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瀚叶股份 编号:2020-02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受理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892,108,611.11元人民币
● 风险提示: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并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但最终实际影响需以诉讼最终判决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瀚叶股份”)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先生及其配偶朱礼静女士的通知,沈培今先生、朱礼静女士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2020)沪74民初833号]、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与沈培今先生、朱礼静女士之间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申万宏源证券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1、诉讼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沈培今
被申请人二:朱礼静
2、案由: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3、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申万宏源证券诉称:2017年4月,申万宏源证券与沈培今先生签订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以下统称为《协议》),约定由申万宏源证券作为融出方,沈培今先生作为融入方,双方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依据《协议》的约定,沈培今先生以其17,465万股“升华拜克”(证券代码:600226,后更名为“瀚叶股份”)作为质押标的股票,向申万宏源证券融入人民币70,000万元的资金。朱礼静女士作为沈培今先生的配偶,向申万宏源证券出具了《配偶同意声明函》,并承诺与沈培今先生共同承担本次质押融资负债及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此后,沈培今先生向申万宏源证券提前偿还部分本金500万元,补充质押“瀚叶股份”1,566.6251万股。至此,经转增股本,沈培今先生向申万宏源证券质押的“瀚叶股份”股份总数共计33,352.9251万股。
2018年10月17日,沈培今先生履约保障比例跌至约定的最低履约保障比例以下,且未依约提升履约保障比例至预警值以上或采取其他履约保障措施,已构成《协议》项下的违约事项,应当依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申万宏源证券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沈培今先生向申万宏源证券支付未偿还本金人民币695,000,000.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沈培今先生支付利息,自2020年3月23日起、以695,00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截止2020年4月25日(含起算日和截止日),被告应支付利息为5,251,111.11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一沈培今先生支付违约金,自2018年10月22日起、以695,000,000.00元为基数、按每天万分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截止2020年4月25日(含起算日和截止日),被告应支付违约金为191,857,500.00元;
(4)请求判令被告二朱礼静女士对被告一沈培今先生在第1至第3项诉请中需向申万宏源证券支付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请求判令拍卖、变卖被告一沈培今先生出质的33,352.9251万股“瀚叶股份”(证券代码:600226)股票,并将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被告一沈培今先生在各项诉请中需向申万宏源证券支付的全部款项;
(6)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
以上诉讼标的金额暂计人民币892,108,611.11元。
5、上海金融法院于2020年5月6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20)沪74民初833号],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沈培今先生、朱礼静女士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892,108,611.11元或查封、扣押两被申请人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自冻结之日起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自查封、扣押之日起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自查封、冻结之日起三年)。案件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申请人申万宏源证券负担。
6、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涉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沈培今先生持有公司869,814,82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71%(其中,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0,710,3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7%;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79,104,4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64%);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869,808,47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9.9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71%;累计被冻结的公司股份数量为869,814,82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00.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71%。
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涉诉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63%。后续上述事项若进入诉讼程序并审理后,判决结果可能导致沈培今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数下降,但最终实际影响须以上海金融法院最终判决为准。若沈培今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因本次诉讼及前期已披露的其他涉及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诉讼,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变卖,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