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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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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2 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2020-013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邯郸市高开区联通南路16号1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兵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洪波先生、佟岩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赵建斌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李德奎先生、副总经理乞永学先生、总会计师窦如军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六项议案关联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知卉、刘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22 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2020-014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旭阳”)于5月8日收到邢台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邢环县罚【2020】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子公司金牛旭阳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对排污管网及时巡查致使工业废水通过管道观察井溢出排至农田,未全部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属于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情形,认定金牛旭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决定对金牛旭阳罚款45万元和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二、采取的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对上述事项,公司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进行整改,金牛旭阳在积极履行处罚决定的同时,采取了有效整改措施,目前上述问题已得到纠正。

金牛旭阳为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2019年实现收入45,061.3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收入的57.24%,本次行政处罚对公司及子公司金牛旭阳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金牛旭阳已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将继续加强环保宣传与培训力度, 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