生的《关于提请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2020年5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增补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与定远县人民政府签订生猪养殖及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经核查,张邦辉先生现合计持有本公司24.75%的股份,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议案外,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其他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

公司现对2020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子公司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乌江工业园通江大道。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为: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及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生猪养殖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

11、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2、关于与定远县人民政府签订生猪养殖及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议案9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为便于股东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发展部。

信函登记部门:公司证券发展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65号新研大厦B座11楼;

邮编:200233;

传真号码:021-5448452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湘云、戴璐

电话:021-54484578

传真:021-54484520

会议地址:公司子公司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乌江工业园通江大道。

电子邮箱:dail@tianbang.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4”。

2、投票简称:“天邦投票”。

3、提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如欲对提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述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124天邦股份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数量: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收到曲向阳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书面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后生效。辞职后曲向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对曲向阳先生担任副总裁期间所做出的贡献予以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