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0-04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2020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24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58,770,000份,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2.19%。本次会议由虞协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拟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11月23日。
表决结果:同意58,770,000份,反对0份,弃权0份
该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调整后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为:蒋中一、严珠群、何旭丽。
表决结果:同意58,770,000份,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2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0-045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于2020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23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94,200,000份,占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4.39%。本次会议由虞协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调整后的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为:蒋中一、严珠群、何旭丽。
表决结果:同意94,200,000份,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2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0-046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作为委托人代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受托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西藏信托-莱沃3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西藏信托-莱沃3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B类信托单位份额。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7年12月22日完成股票购买,“西藏信托-莱沃3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6,264,484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7.28元/股。经公司实施2017年度、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部分股票由26,264,484股增加至36,770,277股,对应的持股成本均价约为人民币5.01元/股。上述股票的锁定期已于2018年12月22日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公司股票,“西藏信托-莱沃3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仍持有公司股票36,770,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
二、员工持股计划展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020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4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5人。公司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展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一致表决通过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提交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11月23日。
本次展期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再设定锁定期。存续期内(含延展期),“西藏信托-莱沃3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可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延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意见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事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