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5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1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34层齐心集团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

召集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

6、会议的通知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93,975,1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38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93,974,9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38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累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23,712,166股,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需扣减已回购股份,为此公司本次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710,307,933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本次股东大会就部分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7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7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7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7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7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7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7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7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7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7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第1至8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第9、10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童曦、程静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