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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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上海环境

股票代码:6012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149号哈密大楼八层S0801单元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149号哈密大楼八层S0801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 5 月 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环境”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环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弘毅投资基金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除以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间接和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弘毅投资基金基于自身财务安排考虑本次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披露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弘毅投资基金基于自身财务安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0,125,09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总股本的5.4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18,268,4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36,536,9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50,125,0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9%。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注:上述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即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11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即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10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弘毅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4,937,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4%。2019年4月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702,543,88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总股本为913,307,049股。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5月6日上海环境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弘毅投资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783,138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4.45元/股至16.29元/股。2019年5月7日权益分派后至2020年5月8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弘毅投资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629,646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1.03元/股至13.83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弘毅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5,671,295股,占公司总股本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2019年4月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702,543,88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总股本为913,307,049股。截至2019年5月,公司已实施完成了上述权益分派方案。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弘毅投资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7,783,138股的公司股份(换算成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股数为10,118,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79%。实施完成后,弘毅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74,300,941股,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8.1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29号)核准,上海环境于2019年6月1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17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1.70亿元,债券简称“环境转债”,债券代码“113028”。上海环境公开发行的“环境转债”自2019年12月24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0年3月31日,累计共有1,226,000元“环境转债”已转换成上海环境股票,转股数为117,390股,变动后上海环境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总股本为913,424,439股。上表中减持后的持股比例以上海环境2020年3月31日的总股本913,424,439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弘毅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5,671,295股,无质押股份。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所描述的权益变动情况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市公司股票16,294,77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以上海环境2020年3月31日的总股本913,424,439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环境董秘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及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弘毅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ZHAO JOHN HUAN

2020年 5 月 8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弘毅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ZHAO JOHN HUAN

2020年 5 月 8 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0-028

债券代码:113028 债券简称:环境转债

转股代码:191028 转股简称:环境转股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毅投资基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由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前总股本的9.24%减少至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总股本的5.00%。

2020年5月11日,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环境”、 “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股东弘毅投资基金出具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弘毅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4,937,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4%。2019年4月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702,543,88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总股本为913,307,049股。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5月6日上海环境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弘毅投资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783,138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4.45元/股至16.29元/股。2019年5月7日权益分派后至2020年5月8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弘毅投资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629,646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1.03元/股至13.83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弘毅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5,671,295股,占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总股本的5.00%。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2019年4月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702,543,88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总股本为913,307,049股。截至2019年5月,公司已实施完成了上述权益分派方案。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弘毅投资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7,783,138股的公司股份(换算成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股数为10,118,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79%。实施完成后,弘毅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74,300,941股,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8.1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29号)核准,上海环境于2019年6月1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17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1.70亿元,债券简称“环境转债”,债券代码“113028”。上海环境公开发行的“环境转债”自2019年12月24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0年3月31日,累计共有1,226,000元“环境转债”已转换成上海环境股票,转股数为117,390股,变动后上海环境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总股本为913,424,439股。上表中减持后的持股比例以上海环境2020年3月31日的总股本913,424,439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市公司股票16,294,77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弘毅投资基金基于自身财务安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0,125,09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总股本的5.4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18,268,4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36,536,9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50,125,0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9%。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注:上述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即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11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即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10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同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