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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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0-21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5月12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陈代华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合作开发张仪村棚改项目的议案

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6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开发张仪村棚改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9日和2016年11月16日分别发布的2016-47、2016-51、2016-55号公告。

为平衡项目运营,合理控制负债规模,同意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合作开发张仪村项目,退出项目运作;公司累计向张仪村棚改项目投入的资金约3700万元,由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偿还。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代华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胡俞越、宋建波、周清杰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提交的关于终止合作开发张仪村棚改项目的议案。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有利于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并可有效控制负债规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22号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公司2020-23号公告。

2、关于对北京云蒙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公司向文旅地产转型升级,保证云蒙山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下一步融资需要,同意公司对北京云蒙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蒙山公司”)进行增资。

云蒙山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29日,注册资本13800万元。股权比例如下:公司出资8280万元,持股60%;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担保”)出资4830万元,持股35%;北京渔阳旅游集团(以下简称“渔阳集团”)出资690万元,持股5%。

2018年1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云蒙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由三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增加云蒙山公司注册资本金至5亿元,该增资方案由于其他股东原因未能实施。

本次对云蒙山公司增资扩股以《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将云蒙山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亿元,其中公司总出资额18000万元,持股比例60%;渔阳集团总出资额1500万元,持股比例5%;文投担保总出资额4830万元,持股比例16.1%;北京文投卓越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5670万元,持股比例18.9%。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向中原信托申请不超过30亿元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贷款,无担保,综合年利率不高于6.2%,期限3+2年(第3年末公司及中原信托均有提前终止权),用于公司所属子公司的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0-22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合作开发张仪村棚改项目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终止合作开发北京市丰台区张仪村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张仪村棚改项目”)。

2、截止目前,张仪村棚改项目已取得立项批复,完成了征收服务单位选定、入户调查、结果公示、方案报批等工作。公司累计向张仪村棚改项目投入的资金约3700万元,由集团公司一次性偿还。

3、该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9月12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发布中标通知书,确认集团公司为张仪村棚改项目前期工作及拟改造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中标人。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润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具体负责张仪村棚改项目的开发建设。

公司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6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开发张仪村棚改项目的议案》,决定与集团公司合作开发项目。项目当初预计需投入自有资金约5.6亿元,由集团公司与公司按照0.5亿元:5.1亿元(约9%:91%)的比例进行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9日和2016年11月16日分别发布的2016-47、2016-51、2016-55号公告。

2016年11月30日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张仪村棚改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约定集团公司将兴润公司全权委托公司进行管理,由公司合并兴润公司财务报表,双方按照各自投入的资金比例分享项目收益。

公司目前在手棚改项目有8个,总投资额超过1000亿元。为平衡项目运营,合理控制负债规模,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终止合作开发张仪村项目,退出项目运作。

公司与集团公司终止合作开发张仪村项目后,集团公司收回对兴润公司的管理权,公司完全退出兴润公司,不再参与兴润公司经营管理及项目开发建设。公司累计向张仪村棚改项目投入的资金约3700万元,由集团公司一次性偿还。

集团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集团公司为北京市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公司股权41.86%,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代华,经营范围是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承担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机械施工、设备安装;商品混凝土、钢木制品、建筑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建筑机械设备及车辆租赁;仓储、运输服务;购销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轻工材料、机械电器设备、木材;零售汽车(不含小轿车);饮食服务;物业管理;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向境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张仪村棚改项目总用地面积74194.575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9264.167平方米,地上建筑规模约160139.67平方米。2016年时预计项目总投资为35亿元,包括土地成本、项目一级开发投资利润、项目建设投资、税金共四部分。截止目前,张仪村棚改项目已取得立项批复,完成了征收服务单位选定、入户调查、结果公示、方案报批等工作。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平衡项目运营,合理控制负债规模,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终止合作开发张仪村项目,退出项目运作。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在手棚改项目8个,总投资额超过1000亿元。为平衡项目运营,公司对在手棚改项目进行梳理分析、综合考量、科学谋划,对于已经启动、投入大量资金的项目加快推进运作,加速实现周转;对于尚未全面启动的项目择机退出,有利于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资金风险。此外,由于棚改项目开发周期长,占用资金多,公司除利用自有资金外,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国开行政策贷款等方式筹措,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受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望坛、临河等项目开发进度延缓,回款时间推迟,给公司资金统筹、项目建设造成较大压力。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终止合作开发张仪村项目,这将有利于公司平衡在手项目运营,合理控制负债规模。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5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0-2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4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41.86%股份的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20年5月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终止合作开发张仪村棚改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0年5月13日发布的2020-21、2020-22号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九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

至2020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5、6、7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和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09、2020-10、2020-16公告。

议案8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21、2020-22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3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